再見,我親愛的人。

午歌說,愛一個人,就像身上的一個傷口,即便感情不在了,疤痕還會在。是的,我的身上一直有一道若隱若現的疤。

輪到給我簽名時,午歌說,要to簽給誰?腦子里出現的第一個名字就是那道疤痕的名字,已經跳到了嘴邊,張開嘴說出的卻是一句沒心沒肺的話:簽給我自己啊!

午歌笑了笑,在書上工工整整地簽上了我的名字。

就在這之前的一個小時,我還在微信和疤痕聊天。我將書拍照給他:《晚安,我親愛的人》。他發來一個不解的問號。

我回復:送給你,要么?

他迅速回復:我要!

隨即我半正經半試探地寫了一句話:要什么?要娶我么?

半晌沒有回復,我賤兮兮地發過去:開玩笑的,嚇死你了吧~~

他順著臺階下來:才沒有呢~~

很久以前,我們初識的時候,每天都會在qq上聊到很晚。嗯,那時候還沒有微信這個鬼東西。聊書,聊電影,聊音樂,聊他在地鐵上遇見的漂亮姑娘,聊天記錄一個小時翻不到頭。就這樣聊到了他吐血,我們才得以見面。

我設想過很多見面的場景,唯獨沒有醫院這個不浪漫的地點。他在一次扶貧活動結束的晚上突然吐血,120一路鳴笛將他送到醫院急救,確診肺結核。無知的我一聽說吐血,就覺得這是種會死人的病,坐在辦公室鼻涕眼淚一起流,在電話里跟他說各種“你永遠活在我心中”的告別悼念的話,他在電話那頭哈哈大笑:丫頭,這種病死不了人的。聽完,又是一頓嚎。

他是為數不多叫我丫頭的人,這個詞是我的軟肋,誰用這個詞稱呼我,女漢子的心立馬變得嬌柔無比。他大概也是抓住了我這個軟肋,每次讓我幫著寫稿子干活的時候,就“丫頭丫頭”的沒完沒了,讓我無法拒絕。很久之后,我才發現,我無法拒絕的不是這個稱呼,而是這個叫我丫頭的人。

他是個擅長逆襲的人,高一高二是個喝酒打架逗姑娘的學渣,就是班級中總被老師趕出課堂在走廊罰站的那種搗蛋孩子。高三一年,也不知道被什么鬼東西附體了,突然埋頭苦讀,一路追到年級榜單前幾名,最后被不開眼的北大法學院相中,招入麾下。一般進入這種地方的小伙子,基本是一只腿邁進了政壇,以后都是奔著政協,各種部長使勁的,這貨再一次逆襲了。大一滿學院看漂亮妹子,大二創業了,好死不死地創了個一毛錢不掙還得倒貼錢的義工組織,點燈熬油地干了兩年,這個非法組織從一個人成功地破萬了,也就是說,這貨洗腦了一萬多人。2013年年會的時候,這貨穿著農民企業家的西服,頂著我找來的發型師給他抓的亂發在臺上講他的創業史的時候,我在臺下哭得稀里嘩啦的,一邊哭一邊想:我真特么愛這個男人,我這演講稿寫得真特么好!

我的很多第一次都給了這個男人,比如第一次學會放風箏。那年五一,我倆約著進行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站在四惠長途客運站,我們跟兩個農民工一樣盯著長途票價牌從頭看到尾,最后選了個曾經被大地震震得稀里嘩啦的唐山,長途顛顛簸簸近四個小時才把我們晃悠到目的地。兩個路癡迷迷瞪瞪地找了個公交車就跳上去了,坐穩之后,他憋了半天,說出一句話:咱倆干啥去?這么春風沉醉,這么少女懷春的季節,應該去開房。但,我憋了半天,說出三字:放風箏!氣氛就這么尷尬了十分鐘,我倆路過了漢庭酒店,在一個聚集了各種老人孩子的廣場下了車,真的去放風箏了。包子妞在得知這件事之后,戳著我的鼻子罵道:尼瑪就應該直接去開房,然后撲倒,然后把他拿下啊!是的,如果照這個劇情發展,我倆可能就領證結婚,現在帶著孩子放風箏了!

這是我和他唯一一次的獨處。

那次旅行之后,我們很久沒有聯系,偶爾的聯系,也只是朋友圈點個贊而已。

再一次聯系,是在我酩酊大醉之后。那天,我臨時被副總拉去一個飯局,對方是個工作室老板,陜北漢子,特長就是喝酒。地點好死不死地選在灶臺魚,為啥這么說,因為我是那種一年不吃魚都不會饞的人,而且那天的魚做的無比腥。整晚的飯局,我只做了一件事:喝酒。我在幾乎空腹的狀態下,和一個陜北漢子喝了一瓶牛二,四個口杯,六瓶啤酒。唯一記得的事就是我給他打電話了,電話內容完全斷片。第二天登錄qq,小企鵝不斷提示我有信息涌入。

副總:兩件事,第一,你昨晚吐我大衣上了,我那大衣挺貴的。第二:xx是誰,送你回去的路上,你一直在說:我想xx。

娜姐:親愛噠,好點沒?你昨晚一直在微信跟我說,你想xx。

類似的信息一直蹦跶了十多分鐘,我統一回復:哈哈,是嘛,完全不記得,喝得太多了。

其實,我記得,我清晰地記得,我在電話里跟他說:我想你了,特別想,你能來看看我么?

這是唯一一次,我如此正面,如此赤裸裸地跟他說這句話,如果不是喝了酒,我可能打死都說不出這句話。

今天在發布會現場聊天的時候,一位姐姐提到了《我不想念》這首歌,我隨口唱了出來,辛姐詫異地看了我一眼。嗯,我對這首歌很熟,在很迷戀他但又犟著不跟他聯系的那段時間,我耳機里單曲循環的就是這首歌。

包子妞問我,如果你有機會和他在一起,會結婚么?我搖頭否認。很久很久之前,我幻想過很多次,我們在一起了,在一個寧靜的小村莊定居,在安靜的午后,他坐在院子的藤椅里看著書睡著,我將毯子輕輕地蓋在他身上。愛上他的第二個年頭,我不再有這種幻想,也不再想著和他談戀愛,于他,我只有愛而已,我不知道這個愛會持續多久,至少在現在,我對他,還是愛著的。

現在的他被各種瑣事纏身,脾氣暴躁得像一頭獅子,地鐵里吵架的時候,他能直接一腳將對方踹下扶梯。每次看到他在朋友圈狂飆的時候,我腦子里想起的始終是那個瘦得弱不禁風的男孩:那個在廣場上拽著風箏線,溫柔地對我說:丫頭,線要這樣一點一點放,風箏才能飛得高;那個和我混進大學自習室,在黑板上寫“xx和丫頭到此一游”;那個在電話里撒嬌讓我給他講故事;那個每天睡前都跟我說“晚安,丫頭”的他。

過年時,我媽說:你一直不找對象,是不是因為心里有人。我說,是,一個永遠不可能在一起的人。我媽抓著我的手,嘆了一口氣。我說:媽,沒事,我還是會結婚生娃的。

很巧的是,也在同一天晚上,他發來微信。

他:你是不是也到了結婚的年紀了,都老大不小了。

我:是,你要求婚么?

他:我短期內應該不會結婚。

我:說的好像我逼婚似的。

他:哈哈哈哈

我:我找別人去了,不等你了。

他:。。。。。。

我:哈哈哈哈哈

打完這句:“哈哈哈哈哈”,我蒙在被子里哭了很久。

我們之間的一步之遙,終究還是被我走成了萬水千山。

大概每個人的心里都如我一般,住著這樣一個戀戀不舍的人,不忍放棄,卻又無法長相廝守,在念念不忘的過程中蹉跎年華。此情可待成追憶未必是遺憾,沒人規定相愛就要相守,心里有一道疤痕,挺好的。

晚安,我親愛的人。

再見,我親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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