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得再遠,我也會回家

我給女兒買了一個塑料玩具。一個穿著紅色體恤、戴著紅色帽子的小男孩。搖動起嘟嘟嘟作響。我告訴她,他叫樂樂。 一天老公問女兒:“你的嘟嘟呢?”她迷茫地看著他,小手不知道該往哪指。她還不會說話,只會用手指來表達。老公跟我說,女兒的記性真不好,連嘟嘟都不記得了。我問他什么嘟嘟?他說就是那個帶帽子的小男孩。我說,他叫樂樂。之后我們哈哈大笑,女兒看我們笑,也跟著咯咯地笑了起來。

一個朋友很認真地跟我說她的一個想法:每個人都有一個守護神。她舉了她親身經歷過的各種例子,來證明守護神的存在。其實她不用舉這些例子,我相信她的說法。前天晚上,我夢見了女兒的守護神,它說它叫好喬喬。它還說它會和我們一起守護著她。我很喜歡這個夢。

我把這件有趣的事情和關于好喬喬的夢寫在日記本里。我覺得還不夠,我很想講給更多的人聽。我猜一定也有人喜歡這些故事,就像喜歡守護神的說法一樣。這兩天我總忍不住想象好喬喬將會如何守護著女兒:它會教她學習游泳嗎?它會幫她對付煩人的男生嗎?它會在她面前飛嗎?有一天我很可能會以此為題材,寫一篇小說。這篇小說或許是寫給孩子們的,大人也有可能會喜歡。

這就是我為什么寫作。我熱愛我的生活,我想寫寫它。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可我不想不留下什么就過去了。我經歷過很多事情,遇見過很多人。這些事情無論大小,這些人無論平凡或偉大,都值得我去好好地紀念。無論是我每天在早餐店買的的芽菜包子,還是在公司樓下經常遇見的端著一個空的統一老壇酸菜牛肉面的泡面桶乞討的老奶奶,都是很奇妙的存在,都是我寫作的題材。我希望這些能在我的文章里各得其所,能開出花結出果。這些花兒果兒能夠被人記得,至少會被我一直記得。

只有好的作家才能使尋常的題材發光發熱,才能化平凡為神奇。我希望成為這樣的好作家,盡管現在我還不是作家。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要多讀書,勤思考,仔細品味,多去一些地方。對萬事萬物保持開放,敏感于當下。不斷輸入。十分的輸入,一分輸出。如果看一本書后能寫出一篇好的文章,對我來說就是一本功德無量的書;如果一天能寫出一段精彩的文字,即便是飄著雪的冬天,依然是春光明媚的一天。

這個月我在簡書發表了20篇文章,其中3篇文章被推薦至首頁。我獲得了27位讀者的關注,70個喜歡和28塊錢的打賞。我跟他吹牛,等我獲得了5000個讀者的關注,我就有可能出書,甚至成為簽約作家。他問為什么要5000個?我說我也不知道,我關注的一個作者就是簽約作家,就有5000多個粉絲。

他跟著我開心。我沒有跟他說過,這20篇文章,只有2篇是我這個月完成的。而這兩篇閱讀量都不是很高。所以我慚愧得很。我不是一個高產作者。我也在堅持每天至少寫1000字,可很難寫出一篇真正令自己滿意的文章。這個月我發表的大多是之前寫的東西。看著之前寫的連自己都覺得好的文章,我說不出當時怎么得來的靈感。有時候我會擔心自己再也寫不出這樣好的文章了。我開始感到有點焦慮。

今天我在洗手間里的那個藍色大垃圾桶旁邊,看見一個紙箱,上面寫著幾個字:“走得再遠,我也會回家”。我忽然就不再焦慮了。我知道,只要我活著,只要我寫下去,只要我守得住初心,我就一定能寫出好文章。有一天,我就能成為一個作家。

紙箱上的那句話作為這篇文章的標題真合適。這是保潔阿姨隨手丟棄在哪里的,又是上天贈給我的一個小小的禮物。如果我不善于發現,這個被安排在垃圾桶旁的禮物就很可能就被我錯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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