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試教育之注重競爭式快樂

荷蘭心理學家羅伊·馬丁納寫的 一本好書《改變,從心開始》。在書中,馬丁納講到,快樂有三個層次:競爭式的快樂、條件式的快樂和無條件的快樂

我們社會的教育體系,無論是學校還是家庭,其實都停留在了競爭式的快樂這一層面。

競爭式的快樂

所謂競爭式的快樂,即一定得我比你強,這樣才快樂,否則就痛苦。比方說自己孩子考上中山大學,這本來是一件很好的事,很值得開心,但一聽說別人家的孩子考上了北京大學,你的快樂一下子消散了,轉而恨自己的孩子為啥就不如人家孩子爭氣。 我第一次深刻領會到競爭式的快樂,是因一個朋友。她對我說,她實在沒法明白,人與人交往時,除了比較還能做什么。

馬丁納引用了一個寓言故事來說明競爭式的快樂。

兩個商人緊挨著開了商店,經營范圍類似,他們唯一的快樂就是比對方強一點。 一天,一個天使來到一個商人面前說,對我許愿吧,你的任何愿望都可以實現。不過,你的對手可以得到的會比你多一倍。

這個商人最初很沮喪,但突然間開心起來,他對天使說,請弄瞎我一只眼睛吧。

這個故事說明了競爭式快樂的可怕之處。陷在競爭式快樂中的人,勢必會被魔鬼的這一面所折磨。譬如多名高中生對我說,他應該能考上一所不錯的重點大學,但一想到他的同學中有人能考上清華北大,就快樂不起來。

持有這種觀念,意味著這些高中生也被我們社會的教育給異化了。

條件式的快樂

所謂條件式的快樂,馬丁納說,這里面去除掉了競爭的成分,這是很客觀的快樂。你要一個條件,只要這個條件得以滿足,你就會很快樂。譬如你的愿望是掙到多少錢以獲得經濟上的自由,當這個愿望實現后,你很快樂,而不會沉浸在“比爾·蓋茨比我有錢多了”的痛苦中,這就是條件式的快樂。

無條件的快樂

無條件的快樂,馬丁納稱為“至樂”,處于這一層面的人,不需要外界的任何條件,就能感覺到快樂與祥和。這是很美的狀態,他寫道:

毫無條件地生活,就是接受自己是個可能犯錯的血肉凡軀,并歡迎改變、死亡和受苦。處在至樂中,無論舒服還是痛苦,我們都欣然接受;我們不執著于結果,而能享受和體驗充實的人生;我們對于沿途的幸福安適與種種經驗充滿了感恩之心,而能心平氣和地對待他人和自己……

第三個層面的快樂,并不容易活出。盡管有些父母能夠給予孩子一些無條件的愛,但整體上,幾乎沒有誰能從父母那里得到如此豐厚的饋贈,從小就徹底沉浸在無條件的至樂中。想獲得這種快樂,我們都需要自己去學習。

不過,至少我們可以意識到,快樂有這三個層次,比“別人家的孩子”強只是最低層次的快樂,而我們應試教育的核心邏輯,就是在追求競爭式的快樂,不僅教育系統的官員和老師如此,家長們也如此,而這些大人們也試圖讓孩子相信,這就是一切。

其實,我們反過來可以從孩子的身上學習到,快樂其實是很簡單的。孩子想吃糖,吃到了就很快樂。他要玩游戲,玩時就很快樂。他們有競爭式的快樂,但這絕非就是一切,假若大人不強烈地參與其中,傳遞“別的孩子”比你更值得愛這種信息,那么孩子對競爭式的快樂不會太癡迷,他們只要得到自己想要的,那就很快樂了。

可以說,孩子可以因為一切事情而快樂,他們對身邊的一切都抱有一種天然的好奇心,如果沒有受到干擾,孩子能夠專注地去做他們想做的事情,這種專注本身就是一種至樂。

但長大了,我們好像都忘記了那些簡單的快樂,只剩下了一種快樂——人群中的快樂。尤其是,在人群中我要成為最被贊許的,否則我就不快樂。

條件式的快樂和至樂能點燃我們的生命,讓我們覺得不虛此生,但假若只剩下競爭式的快樂,你會時時感覺身處地獄中

更要命的是,在目前的教育體系中,是大人們在享受競爭式的快樂,而孩子是他們實現自己這一最低層次快樂的工具,他們美好的生命,消耗在如此沒有意義的事情中

假若自己生命的意義就是給別人提供競爭式的快樂,那就會產生巨大的無意義感。

家長不能指望老師或教育體系先發生改變,若真愛自己的孩子,需要發揮自己的勇氣與智慧,與“一切為了大人”的變態做法抗衡

家長是最容易打破這個絞殺孩子的鏈條的。你可以對孩子說,孩子,從現在開始,請享受生命,而不必非得等考上北大清華開始

摘自 武志紅《為何家會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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