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
難道不應該尊敬跳廣場舞的老人,
把籃球場讓給他們嗎?
有一個細節,
一個七八歲的小姑娘在球場外拍著籃球。
老人既然做不到愛幼,
那么憑什么要求我們尊老?
尊老,尊的不是他們的年紀,
而是尊敬他們積累的閱歷和曾經做出的貢獻。
但是越來越多當年的壞人變老了,
為老不尊,老而彌奸。
前幾天又有一個新聞——
某地一群大媽表示,
高考期間為了照顧考生的休息,
這幾天不跳廣場舞。
有人說:喜大普奔啊!
這條新聞被當做社會正能量去傳播,
真是荒謬。
這有什么好感動的?
這條新聞只說明了一點,
就是大媽們其實心里清楚,
跳廣場舞是會影響別人的生活學習的。
難道你的鄰居每晚都放高音炮吵你,
突然有一天不放了,
你還要感謝他不成嗎?
我們是不是應該反省一下?
「頭版頭條社會正能量,老人摔跤居然不訛人,全體起立鼓掌」
「廣場舞居然為高考學子暫停十天,全體起立鼓掌」
——簡直是奇文共賞。
我們已經形成了一個慣性思維,
老人惹不起,
讓一步就讓一步吧。
正是這種慣性思維,
慣得那些老人家囂張跋扈,
跳廣場舞的時候是生龍活虎,
一上公交車就病危,
搶雞蛋的時候就來勁,
好好排隊就耍賴,
他們本應該成為年輕人的榜樣,
卻讓年輕人被迫開啟了年齡炮。
這種老人值得尊重嗎?
尊重是相互的,
對不起,
我只尊重值得我尊重的老人。
——暴走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