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號車”是指兩條腿走路,發明人卻生活在民國時代。
清光緒二十七年,也就是公元1901年,匈牙利人李時恩運來兩輛汽車,售于上海。
當局不知該如何管理這種新式交通工具,干脆就發放了兩張馬車執照。
但在上海,馬車是限速的,而汽車“超速”是必然的,所以汽車主人天天受罰。
宣統末年,上海工部局開始頒發汽車執照,自一號到五百號規定為私家車,每季納捐規銀十五兩,粗略地算,約等于現在的10000元人民幣。
到民國初年,這項規定就被打破。
因為私人汽車井噴了,一下子就超過了1000輛。
到了1927年,上海十里洋場成為江浙寓公的銷金窩,熱衷社交的人士,大有立錐之地可無,汽車不可不坐之勢,私人汽車增長到13000余輛,到8年后又增長了一倍,達到26000輛。
上世紀三十年代,上海人口200萬,相當于75個人中就有一個人擁有汽車。
華燈初上時,車流往來,征逐酒食,如今視之,以為當年闊少何其多也。
常識告訴我們,舊上海的汽車理應是闊佬的玩具,為什么會有那么多人買得起車?
因為當時車價便宜。
一輛福特車售價美金600元,算上關銳,折合法幣2000元。
1935年的法幣還沒有濫發,和現在人民幣的比價,大約是1元法幣兌換30元人民幣。
2000元法幣換算成現在的人民幣是多少?大約是60000元。
1935年,上海白領的薪水是多少?
大學畢業當助教,月薪100元法幣。大學教授平均月薪350元法幣。醫生是收入最高的職業,上海歷史上第二輛私家車就是一位醫生所有。
所以,花2000元法幣把福特娶回家,真不是一件奢侈的事。何況,銷售商還提供分期付款業務——太陽底下,真沒有新鮮事。
好景實在不長。到上海陷落于日寇之手,汽油絕跡,汽車只好拋錨。三輪車成為主要代步工具。
1945年,國土光復,當局重新登記汽車執照,總數不過800余輛。1946年冬,又增至6000輛。
但,戰爭搓磨,法幣濫發,物價騰起,上海的中產階級被消滅殆盡,只得徒步當車,自謔:“11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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