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都是精致的利己主義者

舒圣祥

經常有些詞,一直被人說著說著,我們就認為是天然正確的,從來沒有去細想過,它們可能是錯的。

好比“溺愛”。

愛會嫌多嗎?愛過度就變成壞事了嗎?對孩子的愛應該點到為止嗎?不,愛永遠是越多越好的,你愛孩子愛的多,愛老婆愛的多,愛父母愛的多,都沒有任何毛病。不要想著該搞個最高限值,以防止出現所謂的“溺愛”。

如果你的愛,確實看上去產生了一些問題,那更有可能是因為愛的方法有問題,或者你以為是愛其實根本不是愛,而不是愛的太多了、太深了。我們大多數人都是缺愛的,而極少有人因為擁有太多的愛,所以成為一個大壞蛋。

好比“精致的利己主義者”。

錢理群老先生的這個詞廣為傳播,但是,利己從來就不是錯誤。任何人都是利己的,要不然他就無法生存,基因不可能得到延續。只要合理合法,利己得精致一點,不是壞事。精致的利己主義者,無論在哪種正常的社會,都是社會的中堅力量。

反倒是那種“精致的利他主義”,要么是謊言,要么是被迫,要么二者兼而有之。最最可恨的是,自己負責撒謊,卻強制別人落實。

亞當斯密早就說了,面包師傅給你面包,不是因為他很仁慈,而是因為他想賺你錢。只要不是喪心病狂的利己,也必然會利他,任何自愿達成的交易,客觀上都對社會有利,面包師傅得到了錢,你得到了面包。

所以,舍得為他人付費,寧愿用錢解決問題,是個值得從小養成的好習慣。把別人想得都像你自己一樣利己,才是正常的思維。如果你是個負責的父母,就應該早一點告訴孩子:我不要為別人而活,但也不要別人為我而活。

好比“貧富差距過大”。

貧富差距太大,一直被認為是一件壞事。看起來,這的確是社會不穩定的因素。但是你睜開眼睛去看看,凡是經濟發達的地方,貧富差距必然較大;凡是那種貧富差距極小、看起來十分平等的地方,經濟都極其落后,“共同富裕”是相對的,“共同貧窮”是絕對的。你是想要大家都一樣窮,還是允許部分人很富,但自己也跟著過得更好一點?當然,如果你足夠努力足夠有本事和運氣,自己就是最富的一群。

只允許“共同貧窮”,《芙蓉鎮》里敲破鑼的那種懶漢,最吃香最受益最舒坦;允許貧富差距拉大,勤奮與能力變得值錢,鼓勵創富鼓勵奮斗,這是最本質的區別。

米塞斯早在1955年,就把這個問題講得清楚明白:財富和收入的不平等是群眾幸福安寧的原因,而不是任何人窮困不幸的起因。在那些“不平等程度較低”的地方,群眾的生活水平肯定也比較低。財富與收入的不平等是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征。正是這種工具,賦予消費者至高無上的地位,使他們有權迫使所有從事生產活動的人對他們俯首聽命。它迫使所有從事生產活動的人竭盡全力服務于消費者。它使競爭得以展開,而那些能最好地服務于消費者的人則贏利最巨,并積聚起財富。

好比“被利用”。

前些年,受到網上書店沖擊,實體書店紛紛關門。這些年,同樣受到電商沖擊的商場,紛紛以低租金邀請書店進駐,當然主要是為了吸引顧客,為商場引流。所以,這些書店長得都不太像書店,裝修非常豪華,面積堪稱奢侈,只不過,賣咖啡、搞活動的收入,遠超賣書的收入。有人看不下去,驚呼“高大且美麗的書店,正在殺死書”。因為在他看來,這樣的書店只是“被利用”,不再有愛書的店主和愛書的顧客。

天啊,雖然我自己也是文科生,但有時真的實在受不了文科生的矯情。確實,書店復活,是因為有“被利用”的價值。不僅書店如此,所有東西都這樣,無論是一件物品還是一個人,如果沒有“被利用”的價值,那么他或者它就只能消亡,最多進入博物館成為歷史的見證。

我們喜歡“被利用”來做好事,害怕“被利用”來做壞事,但真正可怕的,是居然沒有“被利用”的價值,你存在著,仿佛根本就不存在。所以,不要覺得“被利用”,一定是吃虧的。書店從“被利用”中復活,書店經營者從“被利用”中賺到錢,這是好事。

不要擔心“溺愛”了你的老婆孩子,不要害怕做一個“精致的利己主義者”,不要憂慮“貧富差距過大”,不要擔心自己“被利用”。

一個人的成長,正是從懷疑那些從不懷疑的詞語、思考那些從不思考的問題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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