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弟是爸爸媽媽的掌上明珠,從小十指不沾陽春水,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爸爸媽媽從來不舍得打罵于他。
自從他出去打工后,一轉眼他二十五歲了,在外面還沒有談女朋友,這可讓爸爸媽媽著急了,找人到處說媒。媒人說找到了一個大三歲的,爸爸媽媽趕緊說:“好,好,好,女大三,抱金磚嘛 !”急急忙忙的把老弟叫回家相親了。
過了三天,爸爸媽媽把我和妹妹叫了回去,要我們包紅包給那女子。我看那女子脖子上一根亮燦燦的金項鏈,問老弟:“是誰買的?”老弟說:“是爸爸媽媽買的,這三天,已經花了四萬了。”我又問:“那你喜歡她嗎?”老弟說:“爸爸媽媽喜歡就好。”
我問媽媽:“這個女子你了解過嗎?以前結過婚嗎?”媽媽說:“要了解什么,不用了解。”我無語。
后來,聽滿阿巴說,那女子結過婚的,嫁的是我們的一個堂弟,女兒都七歲了。又聽老弟說,那個堂弟給他打電話了,說他還沒有放棄。
去年,老弟又相了一個,說那個女子自己吃的飯都不會做。所以又沒有成。
看來,老弟在相親這條路上越走越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