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情之門易入,婚姻之城難翻。錢老寫出名鎮中外的《圍城》,自己卻伴著老妻,幼而真的過了一輩子。這個癡情的才子,是如何覺出“婚姻是一座圍城”的呢?
我不知道,甚至有些疑惑。就像我同樣不清楚,為什么蕭紅跟了蕭軍五年,最終卻及不上王德芬與蕭軍的兩個月。我不大相信“天時地利人和”這樣的鬼話,若說情是否至深處,我想答案應是肯定的。蕭紅是任性的,她逃婚,私奔,后委身于逃婚的未婚夫,繼而懷了他的孩子。我不知道蕭紅那時的想法,但我想,她一定是活不下去了。有膽量逃婚,她是勇敢的;沒能力養活自己,她是懦弱的。汪恩甲對她到底有沒有愛,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汪找她,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于一個男人的尊嚴。這是附屬,不是愛情。
蕭紅的逃婚與私奔,壞了自家的名聲。汪家避之不及,汪恩甲也便隨之消失。星夜出走,不知他是否有過不舍,是否舍不得這個叛而復還的女人,是否舍不得她腹中的孩子……
汪恩甲的消失,對蕭紅的打擊可想而知。《黃金時代》中,蕭紅自述曾對汪的歸來抱有幻想,與其說幻想這個人,倒不如說是給自己的心理留一絲安慰。
蕭紅困居旅館,后命運般遇到蕭軍。蕭軍自己承認,愛上蕭紅是因為她的才華。至于蕭紅因何愛上蕭軍,我不知道,甚至不知道“蕭紅”這個筆名是否也因為她口中的“三郎”。現代文學史上有名的“二蕭”就此開始。那場命運的大水淹了哈爾濱之后,蕭軍帶著蕭紅找了一個棲身的旅館,并于不久后找到了一份家庭教師的工作,供養有了蕭紅的“家”。有了收入,兩人不必再窩在旅館吃窩頭,天寒地凍的北國冬月,蕭軍為她贖回了自己當的毛衣和夾襖,帶她去飯館吃東西,給她買豬頭肉,買帶熱湯的肉丸子,還講究的為豬頭肉配了一壺酒。回家的路上,蕭紅的鞋帶斷掉了,蕭軍二話沒說,從路邊撿了一塊石頭,割斷自己的鞋帶,為蕭紅系上。這時,我想他是愛她的。
蕭軍愛她的才華,可他也愛自己的生活。所以,他與程小姐曖昧,出軌許小姐,并使其暗結珠胎。事發后,他甚至打青她的臉。可是,她依然愛他,卑微的,無條件的,不理智的,近乎瘋狂的愛著他。她不喜政治,卻跟著他,隨同一大批有名望的文人,去臨汾教書。二十天后,臨汾告急,蕭軍志愿在前線打游擊,而蕭紅堅持隨團去了西安。分離的前一晚,蕭軍對她說:“我看我們還是各自分開吧,如果到了相見那天還愿意在一起,就在一起。不愿意的話,就永遠的分開吧。”我想,這種近乎絕情的告別,對蕭紅的打擊是震動性的。她覺得蕭軍從來沒有好好聽過她的話,沒有重視過與她的未來。所以,到了西安之后,即使她覺得端木膽小懦弱,卻依然收他入了自己的石榴裙。
而蕭軍呢?也許在臨汾分開的火車旁,他還一直堅信著兩人的未來,所以他不斷的囑咐丁玲,托她照應蕭紅,他說“她身體不好,為人處世也不練達。如果她愿意,就把她送到延安去。總之不要讓她一個人孤孤單單的在大街上亂跑了……反正我們還會相見的。”這次離別,終究是蕭軍太過自信了。他堅信蕭紅離不開自己,堅信等他從前線回來的時候,蕭紅依然會在家里等他。可是,暫且撇開他要永遠分離的話,在那個戰火紛飛的年代里,蕭紅拖著羸弱不堪的身體,自己又能撐多久?
沒過多久,蕭軍從前線回來了,看見蕭紅與端木站在一起的那一刻,他便明白了一切。二蕭宿命般的分手了,分手時,蕭紅已有了蕭軍的孩子。四個月的身孕,沒能阻止她與端木的婚禮。婚禮上,她說:
我對端木沒有什么過高的希求,有的……我只想過正常的,老百姓式的夫妻生活。沒有爭吵,沒有打鬧,沒有不忠,沒有譏笑。有的只是諒解,體貼,愛護。我深深感到,像我眼下這種狀況,還能要求什么名分……謝謝他成全了我……
或許是過夠了與蕭軍爭吵,打鬧,不忠,譏笑的日子,所以,她向端木提出了這些幾乎算不上要求的要求。她謝謝端木成全了她,成全什么?孩子?婚姻?還是想要的生活?蕭紅的心,離了蕭軍的那一刻便死了。與端木的婚姻,稱不上有多愛,婚姻,只是婚姻罷了。
想必蕭軍也是如此吧。1938年的四月遇見王德芬,同年六月便與她結婚,終生廝守,并養育了八個孩子。二蕭的故事到此結束。最后的最后,他們把自己留在了想停留的地方,那個地方恰好有人在等,于是順理成章的結婚。至于愛,依然只留給對方,不過是永遠深埋在心底罷了。
蕭紅的判斷是正確的。端木確是膽小懦弱的,所以,他管不住任性的蕭紅,只能無力的看著她胡鬧。她說不去重慶,端木就把懷孕的她單獨仍在了武漢;她說切喉瘤,便要切喉瘤。端木勸阻無效,只能隨著她。她自己在武漢,近乎瘋狂地糟蹋著生活,刻意的去接近死亡。我想,此時的她,對生活實在是倦了的吧。在自殺條件如此充足的境遇下,她任性了一次又一次。這次,她想跟生活打個小賭,看看她自己究竟能堅持到什么時候……
端木是否曾經想放棄蕭紅獨自逃難,我們不得而知。但在戰爭逃難的過程中,蕭紅對端木一定是失望的。她曾對駱賓基說:
“我與端木,注定是不能共患難的了。我在四川的時候想,如果我給蕭軍拍一封電報,請他來接我,他一定會來接我的。”
駱賓基問蕭紅,為什么能與端木在一起生活這么多年。蕭紅說:
“筋骨若是傷得厲害了,皮膚流點血,也就麻木不覺了。”
蕭紅對愛情麻木,對端木麻木,對生活麻木,對生命也麻木。離了蕭軍,她整個人就像斷了線的風箏,游絲風雨飄搖。而端木手中的,只是一卷線札,他從未得到過風箏。
我曾感慨徐志摩的婚姻,這個名垂千古的才子,將此生所有的愛慕都給了林徽因,平素的包容都給了陸小曼,他將所有的美好都給了出去,剩下的殘忍與冷漠,全部留給了原配張幼儀。對林徽因,他愛而不得;對陸小曼,他寵而無力;對張幼儀,他棄之如草芥,冰冷而又無情。可是最后,林徽因嫁給了梁思成,陸小曼因不合封建禮教,始終沒有得到徐家的承認。而張幼儀,無論是在徐志摩生前還是身后,一直以徐家人的身份生活著……這一切都好不諷刺。徐志摩最討厭的,一生都想逃離的女人,反而最終得到了他。張幼儀雖是裹著小腳封建女子,可她明白徐志摩對林徽因的愛慕,理解并成全他與陸小曼的婚姻。這個世人眼中凄慘的女子,后來憑借著遺傳的商業頭腦,在美國拼出了一方屬于自己的天地。
所以你看,這愛情,美好么?
美好。
依然美好。
我想,每份愛情,無論幸與不幸,都一定有它最好最美的時候。
那一刻便是,
當我遇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