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始以來,就把“志不同不相為謀”為宗旨。無論是在生活還是人際交往中,總覺得一定要志趣相投,要有我不說你卻懂的默契。“志同道合”看似是一個很深遠的話題,兩個人應當有共同的奮斗目標,有著共同的價值取向,有著相似的價值觀諸如此類。而在我看來卻太過于求全責備了,志同道合并沒有那么地高不可攀,只需要你懂我所想、知我想說,只需要會意,不必言傳。
? ? ? ?然而,這似乎都已經成為一種奢侈。很多時候,我們總是用淡然一笑掩飾自己的黯然神傷,最后只剩下孤獨的自己罷了。蕓蕓眾生,欲尋得一知己何其難。事實上,林徽因和徐志摩是讓人羨慕的,雖然未能成為佳偶,但他們在心靈上是共通的,他們是彼此的知己,所以他們很慶幸結識了對方。在此處所說的更多的覺得在性情,志趣方面很想像,他們可以共同為之奮斗并享受其中。
? 對此,我還有一點不同的見解。 “志同道合”看似是一個很“正面”的詞,但是若我們將它放在一個廣義的的概念來理解的話,你會發現它們有相似之處。最近熱播劇《人民的名義》被廣大人民視為良心制作的一部劇,劇中被普遍稱為正面人物的侯亮平和反面人物的祁同偉給觀眾不同的視覺感受,但是我們思考一下他們可不可以說是“志同道合”呢?可能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不可以,就僅僅憑借第一感覺嗎?他們的志向都是為了讓自己、社會變得更好,至于道,他們為了實現自己的目標也在不懈努力著,區別只是在于他們實現目標的方式方法不同而已。因此,我們在評價一個人的好壞時應該以辯證的觀點去看待,每個人在實現理想時的途徑是不同的,不要過分苛責方式的正確與否,關鍵是他為之付出了努力。
? ? ?在我們身邊,有性格各異的人。我們在選擇是否把他們當做朋友之前,不要強求自己。也許應該勸解自己:雖然志趣和目標不同,但是成為朋友亦無妨。不同的視角可能會帶來不一樣的感受,以寬容的態度去解讀他人,與此同時你也會得到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