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國》
[古希臘]柏拉圖 著
張竹明 譯
譯林出版社;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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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約11000字;
·編錄:楊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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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理想國》是一部典型的大綜合的著作。哲學、政治、倫理、教育、心理、社會、家庭、宗教、藝術等等,諸多問題結合在一起,《理想國》主要討論正義問題。包括究竟什么是正義?怎么才能實現正義?柏拉圖的《理想國》就是通過蘇格拉底(作為柏拉圖的代言人)和談話對手們的反復詰難來尋求正義定義的推理過程。(摘自本文1-3段)
柏拉圖論正義
——《理想國》導言
張竹明
P1
《理想國》是一部典型的大綜合的著作。哲學、政治、倫理、教育、心理、社會、家庭、宗教、藝術等等,諸多問題結合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錯綜復雜。我遇到不少讀者,反映這部書不好讀。對此,我理解讀者的難處主要可能有兩點:一是形象的語言講抽象的理論,二是抓不住全書線索。前一個問題要靠專家們幫助。第二個問題我想在這個版本出版之際嘗試著幫助讀者理一理頭緒,能不能成功,說不準。
據我的理解,《理想國》主要討論正義問題。包括究竟什么是正義?怎么才能實現正義?
古希臘哲學到蘇格拉底發生了歷史性的轉折。“認識你自己”的口號把哲學從對自然的研究拉向了對人自身的研究。蘇格拉底看到人類本質上是思想的動物,他認為人類應當不斷地追求智慧、追求真理,并倡導一種獲得知識的方法,即提出定義并通過討論或辯駁對之進行檢驗。以人為中心,對各種人生問題討論“XX是什么?”,就是通過尋找事物的定義弄清楚事物的本質。柏拉圖的《理想國》就是通過蘇格拉底(作為柏拉圖的代言人)和談話對手們的反復詰難來尋求正義定義的推理過程。
(一)四種錯誤的正義觀
P2
柏拉圖在《理想國》第一卷首先列出四種流行的正義觀:(一)正義就是有話實說有債照還;(二)正義是幫助朋友傷害敵人;(三)正義是強者的利益;(四)不正義比正義有利,即,正義的人總是吃虧,不正義的人總是得利。柏拉圖用蘇格拉底式的反詰法,即,蘇格拉底提問題,別人回答,經過幾個反復之后讓對方發現結論完全走到了反面。柏拉圖從駁斥錯誤的觀點開始,先破后立,在這里也為后人樹立了一種立論的式樣。
那么柏拉圖是怎么駁斥這四個定義的呢?關于第一個定義,柏拉圖指出,如果借了別人的武器,現在那個人瘋了,把武器還給他顯然是不正義的,對他說真話也是不正義的。關于第二個定義,柏拉圖指出,如果“朋友”是壞人,“敵人”是好人,那么,幫助朋友傷害敵人就是不正義的。關于第三個定義,他指出掌權的統治者(強者)有時也會犯錯誤,制訂出對自已不利而對被統治者有利的法規要被統治者執行,正義便變成“弱者的利益”了。關于第四個定義,準確地說,這不是一個定義,是一個命題或主張。這里包括連續的三個內容:(1)不正義是“算計好”(348D),即,不正義是智慧和善;(2)“不正義比正義強有力”(351A);(3)因而,不正義的人生活得好,幸福。這是當時的一個社會政治現實。因此柏拉圖只能從理論上駁倒它。
關于(1),他從“正義者跟又智慧又善的人同類,而不正義者跟又無知又惡的人同類”,以及“每個人都和同類的人相同”這兩個前提推導出結論:(p3)“正義的人又智慧又善,不正義的人又無知又惡”(350C)。關于(2),他說不正義不論在國家、軍隊、家庭或任何團體里所到之處使人們彼此仇恨、互相傾軋,不能一致行動;不正義在個人身上,也起這種作用,使他本人自我分裂、自相矛盾,拿不出主見,不能行動(351D以下)。所以不正義使人什么事都做不成功,只能造成無力和失敗。關于(3),他指出心靈的特有功能是管理、指揮、計劃;事物之所以能發揮它特有的功能是由于有它特有的美德;正義是心靈的美德,不正義是心靈的邪惡,心靈失去了美德的不正義者還怎能計劃管理得好,怎能有好的生活呢?正義者才能生活得快樂和幸福(353D—354)。
P3
柏拉圖就這樣用蘇格拉底式問答法推翻了上述四個關于正義的定義。這種問答法有一個名稱,叫作“理智助產術”。它是一種消極的辯論法,只能指出別人的錯誤,不能得到積極的結果。所以在《理想國》第一卷最后,蘇格拉底宣布他自己還是“一無所獲”。他還是“既不知道什么是正義,也無法知道正義是不是美德,擁有正義的人是痛苦還是快樂。”
柏拉圖《理想國》書名希臘文原文意思是“城邦論”,還有一個副標題“論正義,政治的”。都跟城邦政治有關系。但是以上四個定義中準確地說,第一個是“誠實”、“信用”,第二個是“義氣”,應該屬于個人的日常行為范疇。第三個定義和第四個定義才是“政治的”,包含“強者”、“弱者”、“利益”、“幸福”等等,下面正面回答“什么是正義”時這些問題是不能回避的。
(二)國家的正義
P3
柏拉圖批駁了四種錯誤的定義或主張,但正確的主張是什么呢?這要從城邦的起源說起。城邦起源說見于《理想國》第二卷369A-376C。在這里柏拉圖說,人活著有多方面的需求,需要糧食、衣服、住房等等。但個人的天賦不同,能力有限,不能單靠自己滿足自已的需求,需要分工合作互相幫助。有的種田、有的紡織、有的造屋。各人生產一種產品和別人交換。這樣能把工作做得更好,對大家都有好處。這種生產、交換、消費引來許多人的聚居,形成公共居住區,這便是城邦。柏拉圖的城邦起源觀是社會和國家不分的,這里實際上說的是社會起源。他繼續說,由于需求的提高,各種各樣的人進來了,廚師、造家具的、做裝飾品的、保姆、家庭教師、畫家、詩人、醫生、放牧的、打獵的、賣苦力的來了。社會發展了,再加上自然繁衍,人口增加了。現在土地不夠了,勢必要從鄰居那里搶一塊來,如果鄰居也不以已有的土地為滿足,勢必也要奪取一塊別人的土地;這樣就要戰爭了,于是城邦就需要一支軍隊了。這里要注意的是,戰爭一出現軍隊一出現,城邦就發生質變了。戰爭不但掠奪土地掠奪財富,還掠奪人口,把俘虜變為奴隸。城邦已成為奴隸主鎮壓奴隸的國家機器了。這才是國家的起源。戰爭也使自由民內部發生分化,窮人富人,統治者、被統治者。柏拉圖設計的“理想國”里不談奴隸和奴隸主的關系,因此不涉及國體,只討論自由民之間的關系,即政體問題。他把自由民劃分為生產者、軍人和從軍人中分化出來的統治者。從城邦的起源看城邦的本質。柏拉圖把各種匠人、農民和商人之間的關系看作是分工合作和互相幫助的關系,把生產者、軍人和軍人中分化出來的統治者之間的關系也看作一種分工互助的關系。因此柏拉圖設計理想的城邦只是為了確立城邦三個等級之間的分工合作互相幫助的關系,以達到全體公民的普遍幸福。
P5
《理想國》433E,柏拉圖也提到法律上的正義。法律上的正義是法官在審理有平等權利的公民之間財產案件時秉持的原則,即,“每一個人都不拿別人的東西,也不讓別人占有自已的東西。”
《理想國》主題是討論政治上的正義。該書433A有一個明白的表述:“我們在建立我們這個國家的時候,曾經規定下一條總的原則。這條原則就是:必須每個人在國家里執行一種最適合他天賦的職務。”天賦原則要求適合種地的種地,適合做鞋的做鞋。作戰勇敢的做軍人,有管理能力的擔當統治者。三種人各做各的事,這就是正義。433B和434A以下進一步說,正義乃是每個人只做自已的事“不改做”也“不兼做”別人的事。
他警告說,假定一個木匠做鞋匠的事,或者一個鞋匠做木匠的事,假定他們相互交換工具或地位,甚至假定同一個人企圖兼做這兩種事,這種互相交換職業對國家不會有很大的危害。但是如果一個人天生是一個手藝人或者一個生意人,但是由于有財富、或者能夠控制選舉、或者身強力壯、或者有其他這類的有利條件而又受到蠱惑慫恿,企圖爬上軍人等級,或者一個軍人企圖爬上他們不配的立法者或護國者等級,或者這幾種人相互交換工具和地位,或者同一個人同時執行所有這些職務,這種交換和干涉會意味著國家的毀滅。改做或兼做就是不正義。相反,當生意人、輔助者和護國者這三種人在國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擾時,便有了正義,從而也就使國家成為正義的國家了。
政治上的正義是國家的美德,國家的善,它有一種能力,“能使節制、勇敢、智慧這三種美德在城邦里產生,并在它們產生之后一直保護著它們。”
P6
正義的城邦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和節制的。
它是智慧的。因為在這個國家中清清楚楚看到的第一件東西便是智慧美德(428B以下)。人們可以發現這個國家是有很好的謀劃的。而好的謀劃這東西顯然是一種知識。因為,其所以有好的謀劃,乃是由于有知識而不是由于無知。在一個國家里有多種多樣的知識。一個國家之所以稱為有智慧,不是由于它的木工知識、銅匠的知識或農民的知識,而是由于它具有另外一種知識。這種知識不是用來考慮國中某個特定方面事情的,而只是用來考慮整個國家大事,改進它的對內對外關系的。唯有這種知識才配稱為智慧,而能夠具有這種知識的人按照自然規律總是最少數。他們是在嚴格意義下稱為護國者的那些統治者。
它是勇敢的。因為在這樣建立起來的國家里有勇敢的美德。勇敢之德存在于為保衛正義城邦而上戰場打仗的那一部分人中。因為人們可以看到“這部分人無論在什么情形之下都能保持住法律通過教育所建立起來的關于可怕事物——什么樣的事情才應當害怕——的信念。所謂‘無論在什么情形之下’的意思,是說他們無論處于苦惱還是快樂中,或處于欲望還是害怕中,都能永遠保持這種信念而不拋棄它”。“立法者和護國者挑選戰士并給以音樂和體操的教育,也是竭力要達到這個目標,即,要他們像羊毛接受染色一樣,最完全地相信并接受城邦的法律,使他們關于可怕事情和另外一些事情的信念都能因為有良好的天性和得到教育培養而牢牢地生根,并且使他們的這種顏色不致被快樂這種對人們的信念具有最強褪色能力的堿水所洗褪,也不致被苦惱、害怕和欲望這些比任何別的堿水褪色能力都強的堿水所洗褪。”這種精神上的能力,這種關于可怕事物和不可怕事物并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確信念之完全保持就是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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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建立起來的國家里也一定有節制的美德。它首先表現為人“靠理性和正確信念幫助,由人的思考指導著的簡單而有分寸的欲望”。這只能在少數人中見到,只能在那些“天分最好且又受過最好教育的人”中間見到。接著表現為“為數眾多的下等人的欲望被少數優秀人物的欲望和智慧統治著”。最后在政治上表現為“這個國家的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在應當由誰來統治這個問題上具有一致的意見”。
節制的作用和勇敢、智慧的作用不同,勇敢和智慧分別處于國家的不同部分中而使國家成為勇敢的和智慧的。節制不是這樣起作用的。它“貫穿全體公民,把最強的、最弱的和中間的(不管是指智慧方面,還是指力量方面,或者還是指人數方面,財富方面,或其他諸如此類的方面)都結合起來,造成和諧,就像貫穿整個音階,把各種強弱的音符結合起來,產生一支和諧的交響樂一樣”。因此可以正確地肯定說,“節制就是天賦優秀的部分和天賦低劣的部分在誰應當統治,誰應當被統治——不管是在國家里還是在個人身上——這個問題上所表現出來的這種一致性和協調。”
“各做各的事”應用于國家已被證明適合作為正義的定義。但這個定義還不能就這么定下來。還要看它能不能適用于個人。柏拉圖在法治和德治之間偏向德治,國家的善決定于人心的善,所以要看這個定義用在個人身上是否合適。如果這個定義應用在個人身上也是合適的,那時才能定下來。(434D)不過,在這里柏拉圖提前提醒讀者,所謂“定下來”,到那時也只是“一定程度上的”,因為現在的論證方法還是不完善的,還要走一條漫長而曲折的路。他暗示這里還離不開“假設”,等到后面作了日喻、線喻、穴喻,應用辯證法,達到善的理念,才能最后證明這個定義的正確。(435D)
(三)個人的正義
P8
為了證明個人的正義也是“各做各的事”,柏拉圖從分析心靈的結構著手。他指出,正如城邦有三種人,人的心靈也由三個部分組成:理性、欲望和激情。但這是一個微觀世界,眼睛看不見的,需要實驗的證明。后人把這叫作“柏拉圖的心理學”。
柏拉圖舉一個事例:一個人感到渴但不想要飲。這表明心靈有兩種力量,一個牽引著去飲,另一個阻止。它們彼此不同。一個是人們用以思考推理的,可以稱之為靈魂的理性部分;另一個是人們用以感覺愛、餓、渴等等物欲之騷動的,可以稱之為心靈的無理性部分或欲望部分,亦即種種滿足和快樂的伙伴。
人的心靈還有第三種力量,為證明這一點,柏拉圖講了一個故事。故事說:阿格萊翁之子勒翁提俄斯從比雷埃夫斯進城去,路過北城墻下,發現刑場上躺著幾具尸體,他感覺到想要看看但又害怕而嫌惡它們,他暫時耐住了,把頭蒙了起來,但終于屈服于欲望的力量,他張大眼睛沖到尸體跟前罵自已的眼睛說:“瞧吧,壞家伙,把這美景瞧個夠吧!”這個故事的寓意在于告訴人:憤怒有時作為欲望之外的一個東西和欲望發生沖突。這證明激情(憤怒)是不同于欲望的另一種東西。同樣,它也能被證明是不同于理性的另一種東西。人們在小孩身上可以看到:他們差不多一出世就充滿了激情,但是有些孩子我們從未看到他們使用理性,而大多數孩子他們能使用理性則都是很遲很遲以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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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可見,在國家里存在的東西在每一個個人的靈魂里也存在著,且數目相同。據此可以立即得到必然的推論:“個人的智慧和國家的智慧是同一智慧,使個人得到智慧之名的東西和使國家得到智慧之名的東西是同一東西。”也可以推論:“個人的勇敢和國家的勇敢是同一勇敢,使個人得到勇敢之名的東西和使國家得到勇敢之名的東西是同一東西。”并且,“在其他所有美德方面個人和國家也都有這種關系。”
“以什么為根據承認國家是正義的,也可以同樣的根據承認個人是正義的。”前已證明過國家的正義在于三種人在國家里各做各的事。因此,這里我們可以說:如果一個人自身內的各部分在自身內各起各的作用,那么這個人也是正義的,即也是做他本份的事情的。
理性“既然被假定為是個人身上懂得三個部分各自利益也懂得三個部分共同利益的”,因而是智慧的。它在為整個心靈的利益而謀劃著。激情“無論在快樂還是在苦惱中都保持不忘理性所教給的關于什么應當懼怕什么不應當懼怕的信條”,因而它是勇敢的,它在協助理性。
前面柏拉圖主張給年輕人以音樂和體育的教育,現在看來是有道理的。因為音樂和體育協同作用可以使理性和激情得到協調。因為“它們用優雅的言詞和良好的教訓培養和加強理性,又用和聲與韻律使激情變得溫和平穩而又文明”。“理性和激情既受到這樣的教養、教育并被訓練了真正起自已本份的作用,它們就會去領導欲望——它占每個人靈魂的最大部分,并且本性是最貪得財富的——它們就會監視著它,以免它會因充滿了所謂的肉體快樂而變大變強不再恪守本份,企圖去控制支配那些它所不應該控制支配的部分,從而毀了人的整個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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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的這三個部分彼此友好和諧,“理性起領導作用,激情和欲望一致贊成由它領導而不反叛”,這樣的人就是有節制的正義的人,一個善人。這種人——如果把金銀財寶交給他管——是決不會鯨吞盜用的,這樣的人也是決不會瀆神、偷竊,在私人關系中出賣朋友在政治生活中背叛祖國的。他也是無論如何也不會不信守誓言或別的協約的。這樣的人決不會染上通奸、不尊敬父母、不履行宗教義務的罪惡的,盡管有別人犯這種罪惡。這一切的原因全在于,他“心靈的各個部分各起各的作用,領導的領導著,被領導的被領導著”。(443B)到此,正義的定義已經“在根本上”得到證實了。因為國家的大治原本決定于人心。
到此看來,只還剩下一個問題要探討的了:做正義的事、實踐正義、做正義的人(不論是否有人知道他是這樣的)有利呢,還是做不正義的人、做不正義的事(只要不受到懲罰和糾正)有利呢?對這個問題,柏拉圖的回答是:正如,若身體的本質已壞,雖擁有一切食物和飲料,擁有一切財富和權力,它也被認為是死了。若我們賴以活著的生命要素的本質已遭破壞和滅亡,活著也沒有價值了。同樣,“正義已壞的人盡管可以做任何別的他想做的事,只是不能擺脫不正義和邪惡,不能贏得正義和善了。”
(四)三 喻
(504B以下)柏拉圖告訴讀者,以上關于國家的正義和個人的正義的定義,雖然已經分別作了解釋,證明了國家的正義是國家所由組成的三個等級之間關系的善,個人的正義是心靈的三個組成部分之間關系的善。(p11)但這個解釋還是不夠的,還不能說“在根本上證實了”。原因在于推論中使用了“假設”。假設“善”對于所有的人都是自明的,因此,柏拉圖再次提醒讀者,“要最完善地認識正義、節制、勇敢、智慧這些美德,需要另走一條更長的曲折的道路,才可以清楚地看得見它們”。下面柏拉圖作了三個比喻,日喻、線喻、穴喻,使用辯證法,擺脫了“假設”,達到了善的理念,以善的理念照亮一切,才有可能最透徹地理解正義之類的善。
P11
日 喻
太陽(善理念)
眼睛(理性) — 可見物(理念)
柏拉圖根據太陽能使眼晴看見事物和太陽本身的常識,說明善的理念能夠使心靈的理性認識事物的理念和善理念,又能夠使事物的理念和善理念被理性認識的道理。這就是著名的日喻。
《理想國》第六卷504D以下 柏拉圖把日喻歸結為以下幾點:
(1)光是把視覺和可見性連結起來的紐帶,天上有一位神,他的光使我們的眼晴能夠很好地看見,使事物能夠很好地被看見。這個神就是太陽。人所有的器官中眼晴最像太陽。眼睛所具有的能力作為一種射流,取自太陽所放出的射流。(p12)因此,太陽一方面不是視覺,另一方面是視覺的原因,又是被視覺所看見的。因此太陽跟視覺和可見事物的關系正好像可理知世界里面善的理念跟理性和可理知事物的關系一樣。
P12
當事物的顏色不再被白天的陽光所照耀而只被夜晚的微光所照的時候,你用眼睛去看它們,你的眼睛就會很模糊,差不多像瞎的一樣,就好像你的眼睛里根本沒有清楚的視覺一樣。但是,當你的眼睛朝太陽所照耀的東西看的時候,你的眼睛就會看得很清楚,同是這雙眼睛,卻顯得有了視覺。
(2)人的心靈就好像眼睛一樣。當它注視被真理與實在所照耀的對象時,它便能知道它們了解它們,顯得是有了理性。但是,當它轉而去看那暗淡的生滅世界時,它便模糊起來了,只有變動不定的意見了,又顯得好像是沒有理性了。
這個給予知識的對象以真理,給予知識的主體以認識能力的東西,就是善的理念。它乃是知識和認識中的真理的原因。真理和知識都是美的,但善的理念比這兩者更美。正如前面的比喻可以把光和視覺看成好像太陽而不就是太陽一樣,在這里我們也可以把真理和知識看成好像善,但是卻不能把它們看成就是善。善是更可敬得多的。
(3)太陽不僅使看見的對象能被看見,并且還使它們產生、成長和得到營養,雖然太陽本身不是產生。同樣,知識的對象不僅從善得到它們的可知性,而且從善得到它們自已的存在和實在,雖然善本身不是實在,而是在地位和能力上都高于實在的東西。所以說,有兩個王,一個統治著可知世界,另一個統治著可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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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理念是最大的知識問題,關于正義等等的知識只有從它演繹出來的才是有用的有益的。”因此,肩負治國重任的護國者只有在擁有善的理念之后才能清楚地知道正義,監督城邦的政治制度,這個國家才能完全地走上軌道。
線 喻
線喻用一根分成四個線段的線來說明認識的四個等級,它的左邊是心靈的認識活動,由下向上分別是想象、信念、理智、理性,由下向上也是認識能力的由低到高;它們對應的認識對象也分四個等級:影像、可見事物(兩者屬可見世界)、科學、理念(兩者屬可知世界),(p14)由下向上是真實程度的提高。由想象和信念對可見世界的認識活動產生意見,一般公民只能到達這個水平。由理智和理性對可知世界的認識活動產生知識。其中最重要的是理性對善理念的知識。只有城邦的治理者(哲學王)在受過科學和辯證法教育后才能達到這個水平。
P14
譯文509D以下 把四個線段里認識對象和認識活動由低級到高級詳細說明如下:
(1)影像首先是陰影,其次是在水里或平滑固體上反射出來的影子或其他類似的東西。對應的心靈活動是想象。
(2)可見的實物就是我們周圍的動物以及一切自然物和全部人造物。
(3)科學包括數學、幾何、天文學、和聲學等。對應的心靈活動是理智。研究幾何學、算學以及這一類學問的人,首先要假設偶數與奇數、各種圖形、三種角以及其他諸如此類的東西。他們把這些東西看成已知的,看成絕對假設。他們假定關于這些東西是不需要對他們自已或別人作任何說明的,這些東西是任何人都明白的。他們就從這些假設出發,通過首尾一貫的推理最后達到他們所追求的結論。不過,雖然他們利用各種可見的圖形,討論它們,但是處于他們思考中的實際上并不是這些圖形,而是這些圖形所摹仿的那些東西,他們所討論的并不是他們所畫的某個特殊的正方形或某個特殊的對角線等等,而是正方形本身,對角線本身等等。他們實際要求看到的則是只有用思想才能“看到”的那些實在,屬于可知的東西一類。這一階段是由可見世界向可知世界的過渡,由意見向知識的過渡。
P15
(4)這個線段認識對象是理念和善的理念,相應的心靈活動是理性。在這個線段里,心靈的活動與前一線段里相反,是從假設上升到高于假設的原理,不像在前一線段里那樣使用影像,而只用理念,完全用理念來進行研究。可知世界的這一部分是邏各斯本身憑著辯證的力量而達到的那種知識。在這里假設不是被用作原理,而是僅僅被用作假設,即,被用作一定階段的起點,以便從這個起點一直上升到一個高于假設的世界,上升到絕對原理,并且在達到絕對原理之后,又回過頭來把握那些以絕對原理為根據提出來的東西,最后下降到結論。在這過程中不靠任何感性事物,而只使用理念,從一個理念到另一個理念,并且最后歸結到理念。
穴 喻
陽光下的洞外世界
洞口、火、矮墻/囚徒<洞壁
《理想國》第七卷514A以下 柏拉圖把沒受過教育的人比作一群從小就住在洞穴的人,面對洞壁,身體被縛著不能走動,頭頸被夾住不能轉動。身后一帶矮墻,墻外常有人走過,手里舉著木偶等等各種物件。這些人和物被火光照著從墻頭映到洞穴最里邊的洞壁上,囚徒們像看電影一樣地看見洞壁的影像。如果其中一人被解除束縛,被迫站了起來,轉身走動,抬頭看望火光,他眼晴會感覺痛苦,看不見實物,仍舊逃回影像。如果有人硬拉他走上陡峭崎嶇的坡道,走出洞穴來到外面的陽光下,(p16)不讓他中途退回去,他會眼花繚亂感覺惱火。然后經過一個習慣過程,先看陰影,看水中倒影,再看陽光下的實物:這之后看夜里的天空、星光、月光;最后終于能看太陽本身了。到此他終于能得出結論:他經過艱難曲折的道路所看到的一切的原因原來就是這個太陽。如果我們聯系前面的日喻和線喻,我們就可以知道這個人現在已經認識善的理念了。而整個這一上升過程決定性的是一次轉向(被叫作“心靈的轉向”)。
P16
穴喻比喻治國者的生活道路。從轉向到認識善理念是他的受教育過程,或者說學習過程。看洞壁上的陰影,看火光下的實物,看夜空和夜空中的星光月光,到看太陽本身,經歷線喻中的四個階段,認識善理念了。這是哲學家之路。這時他如果回想當初的穴居、那個時候的智力水平,以及禁錮中的伙伴們,他會慶幸自己的這一變遷而替伙伴們遺憾。理想國的設計者給了他(或他們)比別人更完全更好的教育,既是為了他自己也是為了城邦其他公民。現在他已經看見過美者、正義者和善者的真實,有了參加政治生活的更大的能力。他不應該留戀高處的幸福生活,他得參加管理國家的工作,不辭辛苦,再回到洞穴中去和囚徒們同吃同住。如果他在和囚徒們交談時貶低洞壁上的影像,稱頌洞外的太陽神,囚徒們會罵他傳布異說。如果他再釋放他們,想要強行把他們帶到上面去,他還會被逮住殺掉的。不過,這樣的事是不會發生的。柏拉圖忘了他們是受過文藝和體育協同訓練的,被培養得對敵人兇猛,對自己人溫和,他們會用說服的方法達到目的。
(五)教育
《理想國》一書總的思路是這樣的:在法治和德治中強調德治,因此作為治國手段在立法和教育之間重視教育的作用,(p17)教育的對象在一般公民和統治者之間突出統治者的教育。統治者的教育是決定性的,他們心靈的善決定國家政治的善。教育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從出生到二十歲,進行文藝和體育教育;第二階段從二十歲到三十歲,進行科學教育,科目包括數學、幾何、天文、和聲學;第三階段從三十歲到三十五歲,進行辯證法教育。
文藝和體育
P17
文藝和體操屬于初等教育,它的對象是全體公民,是三個等級的孩子都要接受的,其目的在于訓練和培養心靈。文藝包括故事、音樂、繪畫。它們是美的東西,為人們普遍喜愛,有直透心靈的效果。因此治國者要特別注意它監督它,實行文藝審查制度,選擇好的詩人寫出好的故事。當時流行的文藝都要不得,《荷馬史詩》、赫西俄德的《神譜》、悲劇都應該被逐出城邦。因為它們不利于培養公民敬神明、愛祖國、敬父母、愛朋友的美德。文藝不但要注意內容,也要注意形式、聲調、節奏。盡量用單一的敘述、單一的聲調、單一的節奏。這樣有利于培養節制的美德。體育一方面是鍛煉健全的體質,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培養心靈,使心靈的激情在文藝的調節下得到適度的發展。第三等級的孩子限于接受初等教育,主要培養節制美德,有利于在國家生活中接受統治者的統治。
科學教育
統治階級的孩子受完初等教育,二十歲之后還要繼續接受十年的高等教育,學習數學、幾何、天文學和聲學。學數學的目的不是為了經商賺錢,而是為了將心靈向上拉,迫使心靈討論純數本身,引導心靈達到實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孩子學習幾何也不是為了實用為了作圖,而是為了迫使心靈轉向,去看實在。幾何學中占大部分的較為高深的東西確能幫助人較為容易地把握善的理念。(p18)接受高等教育者學習天文學也不是為了實用,不是為了農業、航海、觀察天體運行,他們“必須把天空的圖畫只用作幫助我們學習其實在的說明圖”。他們必須從中看到“有一種恒常的絕對不變的比例關系存在于日與夜之間,日夜與月或月與年之間……必須憑借純粹的數和純粹的圖形訓練心靈進行抽象思考。還有一門和聲學,治國者學習它不是為了去聽音,把可聽音加以比較,找出最小的音作為單位,不是用耳朵去聽,而是用心靈去思考,尋求可聞音之間數的關系,并深入到說明什么樣數的關系是和諧的,什么樣數的關系是不和諧的,各是為什么。”
P18
他們分別學完了這四種科學之后,必須把研究工作深入到弄清楚它們之間的相互聯系和親緣關系,并且得出總的認識。(531D)他們在學習中雖然都利用可感的數和圖形,但是處于他們思考中的實際上并不是這些數和圖形,而是它們的理念。這是心靈轉向的關鍵。
辯證法教育
但是,以上各門科學的學習只是為最高的學習,為學習辯證法把握善理念作預備的。因為這些學科都要依賴未經證明的假設,被迫使用可見的數和可見的圖形,先要假設各種數各種圖形為已知的東西,是自明的。這樣雖然對實在也能有“某種”認識,但只是“夢似地看見”,而不是“清醒地看見”實在。因為,“如果前提是不知道的東西,結論和達到結論的中間步驟就也是由不知道的東西組成的。這種情況下結果的一致又怎能變成真正的知識呢?”(533C以下)所以這種學習還是不夠的,必須學習辯證法,不憑借任何可見的數或可見的圖形,只憑借理念,從一個理念到另一個理念并且最后歸結到理念。即用推理去把握真正永恒不變的實在,絕對的真理,最高的善理念。只有掌握了辯證法擁有了善理念的哲學家才有能力以善理念為原型,塑造人間的理想國并護衛著它。
結束語
《理想國》的推理過程是一種逆向思維:國家的大治取決于少數精英人物的主導作用;精英人物的主導作用又取決于理性在他們心靈里的主導作用;理性的主導作用又取決于理性對善理念的把握;而善理念的把握又取決于辯證法的學習,歸根到底國家的大治取決于正確的教育①。在這個大思路中,貶低荷馬、赫西俄德,把悲劇詩人逐出城邦,就是不奇怪的了:無非是矯枉過正之辭,強調正確教育的重要性罷了,是不能當真的。
張竹明
2009年5月于南京大鐘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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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治國者必先修身,修身必須受好的教育,從文藝(音樂)、體操到科學,最后是辯證法。
目錄
柏拉圖論正義 ... 1
第一卷.... 1
第二卷 .... 39
第三卷... 74
第四卷... 120
第五卷... 159
第六卷... 203
第七卷... 242
第八卷... 377
第九卷.... 312
第十卷... 343
索引... 379
人名地名索引之一... 389
人名地名索引之二...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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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僅供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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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是良善和正直的,因此他必指示罪人走 正路。(詩篇 25:8 新譯本)
Good and upright is the Lord ; therefore he instructs sinners in his ways. (Psalm 25:8 NIV)
他必引導謙卑的人行正義,把他的道路教導謙卑的人。(詩篇 25:9 新譯本)
He guides the humble in what is right and teaches them his way. (Psalm 25:9 NIV)
遵守耶和華的約和法度的人,耶和華都以慈愛和信實待他們。(詩篇 25:10 新譯本)
All the ways of the Lord are loving and faithful toward those who keep the demands of his covenant. (Psalm 25:10 NIV)
IN CH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