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南部的圣經地帶生活了將近4年,無論再怎么不愿意也會對基督教有所了解。這邊的美國朋友幾乎沒有不是基督徒的,即使不是基督徒也會因為社會壓力稱自己是基督徒。基督徒群體一般來說更熱情友善,對于剛到美國的留學生,基督徒的幫助更是顯得可貴,以至于我家現在用的碗碟還是第一年教會送的。然而,我至今依然非常反基督教。
如今本科的學習即將結束,在美國南部的日子也所剩無幾,確實該解釋一下我這是“白眼狼”為啥一直反對基督教了。和大部分人不一樣,宗教和科學上的和矛盾倒不是對我最大的困擾。在我看來,最難以接受的是基督教唯神的善惡觀。
善于惡是對立的,也是互相依存的。沒有善,也就沒有惡;沒有惡,也就沒有善。
孟子說的“性本善”,是要說明人性本善但是社會中我們會變惡,為了做一個好人我們要克服后天習得的惡,從而保存我們先天的善;荀子說“性本惡”,善是靠我們的努力后天習得的。所以善是什么?善是我們克服惡的傾向時的自我克制的意志。
正因為惡的存在我們才知道善的存在,正因為惡的存在我們才知道善的難能可貴,正因為惡的存在我們才擁有了對善的向往。
亞當斯密在《道德情操論》里對克己有這么一段類似的描述,“一個對身體疼痛毫無感覺得人,即使以最完美無暇的耐性與鎮定忍受了酷刑折磨,也不值得任何人為其鼓掌。一個天生異常不害怕死亡的人,即使在最可怕的危險環繞中保持他的冷靜與沉著,也沒有資格為此而聲稱他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優點。”
回到善與惡的話題,即使真有上帝,作為一個人類我們應該非常自豪地認為我們的善比上帝的善更偉大。上帝所謂的善是來自與他本身完美的性質,不需要努力和克制;而人類的善,則是我們自己修來的恩典,完全來自我們自己的不懈努力。
我們沒有必要像基督徒一樣覺得我們人性中的惡是什么不可饒恕的罪過。正應為我們有作惡的傾向,我們的善良才有價值;正式因為惡的存在,我們才有一個機會證明人類有不任由欲望擺布的尊嚴。
救贖是我們自己的責任,請不要找上帝為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