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天早上拿出手機來刷,在某平臺上讀到了一篇文章,題目依稀是叫《婚外情是蜜》,作者文菜橫溢,妙筆生花,還毫不吝嗇地拿自己中年時與公司年輕少婦的激情外遇來做論據。說什么最后各自平淡收場,回歸家庭,令他更好地與家中妻子平淡中溫清脈脈,相挾到白頭。只日常每每回味,仍然難忘當時的激情澎湃。
所以忍不住要砸吧砸吧嘴,因而作下文章吧?!如此立意昭然,一派洋洋得意之色。
當時文章下還有一條評論:寫得真好。----(果然這世道,極品都是成對出現的)。
(2)
我似醒非醒,腦子還不太清楚。就隨手添了一條回復,大意是建議作者不妨再補一篇他太太的婚外激情文章,與他的經歷湊成一對。
若此,不是可叫論據更加充實,切題愈發深入,旗幟立得額外鮮明嗎?
雖然不知道他的觀點《婚外情是蜜》涵蓋面能有多廣泛,但至少是惠及自己的家庭及婚姻才能讓他如此自得地妙筆成文。
所以,頭上草原一片才會吸引觀者更甚嘛。到這里來寫文章的,不多少都為了求個贊嗎?
(3)
是不是會有人說我不夠厚道?
猶記得他在文中宣稱:婚外情是人一生中必然會/(應該?)經歷的,婚外情要有,但家不可破。
嗯,又一個“外面彩旗飄飄,家中紅旗不倒 ”的擁躉者。
以此及彼,想來他也應該認同并首肯配偶也該去體驗一場小鮮肉OR老臘肉OR別的什么男人的情感體驗。這樣才對得上他“必然會”的認知。
所以我為什么要對他厚道。
(4)
只是覺得生在這個時代,還是有公平、對等這一說法的。
雖說男女生理、心理都有著千差萬別,但不妨礙現代文明,無謂是法律還是道義的立場,世界各國都是在公開的文化中崇尚一夫一妻,一心一意地對待婚戀關系。
盡管當今社會出軌成風,暗娼如流,但都不足以成為支撐該作者公然提出這樣的觀點去影響他人的理由。
僅就針對他的態度提醒:就算古代男人可以妻妾成群,但也有警世的故事:淫人妻者,妻女必被人淫來告訴你什么是因果循環。如此,還是能食如蜜糖,甘之如飴嗎?
此外,作者的觀點有與太太分享過嗎,討論過嗎? 難道不是汝之蜜糖,彼之砒霜?
(5)
《歡樂頌》里強大自信如安迪,即使與小包總相契相愛,在懷了孩子之后仍沒覺得有結婚的必要。理由123,在此不贅述。印象深刻地當包太游說她結婚時的話:如果真要結婚,我會與他談話:結婚前,大家都來去自由;但如果結婚,雙方就得認同婚姻的契約精神。如有違背,我必追究,不惜兩敗俱傷。
當時讀起來真是覺得豪氣萬丈。欽佩她這般能力、財力、魅力都超強的精英人氏,都秉持著對婚姻關系的嚴肅性及忠誠度的敬畏之心。我覺得這才是這個時代中要堅守的態度。
不管男女間因為什么目的走入婚姻,在婚姻的存續狀態之中,就應該做好自己的本份。
法律允許離婚,道義也理解感情來去的無常。
但這些都應該是婚姻主體人之間自行面對、坦誠合理去解決的問題。而不是不直接面對,暗搓搓挑戰道德的正向標,還要掛個馬甲ID,跑到網上不負責任地大放厥詞,助長社會歪風邪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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