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十年前,畢業季大約就是分手季,可如今,畢業證跟結婚證一起曬成了流趨勢行,我被朋友圈的官宣瘋狂刷屏,看著大家從校服到婚紗,說不羨慕是假的,但是結婚,我覺得我還能再拖個幾年。
我雖不急不慢,我媽倒是心切,在她的認知中,女孩子年齡第一能力最末,況且她一直覺得我過了三年的二十歲了,"再過兩年你就二十五啦你知道吧,這個女孩一過二十五啊,就大打折扣…"
大打折扣?這種認知真的令人發指,憑什么大齡單身女青年就被稱為剩女,憑什么大齡單身女青年就被人避之如猛獸,愛情跟年齡從來沒有關系,況且女孩子過了十八歲是十九歲,過了十九歲是十八歲,二十歲永遠不會到來。
觀念的不同讓我們隔三差五爭執一番,即使這樣她還是沒有放棄對我的推銷,甚至有些來者不拒。有好幾次我真想對她說其實我是個T,但為了彼此的生命安全考慮我又把這話悉數吞到肚子里,雖深惡痛絕,但又無可奈何。
單位里幾個要好的姐姐說這都是必經之路,幾乎每個人的媽媽在我這個年紀都會這樣,她們告訴我,媽媽的話大多時候都是對的,大家都是過來人,年輕人一定要聽勸。
"可她一直跟我提結婚結婚,結個婚哪是那么容易的?"我對平姐說。
"反正你現在也單著,有合適的就先處著,"平姐倒了杯水,頓了一下又接著說"要是真談到結婚,那確實需要好好考慮,不急不急。"
我望著她,就想到又是一段教訓。
平姐跟我講了一個很爛俗的故事,無非就是一段無疾而終的爛尾愛情,感情在現實面前根本不值一提。分手見人品,直到最后那男的還不忘索要一筆分手費。這讓我感到有些惡心。
平姐說:"我那個時候以為愛情就是一切,縱然他千萬般不好,我還愿意一次一次的給他機會,我想跟他結婚,可他沒有讓我看到一點他對婚姻的擔當。"
平姐接著回憶到"那個時候我們天天吵,我愛他愛的心力交瘁,真的很累啊…"
"你看我跟你姐夫現在不也很好,感情是可以慢慢培養的啊,你姐夫人也不錯,跟他在一起我感到舒服,嗯,舒服真的太重要了…"
她斷斷續續的講著,我則一直在思考,愛情怎么就不能是婚姻的基石了。
我偏要嫁給愛情,多晚都要。
平姐說可能她的叛逆期來的太晚了,直到大學才飛蛾撲火,不顧一切,這一耽誤就到了三十歲。
我跟她恰恰相反,我的叛逆期早而持久,在別人忙著背論語搞懂勾股定理的時候我腦海里已經形成了一套不太健全的戀愛觀,在踐行的路上慢慢健全,直到稍稍健全后發現還是勾股定理有意思,我總是這樣后知后覺。
大學時開始縮手縮腳,讀了一堆沒大記住的文字,培養了一堆入門級的興趣愛好,養過一些最后都落泥的小植物,邂逅過一些記不清臉,記不清名字,記不清喜好習慣但還在微信列表躺尸的所謂緣分,好的不好的,過得還算充實。只是到了本該好好談一場戀愛的年紀,我開始顯得手足無措。
這并不代表我不憧憬它,我依然相信愛情,依然選擇對愛情忠貞,依然想要嫁給愛情,只不過,撞南墻的事,就算了。
我不過是希望,我能遇到你,我們相愛的坦誠,毫無保留,彼此有了對方能夠變得更好,到最后想要有個流著你的血我的血、我們生命的延續,到那個時候,以我之名,冠你之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