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你那么會享受,是因為我沒資格

到了大學的同學一定深有感受,花錢何止如流水簡直是瀑布。由于大學自我支配的時間比較多,大部分的同學就用來吃喝玩樂開始完全的解放天性,而錢也大都用在了自我消遣上。但是我們已經成年了,現在我們不僅沒有獨立的能力還得靠父母打錢來養活。

媽媽每個月會固定的打一千生活費,也很羨慕那些花錢大手大腳的同學,除了基本的吃飯穿衣日用,每每周六日都會周邊游,小型聚會的各種娛樂活動。但我知道我不能如此瀟灑之任為,這樣的生活方式,我不能讓自己心安理得。

首先,自我認為父母贍養子女的義務已經完成,按理說我們應該從家庭里獨立出來了,因為各種原因現在還需要父母的幫助,這已經是很大的限度。

其次大學生活的精彩應該是自我創造出來的,比如課外兼職,積累自己的社會經驗,或者參加參加公益活動,了解另一種生活的樣子,發現人生的各種意義,不愿意承認用父母錢懟出來的生活才叫精彩。最后一點可能對于某些人來說比較偏激,我認為是沒有資格。對于我來說,除了接受父母基本的生活費用,我沒有資格再去用以外的錢享受生活。

也常聽有些同學說,你看那個誰也不出去玩一玩,整天待在學校里,多無聊。可是親愛的同學,沒有人會不知道哪種生活方式比較享受,只是現在,他們比你更知道什么時候才有這樣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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