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幸福嗎?中央電視臺曾經這樣在路上隨機采訪路人。人們回答,我很幸福,因為我有大大的房子、有漂亮的車、有賢惠的妻子、有可愛的孩子,我真的很幸福。但我們都知道,幸福遠遠不止這么簡單。畢竟有些人,看似該有的都有了,但他每天都活得很抑郁;而有些人,明明一窮二白卻傻樂著過完了自己的一生。
有時候我不斷地問自己,貪婪,因著這最大的原罪,人是否永遠無法獲得幸福?畢竟,即使我有大大的房子、有漂亮的車、有賢惠的妻子、有可愛的孩子,我還是,不覺得幸福。
如果是這樣,那我們一生都在追求些什么?如果半生的奮斗,不能換來幸福,那我們在努力些什么?為了和身邊的人保持一致?
不是的,大概是為了汗水流下那一刻的存在感吧,至少,我對這個世界做了些什么(或者對自己做了些什么,但自己也是這個世界的一部分啊),至少,在這一刻,我是活著的。
只是為了活著而已。
有人活的拮據,有人活得富足,有人卑微,有人崇高,有人大字不識一個,有人博覽群書,有人當爬蟲,有人人人景仰……哪種活法,都只是活著而已,死后一并歸入塵土。
有個很諷刺的例子,一個成功的搖滾樂隊的鼓手在樂隊解散后竟然選擇了當律師甚至競選議員。他說:“許多銀行職員到中年會覺得生活很乏味,想尋找一種解脫,那他們為什么不去當個搖滾歌星呢?而我,我感覺自己仿佛生來就應該當個律師。”
所以,我得出了一個可悲的結論,是不是,只有在感覺自己活著的時候,才是人類所能感知到的,最頂級、最真實的幸福?幸福,實際上,在我們追求它的過程中,已經達到了頂點。
因此,查斯特傾盡一生、傾盡一切追求著畫畫,在生命的盡頭,他終于創作出的那副讓自己滿意的壁畫,要隨著他一起逝去、毀滅……但我有理由相信,他窮困潦倒當畫家的那半生,是幸福的。
月亮是我們無法獲得的,我們一直在仰望著它,追求著它,以至于可以忽略腳下能輕而易舉撿到的六便士,畢竟,當我們撿起來時,幸福已然消亡,而這樣的幸福,未免顯得太過短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