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收入的增加,小區里買車的家庭越來越多,原來的地上停車位就變得炙手可熱。
原來的停車規則是地下停車位售賣,十萬一個。地上的先到先停,不收取費用。但是隨著車輛的增加,總有人因為停車問題爭吵,甚至把車堵住車位或者消防通道。
于是物業就采取了收費的方法,一輛車一個月50元錢能夠進院,有車位就停,沒有車位就出去。但為了防止亂停亂放,要提前收取三千塊錢,到年底如果不再停車,退費2400。
剛開始的兩年大家都覺得收費高,不合理。區區停車位而已為何要收取那么高的押金,還不是物業像集資拿在手里,萬一哪天物業公司卷錢跑了呢?
出于這個想法,我一直沒有交錢,停在小區門口或者直接放在單位,雖然走的路遠一點,但是省錢。有一點不方便就是要走好遠才能開到車,甚至經常在小區門口的兩條路上轉幾圈還找不到一個車位。
今年有了女兒之后,我想得弄個車牌開進院子里了,不能再抱著女兒走老遠去坐車,或者臨時登記把車開進院子里,太費事。所以我交了錢,登記了車牌就能直接出入小區,很方便。
我發現小區內總是有車位,不管是不是節假日,總是有車位挺不滿,我想還是大多數人都跟我之前那樣,覺得不值。
但是仔細想想,付費果然有付費的好處,三千塊錢在我手里也沒不會升值太多,交了之后還有80%是我自己的,只不過存在物業,利息就是我能保證有車位可停。
隔壁小區同樣采用的50元每月的收費標準,但沒有三千的門檻,只要按月交50元就能停車,所以聽住在隔壁的同學說,每次都要早點去占車位,因為去晚了就沒地方了,還是要停在路邊,擔心被交警貼條。這樣一來,五十塊等于白交。
老話說的好:錢花在哪哪就好。真是說的不錯,出了三千就能劃出一個檔次,保證總有位置能放車。如果出十萬,就能定一個位置,風吹不到,雨打不到。但我暫時經濟實力達不到,就沒有太多想法了。
付費是一方面,付費的多少又是另一回事。當然門檻越高就越能享受高標準的服務,這正是商業的本質吧。
財富,真是個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