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向來不敢給自己提什么過大的目標的,因為我知道自己屬于比較擅長放棄的那種人,所以何苦讓自己難堪呢。當我有日更這個構想的時候,就知道肯定會有這么一天的,只是沒想到這天來的這么快。不知道今天要寫些什么。
最開始有日更這個打算,目的很簡單,就只當是對自己的一種鍛煉而已。其實我是有過日更的經歷的,當年持續了兩年半呢。那還是大學的時候,從大一的下半學期,到大三的下半學期,寫兩年半的日記。那個真的叫日記,就是一天不落的寫,中間沒有斷過。如果說我的大學還有一點收獲和成就的話,那就是堅持寫了三本日記了,除此以外無他。
寫日記是個好習慣,真的應該保持下來的。高中的時候語文老師為了鍛煉大家的寫作能力,要求每人每周寫三篇日記,堅持寫了多久已經忘了。開始的時候確實把寫日記當成是一件苦差事,因為實在是不知道寫什么。后來慢慢就發現了其中的有趣之處,開始寫小小說,寫小評論,寫人物小傳,每天玩的不亦樂乎,自習第一件事就是掏出日記本呢。以至于我到現在了還在想,這么喜歡寫東西,當初是不是應該棄理從文呢。
我不是個好的寫手,因為總是自娛自樂,沒人看。那么為什么還要寫東西呢?講個小時候的事,對我很有啟發。
小的時候家里有一臺很大的那種放磁帶的錄放一體機,相信80后的小伙伴的都知道。有一段時間老爸特別喜歡玩錄音功能,錄全家人的聲音、說話、唱歌什么的,錄了好幾盤磁帶。當時也沒在意,后來因為別的緣故我用那些磁帶都重新錄了別的東西。現在老爸不在了,想再聽他的聲音都聽不到了,有時候想想如果當時保存好那些磁帶,起碼現在還有個念想啊。時間過去了,人也不在了,總應該還留點什么能紀念的東西吧,就像打開那幾本日記本就能回到當年的歲月一樣。
有一天我不再年輕只會左右逢迎,心中只剩下城府的時候,我曾經熱血沸騰的青春還留在紙上。如果我忘記了最初的自己,讓它來教會我找回初心。
有一天我白發蒼蒼,雙手顫抖的,連昨天晚上吃的什么都想不起來的時候,我曾經振翅飛翔的青春還留在紙上。如果我忘記了往事,那就當做新鮮的故事來讀,把曾經的人生再活一遍。
有一天我死了,化成了泥土,回歸了大地,還能為那些還想想起我的人留下點什么呢?當然,誰會想想起我呢?
人活在這世上,總要留下點痕跡的。或者留下你的后代,或者留下你的音容笑貌,或者留下你的思想,或者留下你的故事。
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