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了,我(竟然)忘了這個城市本來的樣子”,這不僅是愛爾蘭姑娘艾莉絲的醒悟,亦是我們觀眾的醒悟。
只身闖蕩布魯克林的愛爾蘭鄉下姑娘,返回故鄉立即成為眾人艷羨的對象。她走在時尚的前沿,打扮入流,從一名商店售貨員轉變為一名優秀的簿記員。她自信優雅,應對得體,面對家鄉優秀男士吉姆潤物細無聲般的追求與母親無聲的挽留,她猶豫了。當她猶豫的時候,觀眾們不免責備起艾莉絲,因為她在布魯克林已經有了另外一個家,她的丈夫托尼在等她回家團聚。而遠在家鄉的艾莉絲似乎把他遺忘了。似乎真的應驗了托尼“家,永遠是家”的預言。
當她已經結婚的事實被戳破時,與其說艾莉絲憤怒或是心虛,不如說她是頓悟,她突然明白了,自己也許從來沒有為了留下還是回去而動搖。令她動搖的從來不是愛爾蘭而是留在愛爾蘭的媽媽與那短暫的虛榮。當她質問凱莉小姐為什么要這么做時,凱莉小姐愣住了,她也許從來沒想過為什么,也許只是單純的容不得別人比她幸福?而她的幸福又是什么呢?
很多人說,如果艾莉絲結婚的事實沒有被揭露,也許她就會和吉姆在一起,永遠的留在愛爾蘭。可是,吉姆之所以喜歡艾莉絲,更多的原因也許就在于她與當地的姑娘不一樣,她見多識廣,她自由又獨立,她有自己的想法。吉姆是小鎮上人人羨慕的富二代,他繼承家業,可他不是紈绔子弟,他想去看看這個廣闊的世界,可是他的金湯匙既給了他優越的生活,也禁錮了他飛翔的翅膀。當吉姆說“我想去看看巴黎、紐約,去看看你的布魯克林”的時候,是多么的無奈。
而艾莉絲呢?如果她真的留在愛爾蘭和吉姆在一起,她不會后悔嗎?毫無疑問,會的,即使沒有凱莉小姐,當眼前的美好漸漸剝落,露出它本來的面目,她會想念布魯克林,想念那個人人都有夢想的城市,想念那個為了夢想而上夜校,因為思鄉而在深夜里哭泣卻還是堅持向前的自己。艾莉絲對吉姆說,如果在她姐姐沒死之前,在她沒去布魯克林之前,他們的結局可能會不一樣。然而屏幕外的我們都知道,如果在那之前,他們就相遇了,也許只會擦肩而過,不會有任何的瓜葛。
最后的最后,艾莉絲忍痛留下了孤單的母親,踏上了“回家”的“歸途”。在甲板上她指點和她當初一樣懵懵懂懂踏上旅途的姑娘,告訴她要堅定的往前走,不要露怯,就如當初告訴她如何應對的那位姐姐一樣,她似乎懂了當時那位姐姐“我希望我沒回來過”的言下之意。
正如我們大家現在的生活一樣,去北上廣與逃離北上廣是永遠無解的問題。如果你在小城市的生活,悠然自得,那很好,只是記住不要變成凱麗小姐;如果你在大城市拼搏,那也很好,只是記住不要去看不起在小城市安逸生活的人。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選擇,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生活,每個人也有每個人的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