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員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續合同。于是乎,提著家伙上樓耍賴來了。
在他看來,公司不與他續合同,就是把他開除了。開除,就是公司先負他,理所當然,那就得賠錢,而且要額外多的。
公司領導見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遂報警。警察蜀黍來了也是一陣了解,勸說,各種方式方法。那人見大蓋帽來了,立馬收斂,各種乖巧表現,自然也調解不出啥結果。只是前腳警察剛走,后腳立馬拍桌罵人。
不由得,想到我們現在提倡的和諧社會,到底和諧了什么?
善人舉步維艱,各種躲避。惡人囂張至極,窮兇極惡。
“弱者”有恃無恐,各種訛詐。公司避之不及,無可奈何。因為,他們是弱勢群體,受天條保護。
非機囂張跋扈,大有馬路是我家。行人機動車小心翼翼,唯恐和他們擦出火花。
還有各種,許許多多
我們是不是錯了?;蛘哌@和諧太寬泛了,該約束剔除一部分人才是。
真正要保護的是那些真正的弱者:
那些被欺負卻無力討回自己權益的人。
那些遵紀守法,卻被違法亂紀的人侵害的。
那些愛崗敬業,受黑心老板壓榨的。
許許多多,那些我們良心道義上過不去的情景,都應該是我們要去恪守的。雖然是法制社會,但這法律所約束的是人們的底線!不是合格線。更多是你心里的那桿秤!
那不知道,我們提倡的和諧社會,究竟要和諧什么,和諧了什么?
我只看到,太多的善舉和良知被泯滅、被隱藏、被唾棄。
和諧社會,真的只是河蟹么?
以上實屬所見的個人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