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日子忙里偷閑看電視劇,落下大結局沒看。時隔一個月,今天把它看完,總算是給自己有了一個交代。可又覺得只有寫篇讀后感,順便評論一番才應該算是交代掉了呀!
依照慣例應該先談劇情。《鐵血軍魂》的大背景是抗日,男主角瑞年出身貝勒府,父親送他留學日本學習軍事是期望他幫助小皇帝復辟,結果日本人打來了,整個情節圍繞他在抗日戰場的表現講故事。
追劇,追的就是劇情。可我偏偏總是發現各種不符合邏輯的編導和穿幫鏡頭,帶著一種強烈的“看戲”心態,完全投入不進去。也許是電視制作水平有限,也許是我的批判性思考能力提高了吧。
看電視嘛,總有人喜歡討論,這個人死了沒有,那個事兒成了沒有。我樂于搞預測,再比照劇情答案,對了挺高興,錯了會簡單分析下為什么導演要那樣演,是出于制造意外感的考慮嗎,如果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就沒什么看點。《創新公司:皮克斯的啟示》中談到故事,有一段關于“意外”的論述,大概意思是,你以為接下來要出現天使,作者一定會給你惡魔;你以為要要成功,作者一定會讓事情失敗。
劇終。我跟自己說,難道你不應該想下故事本身嗎,或者談談男女主角的愛情,干脆談談配角們的結局?這個要求一點也不過分,可我真的沒什么好談的。全劇40集,我唯一喜歡乃至贊揚的地方,就是對男主角的細節刻畫——他锃亮锃亮的靴子。福晉把老貝勒的靴子鄭重其事交給他,他穿在腳上,再艱難的環境,再緊迫的戰事,他永遠都要把靴子擦得锃亮锃亮,甚至面對可能到來的生死危機,他也要求朋友在死后把靴子待回去給額娘。這锃亮锃亮的靴子,就是他職業軍人的最佳寫照,用他的話說“靴子擦得亮不亮決定著你是不是一個優秀的指揮官。”劇組(作者/編劇/導演)的設計真令人拍案叫絕。
看,我又迷失了。沒有把自己當做讀者好好看情節,時而變成評論者,時而又變成了作者。
我曾經談過一個關于寫作的觀點:要么你是作者,要么你是讀者,但絕不可能同時既是作者又是讀者。這個觀點來自于威廉?津瑟的《寫作法寶》,他用專門一個章節來談讀者:
我在為誰寫作?這是一個基本問題,也有一個基本回答:你是在為自己寫作。不要預想誰是你廣大的讀者群。沒有那樣的讀者群——每一位讀者都與眾不同……假如你心血來潮想制造點兒幽默,不要擔心讀者是否能“明白”。假如你在寫的過程中感到那個幽默逗人,就放進去。你寫作主要是取悅自己,如果你寫起來感到一種享受,你也會給值得為之寫作的讀者帶來快樂。假如你失去呆頭呆腦的凡夫俗子們的喜愛,那你本來就不需要他們。
從上面的觀點延伸開,我覺得一個人也很難同時是作者、讀者和評論者。你是作者,寫得開心,寫出自己的風格就好;你是讀者,喜歡就讀,不喜歡就不讀;你是評論者,就道出對比,贊揚或批判。
看《鐵血軍魂》,我的角色完全混亂了,再不能全身心以讀者/觀眾的角度來欣賞。看起來我像個半個評論者,實際上我在用這種方式和作者對話。大概這就是學習寫作副作用,一定程度上喪失了作為讀者的樂趣,又在另一個地方里和作者談論他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