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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看到一則新聞說一女孩被一男孩從十幾樓扔了下去,當場斃命。原因是那女孩拒絕了做那男孩的女朋友。看似女孩倒霉,遇到渣男,都是渣男變態,都是渣男的錯。然,細看下去,你會覺得那女孩其實錯更多。
他們是大學同學,男孩一直追求她,雖然她有拒絕,但拒絕得卻不徹底。前前后后五六年時間一直接受男孩送的包包、首飾等禮物共計四萬余元,甚至還同意和他合租一套房,更過分的是她當著他的面和別的男人打情罵俏。終有一天徹底激怒了他,他想到這么多年來的付出不僅沒有回報,還一直傷害他,憤怒之下,理智失控,悲劇發生。我覺得這真不能全怪男方。女孩明知不愛他還收他禮物,一收還收了這么多年,一收還收了那么多錢,既然不愛就不應該拖泥帶水給人希望,若一開始拒絕的干脆,不給男孩一絲希望,也不會導致后來悲劇的發生。我一直相信世間因果報應,也許這就是報應吧。性格決定命運,悲劇在她開始欲拒還迎的時候就已埋下伏筆。
當然,男的有錯,錯在不應該堅持追求不屬于自己的東西。明知她不愛你,明知得不到,還不斷付出。也許,人有時候就是這樣:付出的越多越舍不得放棄,因為不甘心!就像炒股,虧了百分之十不會止損;虧了百分之二十,不舍得拋,也許拋了就回升呢;結果虧了百分之五十,這個時候拋覺得沒意義了,都虧到這程度了還能虧哪去。事實呢?事實就是一支股票能虧這么多其實就是支爛股,你守著支爛股有何用?猴年馬月才能回本?錢套在那里而已,如果割肉了,再買支優質股,說不定早賺回來了。可是,你不甘心啊。所以,人有時候總是難于克服人性的弱點,悲劇的發生就在所難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