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發生在我身邊最近最新的一樁悲劇。
作為一名鄉村教師,防溺水安全教育,五一過后,就開始每天給學生反復強調。可悲劇還是發生了。我有些不明白。
據說,是男孩A去找男孩B出去玩。兩個人后來誰提議說去水壩里洗澡,這不得而知。男孩B下水后,很快溺亡。男孩A呢,由于害怕,沒有立即就近叫大人,而是把男孩B的衣服藏了起來。并撒謊說B沒和自己一起玩。直到警察出動,第二天上午才打撈出來尸體。
事情到這,我覺得沉重,又迷茫。難道是學校的安全教育不到位?還是家長的太大意了?男孩B并不是留守兒童,他出去玩的時候,其母親是知情的。
我在想,每天班主任發在微信群里防溺水安全教育她有沒有看到。或者她覺得自己的孩子不會那么不聽話。
當老師六年,我深刻明白一個道理:孩子不會因為你教育一次,他就牢牢記住你的話。好了傷疤忘了疼,是人的通病。有些事,必須警鐘長鳴。一千遍,一萬遍都要說。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有義務保護孩子安全。這是最基本的要求。
再說說,男孩A,為什么不在第一時間呼救呢?他恐懼,能夠理解。但也暴露一個問題:很多孩子面對危急情況,驚慌失措,缺乏應對。畢竟也有10多歲了。那么,我們對孩子的教育是不是有不足之處,答案不言而喻。
在這,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前年我教六年級,學生有晚自習。那天晚上放了學,小偉和小明,打架了。一路上,小德就在他們后面,不過三四米。事后,我調查這件事,叫了小德問他看到的經歷。第一次,他說了一些情況,而來因為牽扯到責任劃分問題,我又叫了他調查。
他說:“老師,我上次說的不對,我啥都沒看到。我都沒注意。”
當時,我覺得很悲哀,這還是純真可愛的孩子嗎?他們也這么小心翼翼,這么懂得自保了嗎?如果人人都不說實話,害怕擔責任,我們的社會會怎樣?不敢想。
說回正事,最后男孩A承認了最后是和B在一起并藏了衣服的事實。B的父母就把水晶棺抬放在A的家門口,索賠20萬。縱然男孩A沒有及時救人,這索賠也不合理。沒有監控,B是自己下水,還是其他情況下,一切不得而知。
B的父母悲痛欲絕,但這種失去理智的做法,我并不贊同。出了這種事,父母是有最大責任。不厚道地設想下,如果當時兩個孩子都溺亡了呢?還會索賠嗎?
A的父母是否賠償,我不知道。后來鄉鎮政府出面,讓全鄉老師一人出100元愛心捐款給B父母。坦白說,我很不情愿。同情心要有,但分事。又是一陣悲哀——教師的弱勢地位,原來如此造就出來的。
不管怎樣,真希望,每個家長都要一遍又一遍,不厭其煩給孩子說,愛護自己,愛護生命。僥幸不會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