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的想起余秀華的這首詩,《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
其實,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過的
無非是兩具肉體碰撞的力
無非是這力催開的花朵
無非是這花朵虛擬出的春天
讓我們誤以為生命被重新打開
大半個中國,什么都在發生
火山在噴,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關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槍口的麋鹿和丹頂鶴
......
這首詩也被翻譯成了英文版,《I crossed half China to sleep with you》,如果你跟老外說這個題目,我估計他們會納悶兒,Why?
幾年前公司組織來過芭提雅,記憶里唯一記得的就是某個夜晚,在Walking Street和一幫人聽著音樂跳舞到半夜,坐著敞篷破蹦蹦車顛簸著回酒店的情形......
我也照了一些照片,但回北京后就再沒有翻看過(這是照片本身的悲劇)。大部分人都以為我們的大腦的回憶就像放電影一樣會有連續不斷的畫面,其實根本不是。我們實際記住的只是關鍵性的節點,留在記憶里的也只是關鍵性事件。這就是為什么這帶著60多人來芭提雅,必須好好辦泳池派對和夜店派對,我期待這能成為很多人多年后芭提雅之行中的亮點。(別忘了看今天下午芭提雅時間4點北京時間5點開始的泳池派對直播)
就以剛剛過去的昨天舉例,如果讓我回憶起來,用一句話就可以概括,“從北京來到了芭提雅”。這個句子簡潔的總結了昨天的行為,說明我(或者人類)特別擅長精煉萃取最核心的意思。問題是,凌晨6點從北京出發到下午4點(到達芭提雅)之間發生的很多事情去哪里了?我試著努力回憶一遍,來接我的司機絮絮叨叨一路,到T3門口碰見Amber,很多人聊著一晚上玩兒德州撲克的輸贏,口渴,漫長的安檢隊伍,星巴克討要的一杯熱水,微微不舒服的胃,飛機上讓人難受的冷氣,熱過勁兒了的飯菜,機場的指示牌,大巴上導游蹩腳的中文,丟了錢包狂奔的學員Luna,肯德基沒有味道的炸雞,酒店的光滑的地板,房間陽臺上落下的雨水,冰涼的啤酒,拖鞋里的沙子,以及行進在泳池派對場地路上的焦躁......
這些過程過于繁瑣和細碎,因為它不美好,所以我們的記憶認為它不重要,而慢慢會遺忘并刪除掉。
那留下什么了?剛剛一天過去,只剩下“從北京來到了芭提雅”這幾個字的句子。
我認為飛機是最偉大的發明之一,非常浪漫。一個龐然大物載著一堆穿棉服的人幾個小時就穿行到了夏天,這是古代的人根本無法想象的魔力。對我,它也充滿了夢幻感。不知道為什么竟然有那么多人不喜歡吃飛機上的盒飯,我喜歡的要死,因為想想在飛機上吃飯就覺得浪漫。在萬米的高空,有人端上來吃的,如果再配上一些酒,看著窗外的云彩,這簡直是無比浪漫的情景。很多人覺得不好吃,可是,難道不應該在味覺上妥協一下而關注飛機上吃飯本身的浪漫性嗎?
為什么非要把飛機上的盒飯和家里的飯比較?情況不同,要帶著不同的心境去欣賞眼前的景物才是第一要務。
跟飛機相關的浪漫還有一個,叫mile high club,西方人都知道。特指那些在飛機上有過做愛經驗的男女。想想就知道,飛機上廁所那么小的空間內怎么會舒服?但因為情景不同了,這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就具備了非凡的爛漫氣息。澳大利亞一家公司趁機推出了一種服務,你只要花費1千元人民幣,就可以登上特制的擺放有雙人床的小飛機,在空中繞45分鐘,幫助你成功進入這個mike high club。我不理解,人在這種特意安排的情境下還能正常發揮?另外,45分鐘夠嗎?
壯闊的景象能啟發人進行宏大的思考,從飛機懸窗往下面的城市望去(無論是在紐約、倫敦、東京、北京的上空),我每次都會感慨,難道我短短一生的奮斗目標就是要在這個碩大的石頭森林里擁有一個小格子嗎?有沒有比這個小格子更重要的事情?
來到芭提雅,所有人都會興趣百倍的敞開了聊Sex這件事,我有些不明白。Sex這件事情其實和吃飯喝水睡覺一樣,是生命中稀松平常的事情,可為什么人民群眾總是走兩端,要么遮遮掩掩,要么歇斯底里的聊這個話題。我想像不到一個人說,我剛吃了飯,然后一堆人圍上去感慨,啊?吃了飯?你竟然吃了飯?好吃嗎?描述一下?
早飯時,我和Henry聊到這個話題,他也不解。他引用了《紙牌屋》第一季中的句子來說明Sex的本質,“Everything in the world is about sex, except sex. Sex is about power.”
每次旅行,我總是盡量的保持平常的作息規律,關鍵是,不保持也不行,因為每天早上6點半到7點之間我會準時醒來,根本不用鬧鐘。今兒早上,照例穿上跑鞋,決定出去海灘跑步。我很享受在旅行過程跑步的感覺,為什么?參看《我理解跑步的七個意義》
以前我總是習慣穿舊的鞋,熟悉的跑步服。這次來芭提雅不一樣,我換上了在紐約買的新跑服和新鞋。沿著海灘跑了幾公里,膝蓋有些疼,不過整體還好。路邊,全是去世國王的照片,這提醒我,應該去墓地看看。
我去異域旅行,總喜歡去墓園看看,最讓我著迷的就是看墓碑上的文字。很多時候,一句話就代表了一個人的一生,這又在說明我們人類是多么喜歡精煉總結一切事物。人的一生會經歷很多事情,遇到各種喜怒哀樂,可是,去世后,墓碑上只有一句話,真煩人。
比如,Virgil(前70-前19),古羅偉大的詩人。
看到這樣的句子,我內心就無限悲傷。也許最了解這個詩人的是他的家人和朋友們,可他們也全部去世了,誰還會記得這個人的更多細節?
英文有一個表述叫做,“Survivorship bias”,意思是說:我們往往只關注那些存活下來的樣本,而忽略那些死去或被淘汰的事物,這是一種常見的思維謬誤。舉例,每一個暢銷書作家的后面,一定有100個盡管出了書但不暢銷的作家;而每一個不暢銷書的作者后面,又有100個還在奔波著找出版社的作家;每一個找出版社的作家后面還有100個正在書寫的作家;每一個正在書寫的作家后面還有無數個想成為作家但還沒開始寫作的人......
以此類推,每一個成功的企業背后是無數失敗的企業;每一個出名歌手背后是無數冒不出頭的歌手;每一個英語說得好的人背后是無數學不出來的人。那為什么我們滿眼看到的全是成功的企業、商業模式、歌手、作家呢?我認為媒體和人的本性共謀的結果。
我喜歡觀察普通的人,聽普通人的故事,這些對我的啟發意義更大。我們一定碰見過這樣的蠢貨以及蠢到家的邏輯:因為A人可以成功,所以我也可以成功。我一直懷疑這種人的腦袋被一圈驢輪流24小時踢。
忘了哪一年,我去巴黎的奧維爾小鎮去看望我的知己,梵高。我在06年的一篇微博里立下了愿望,有朝一日,一定要去看看梵高,跟他說幾句心里話。省略過程,2010年左右,我站在了梵高墓前,他的弟弟躺在旁邊。普通的墓地長滿常春藤,我從墓碑的根部摘了兩片葉子,帶回了北京,讓同事壓膜幫我做成了兩個書簽,一個加在了書《Lust for life》里,一個放在錢包里。后來,錢包丟了,書簽也沒了,我難過了好一陣子。
我喜歡梵高有自己的理由。從小是色弱,所以我對顏色不敏感,很多年我一直以為看到的世界是灰色的,以為是自己精神出了問題,得了抑郁癥,現在終于明白了,是身體原因。當我第一次在博物館看到梵高的原作時,我立即覺得受到沖擊,因為我能看懂他畫中的美和感動。如果畫畫的人純粹為了在紙上原封不動的再現出眼前的景致,那它在結果上是無法和相機比較的。
照片可以如實的記錄下所有的細節,即使窗戶上的蒼蠅。但是畫畫不一樣,它反映的只是畫者本人提煉出的核心要素。梵高認為,衡量每一個杰出畫家的標志就是他們是否能夠讓我們更加清楚的看到世界的某些部分。透過梵高的畫,盡管沒有去過普羅旺斯,卻讓我在視覺上更了解了田野、山川、柏樹、青草、麥子、云朵和公牛。
除了畫畫,一個人是不會盯著柏樹看上十分鐘的。梵高筆下的柏樹,樹葉從地面向上躥升,柏樹在風中就好像繞著不同的軸在彎曲。
梵高還用各種鮮亮的顏色來強對比,表達看到某種景致時的心情。此時此刻,坐在16層的戶外露臺上,我的心情無法用一副照片來形容,因為照片不分輕重的把所有的細節都記錄下來,而我需要的某種能表達此時此刻占據頭腦的主導情緒,即“平靜”。
畫畫和寫作是人都需要學會的技能。我想學畫畫,誰能教我?
尼采說,現實是無窮的,也永遠無法全部被表現于藝術中。
梵高之所以獨樹一幟,是因為他選擇自己感覺最重要的東西來表達。而其它的很多作家,畫得中規中矩,努力追求正確的尺寸。梵高對于創造相似性的畫雖然也感興趣,但他不在意尺寸問題,只關注他認為最能表現物體特色的地方。他通過對現實的部分進行扭曲、省略或者更換顏色,來更深刻的表達出事物的本質。就像一個詩人,在描述一件事件時雖然比不上一個記者來得真實,但是卻可能揭示出在記者嚴謹的文字框架內無法找到的事件的真相。
英文get over yourself的意思是:別自以為是。如果能夠放下ego,不帶任何價值判斷的去觀察眼前的景物,那么旅行的意義也就出來了。
還是把《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的后半部分也抄錄下來吧:
我是穿過槍林彈雨去睡你
我是把無數的黑夜摁進一個黎明去睡你
我是無數個我奔跑成一個我去睡你
當然我也會被一些蝴蝶帶入歧途
把一些贊美當成春天
把一個和橫店類似的村莊當成故鄉
而它們
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