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動的酒吧老板
在日本文學(xué)界里,村上春樹是個異類。
在讀大學(xué)期間,他就開始混跡于各種爵士樂酒吧。在《國境以南,太陽以西》中,村上寫一個爵士樂酒吧老板的生活:
“開始我也進吧臺調(diào)制雞尾酒,后來開到兩家,便再沒有那樣的工夫了,轉(zhuǎn)而專門負責(zé)經(jīng)營管理:洽談進貨,確保人手,記賬,注意凡事不出差錯。我想出了種種方案,并及時付諸實施,食譜也由自己多方改進。以前我沒有意識到——看來自己很適合干這個活計。我喜歡做什么東西從零開始,喜歡將做出來的東西花時間認真改良。那里是我的店,是我的天地。而在教科書公司審稿期間,我絕對不曾品嘗到這種快樂。”
村上春樹后來開了一間爵士酒吧,名為“Peter Cat Jazz”
這種快樂,與他之后的寫作、長跑,似乎是同一種快樂。他決定開始寫作的過程也十分自然、干凈利落,過程卻仿佛水到渠成一樣。
村上是在1978年4月1日下午決定寫小說的。那時候讀了7年大學(xué)的他畢業(yè)沒多久,年近而立,沒有什么心思去找全職工作,和妻子陽子貸款開了這間酒吧,每天從頭到晚地聽爵士、調(diào)雞尾酒、做三明治。
我喜歡的球隊是 Yakult 燕子隊,當(dāng)時是跟廣島鯉魚隊對陣。燕子隊的第一擊球手是戴夫·希爾頓,一個美國人…..不管怎么說吧,他以一個二壘打?qū)⒌谝粋€投給他的球擊到了左場。就在這時那個念頭一下子擊中了我:我能寫出一篇小說來。”這是村上他在他第一本小說《且聽風(fēng)吟》里說的話。
他去酒吧附近的文具店買了自來水筆和一疊紙,每天酒吧打烊后,他就坐在廚房邊上的桌子上寫一兩個小時,直到凌晨三四點。甚至有時候,他深夜回到家中,可以一直寫到太陽升起,下午再去工作。“我覺得自己活過了相當(dāng)于普通人的兩倍人生。”那時候他朋友都勸他別在寫小說了,好好開著酒吧就行了,直到他的第一部作品《且聽風(fēng)吟》獲得了新人獎,這才給了他很大信心。32歲那年,他決定關(guān)掉酒吧,成為一位全職作家。
熱愛流行文化的標(biāo)準美式青年
在大學(xué)的時候,他留一頭及肩長發(fā),還留了胡子。“一副常青藤名校學(xué)生派頭”,但是在早稻田這身裝扮總給他帶來別人差異的目光,“我不在乎別人怎么想,于是干脆邋遢下去。”
在美國旅居期間,他只喝百威干啤,穿普通學(xué)生會穿的輕便運動鞋和T恤,開一輛二手本田雅閣。他告訴《Los Angeles Times》記者:“我愿意干嗎就干嗎,在這兒我不是名人,沒人在乎。”
在《斯特普尼克戀人》一書中,他對流行文化信手拈來:里面喝的啤酒一定是 Amstel 牌子的,背的是· Mila Schon 的背包。
更不必說他偏愛波士頓馬拉松,用蘋果筆記本寫小說,喜歡穿美國牌襯衫寫作。15年村上在網(wǎng)上圖文并茂地向讀者介紹了自己書房的擺設(shè),桌上擱著蘋果電腦,放著瑞士國旗咖啡杯、稿紙。
村上自己還是一名資深“果粉”。從1991年以來,Mac、iPod、iPhone 到 iPad,他感嘆“真不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錢在 Apple”。曾有讀者向他提問,如果有一天,世界只剩下村上一人,他會做些什么。他回答:“也是躺著讀讀書,用 iPhone 聽歌,跑步。”
他喜歡爵士樂,喜歡聽60、70年代的美國流行音樂,披頭士、里克·尼爾森、都是他的歌單榜首。在聽了“爵士信使”的現(xiàn)場音樂會后,15歲的他已經(jīng)開始悄悄省下午飯錢買唱片了。對于音樂,他僅僅是普通爵士迷的水平,不過他厲害的地方在于,這些他聽過的音樂,喜歡過的潮流文化,豐富了他所有書中主角們的人生。
長跑與極度自律的“中年人”
在《且聽風(fēng)吟》沒出版時,村上的狀態(tài)并不好。因為需要高度集中精力,他一天要抽六十支香煙,甚至手指都熏成了黃色,體力下降得非常嚴重。
不過既然決心將寫小說作為今后安身立命的職業(yè),他開始戒煙、跑步、規(guī)律作息。
寫完《尋羊歷險記》開始,他每天四點起床,通常一直寫到下午,晚上十點之前睡覺。吃巨型沙拉和清淡的日料,幾乎不吃淀粉。
村上決定就當(dāng)每天只有23個小時算,不管多忙,他都會雷打不動的將一個小時用于運動。寫作也是一樣,“無論狀態(tài)如何,艱難還是順暢,我日復(fù)一日地坐在書桌前.....直到到達了我自知一直在尋找的那個點。”
他幾乎每天都堅持跑步。每年夏季跑一次全程馬拉松,秋季參加一次鐵人三項賽,這樣堅持了20多年。他的最佳紀錄是3小時31分04秒。他堅持每天記錄跑步日志,后來集結(jié)成書,便是那本:
《當(dāng)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么》。
“我”是自己,村上最獨特的魅力
村上的書中,幾乎都是以“我”這個第一人稱視角來看世界,去體驗的。
中文世界的“我”只有一個,而日語中卻有兩個,分別是“boku”和“watashi”,在敬語使用嚴格的日語體系中,前者語氣隨便,更像是北方人常說“俺”,多在非正式場合中使用,而“watashi”的“我”,更正式,也更常見。
而村上的主角們,固執(zhí)地使用“boku”——這在日本文學(xué)中并不常見。他筆下的主人公,有大把的好奇心,對人生固有的怪異處冷然、疏離的態(tài)度,處于孤獨的狀態(tài),卻又十分清醒。他認為,這是最接近英文中“I”的說法,減掉了幾分日本社會固有的階層感,更多民生色彩,剝離了權(quán)威意識。
但“watashi”才是權(quán)威。村上無法以任何一種方式忍受權(quán)威,他在一個以集體為準則的國家里拒絕扎堆,如果沒能在日本作家中發(fā)現(xiàn)值得借鑒的風(fēng)格,就著手創(chuàng)造自己的風(fēng)格。他并不強調(diào)日本人特有的心態(tài)和日本文化。他曾說,“我在寫小說的時候,唯一的念頭就是逃離所謂的日本狀態(tài),離得越遠越好。”
村上在耶路撒冷文學(xué)獎領(lǐng)獎臺上的演講就是他本人最好的講解 。那時戰(zhàn)爭在加沙地區(qū)肆虐,很多本國人警告他如果敢來領(lǐng)獎,有支持戰(zhàn)爭某一方之嫌,甚至威脅會燒掉他新出版的書。但是他卻說:
“如果人們告訴我,尤其是當(dāng)他們警告我——“不要去那里”,“不要那么做”,我傾向于“要去那里”、“就那么做”。你或許可以說,這是我作為小說家的天性。小說家是異類。他們無法相信任何沒有親身經(jīng)歷過的事物。”
“在一堵堅硬的高墻和一只撞向它的雞蛋之間,我會永遠站在雞蛋這一邊。”
村上他是風(fēng)靡世界的暢銷書作家,他寫愛情、性、旅行、跑步健身、寵物……幾乎是日常生活中人們總是無知無覺地打交道的事情。他是真正熱愛并享受生活的人,快樂和無聊他都喜歡。
而現(xiàn)代人,尤其是現(xiàn)代男性,缺乏享受日常生活帶給他們快樂的能力,反而認為沉浸日常生活的繾綣可能會削弱他們的所謂男子氣度。然而事實并不是這樣,而這可能才是我們喜歡村上和他的作品最大的意義,也是村上和他的作品值得受到我們最高級別尊敬的原因。
最后,希望村叔真的能像他自己說的一樣:“我想到90歲的時候還能寫書給讀者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