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社會加班已經是一種工作的常態,可以不夸張的說,每一個人都有過加班的經歷,特別是在一線城市打拼的年輕人,公司加班更是成為了一種日常,如果是工作任務重,急著上項目,加班加點也是無可厚非,但是有的公司即使沒有太多的任務也會要求員工加班,俗稱強制加班,通俗點說,就算什么事也沒有,下班了也不能走,也要在公司坐著,我稱之為病態的加班文化。
最近公司效益不好,員工士氣低落,老板心急如焚,祭出大招,強制加班,希望以此力挽狂瀾,一掃頹勢,結果卻適得其反,員工不但開始抱怨,非常抗拒,而且工作反而進度更慢,老板惱怒,開會大發雷霆,進而導致老員工相繼離職。
所以最近我就一直在思考加班這件事,到底為什么要加班,加班的目的是什么?
我認為做事情思考首先要從目標來逆推做事方法,老板的目標非常明確,就是想讓工作順利完成,使公司可以賺更多的錢,但是老板考慮的過于簡單,把人當作機器,認為工作時間越長,產出就越多,事實與老板的如意算盤其實是相去甚遠的,因為機器是簡單的,但人是復雜的。
我認為這種病態的加班,有以下幾點問題:
1,錯誤的激勵,這種強制加班的管理方式,強制延長了員工工作時間,完成固定工作,就算員工提前完成也不可以休息,也要浪費時間加班,導致了員工沒有提前完成工作的理由(反正都要加班,何必那么累呢),效率低下
2,體力透支,上班是一件很累的事,天天加班,體力透支,也會導致效率下降
3,員工與老板的利益目標沖突,老板想延長工作時間,多產生剩余價值,員工想準時下班,好好休息,兩邊的利益產生沖突,矛盾激化,效率自然不會提高
所以加班還不如不加班來得好
可是如果這件事反過來想,公司施行強制不加班的話,會產生什么效果的:
1,激勵,公司強制員工不準加班(聽起來很美好),也就是說,工作堆積如山也不準你加班做,你必須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這樣就給了員工一個提高效率的激勵,時間是有限的,必須提高效率才能完成堆積如山的工作(當然施行工作做完可以在下班的話,激勵更強烈)
2,體力,員工可以充分休息,恢復體力,保持工作狀態,公司也可以組織員工鍛煉身體,以提高員工的精神狀態
3,利益目標一致,老板希望在規定時間內結束項目,賺到錢,員工希望在規定時間內結束項目休息,可以說兩者目標基本一致,合作起來也會愉快很多
所以有時候,一切都反過來思考,是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和思路,思考問題時要首先確定自己的主要目標,然后選擇正確的激勵,考慮周邊的因素,一致與合作伙伴的利益目標,才能做事順利
勤勞加班的人已經轉發給老板,懶惰的人卻還在觀望(我只能幫你們到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