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騎電動車和一輛右轉沒看見名的魯C車蹭了一下,車主是六十歲的老大爺。一瞬間的事兒,胳膊和腳踝被蹭了一塊皮。正煩的時候,大爺下車不疼不癢的說他打了轉向燈車速又多慢,這小姑娘還在聽歌。當時沒理智的火大了:你車速慢,多慢,龜速呀
當時急著去兼職,再鑒于只是蹭了一下,不想浪費口舌,我就走了
回頭一想這個事情,有三個問題
一是國內馬路生態問題,過馬路不遵守交通規則,隨意使用燈光等早已是馬路上的常態問題。衍生出很多潛在的馬路殺手,而行人、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的受傷情況首當其沖。當然在路上聽歌雖不是違反交通規則,但起碼是分散了注意力
二是發生事情之后的處理問題,大爺在車里坐了兩分鐘之后下車,下車之后的第一句話不是問人受傷了嗎?而是急于去撇清自己的責任,也就是比起別人是否受到傷害自己沒半點關系才是最重要的。試想如果年輕人是司機,蹭了騎電動車的老大爺結果又如何
三是車主是六十歲的大爺,每當遇上關于老人的問題,我們應該怎么做
最后的最后,再也不會在路上聽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