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這個詞,聽起來挺正式的,但平時生活中我們我們每天都在用。比如,兩個人商量下一頓吃什么,朋友商量假期去哪玩,和老板談升職加薪,在菜市場買菜砍價等,這些都是談判。
那怎么才能提高談判的能力呢?有一本書叫《談判力》,作者提出了一種“原則談判方式”,主要有四個原則:一是把人和問題分開看,二是談判雙方利益都要照顧到,三是做決定之前把所有方案都找到,四是盡量找中立客觀的判斷標準。
第一點,是把人和事情分開看。其實談判有兩個方面,一個是談判這件事,一個是談判雙方怎么看這件事,也就是對事情的解釋和情緒。當然,人和事沒法完全分開,因為人總是主觀的,每個人的看法不一樣,就是因為這種主觀情緒。所以,談判的時候,除了說問題,也要照顧你的談判對象,要多從對方的角度想問題,別用攻擊性語言,多用中性語言,免得沖突升級。比如,兩個人離婚談判的時候,就不要指責誰對誰錯了,而是多想想下一步怎么對雙方都好。
第二點,談判的時候,雙方的利益都要照顧到。比如,情侶之間商量下一頓吃什么,女生要吃青花魚,男生要吃火鍋。咋一看,這個就很難繼續談下去了,因為兩人要吃的東西和飯店選擇相差較大。但是仔細想一下,其實還是有妥協方案的,可以找一家魚火鍋(這個真的有),這樣兩個人都滿足了。但現實中,我們意見不統一的時候,往往體現在很多方面,比如去旅游,可能去什么地方不統一,怎么去,住什么酒店,意見都不一樣。所以要讓雙方都滿意,就要把所有的利益都擺出來,這樣才知道哪些你能妥協,哪些我能讓步。如果你不知道對方是怎么想的,最好多聽對方說,問開放性問題,比如,為什么你想去阿爾卑斯山,或者為什么你想去海邊,這樣溝通才有效,對方也能覺得你很尊重他。
第三點,做決定之前,最好把所有的方案都想到。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在談之前就有想要的結果了,所以一般人談判的時候,都想著去說服對方,但你只想著自己的利益,談判肯定談不成。所以談判的時候,應該是大家都說出自己的想法,然后把能解決問題的方案都找出來,最后選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找的時候,各種極端情況也都要考慮到,最好想得仔細一些。
第四點,盡量找一個中立客觀的判斷標準。因為就算你準備得再好,談判的時候保不準有意外。所以,你要找一些中立客觀的標準,如果對方覺得有問題,咱們可以用這些標準來說話。比如,買賣房子的時候,每平米多少錢,不是拍腦袋決定的,而是要參考一些客觀標準,比如當地平均價格是多少,房子質量好不好,附近的房子大概賣多少錢,等等。談判的時候,雙方都要說一下自己的標準,用不著一樣,只要客觀中立就行了。
使用這四點,有助于我們在談判中取得我們想要的結果。當然,就算我們準備很好,談判也可能失敗,所以最好有一個客觀開放的心態,這樣才有利于進一步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