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則_侵犯財產權利犯罪

今天是 2021-01-31,備戰2021年法考的第 62 天。

18. 分論概述

1. 分則分類

2. 罪狀

3. 注意規定和法律擬制

4. 法條競合適用的原則和例外

19. 侵犯人身權利犯罪

1. 侵犯生命、身體法益

1. 故意殺人罪

2. 過失致人死亡罪

3. 故意傷害罪

4. 過失致人重傷罪

5. 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

2. 侵犯性相關的法益

1. 強奸罪

2. 強制猥褻罪、侮辱罪、猥褻兒童罪

3. 侵犯自由法益

1. 自由類犯罪共同問題

2. 非法拘禁罪

3. 綁架罪

4. 拐賣婦女、兒童罪

5.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

6. 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罪

7. 拐騙兒童罪

8. 誣告陷害罪

9. 報復陷害罪

10. 強迫勞動罪

11. 雇傭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

12. 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

13. 組織未成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

4. 侵犯其他人身權利犯罪

1. 侮辱、誹謗罪

2. 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

3. 虐待被監管人罪

4.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5. 重婚罪、破壞軍婚罪

6. 遺棄罪

7. 虐待罪

8. 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

20. 侵犯財產權利犯罪

1. 財產犯罪的共性問題

1. 保護法益

2. 非法占有目的

2.搶助罪

1. 對象

2. 行為——排除被害人的反抗

3. 因果鏈條

4. 搶劫罪的數額的認定

5. 罪數

6. 加重刑

7. 既遂標準

8. 攜帶兇器搶奪轉化的搶劫

9. 事后轉化的搶劫(第269條)

3.盜竊和侵占罪

1. 盜竊罪

2. 侵占罪

4.詐騙罪

1. 法條競合

2. 邏輯鏈條

3. 處分

4. 詐騙罪和盜竊罪

5. 被害人必須有財產上的損失

6. 因果關系

7. 特殊的詐騙

8. 詐騙罪與敲詐勒索罪

9. 文物、古董買賣

1. 行為方式

2. 攜帶兇器搶奪的轉化為搶劫

3. 結果加重犯

4. ”飛車奪物“的定性

6.敲詐勒索罪

1. 邏輯鏈

2. 行為

3. 與搶劫罪的區分

7.其他侵犯財產犯罪

1. 職務侵占罪

2. 挪用資金罪

3. 挪用特定款物罪

4.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21.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1.公共安全犯罪的共性問題

1. 公共安全

2. 殺特定人危害到公共安全

3. 既遂標準

2.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 放火罪

2. 失火罪

3. 投放危險物質罪

4.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交通安全類犯罪

1. 破壞交通工具罪

2. 破壞交通設施罪

3. 交通肇事罪

4. 危險駕駛罪

5. 劫持航空器罪

6. 劫持船只、汽車罪

4.恐怖活動類犯罪

5.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名

1. 重大責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2. 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3. 涉槍涉爆類犯罪

22. 侵犯經濟秩序犯罪

1.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類罪

1.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2. 生產、銷售假藥罪

3. 生產、銷售劣藥罪

4.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5.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產品罪

6. 本節總結

2.走私類犯罪

1.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2. 其他走私罪

3. 走私罪的罪數和認識錯誤問題

4. 走私罪與逃稅罪的關系

3.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1.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2.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3. 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4. 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5. 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6. 續報注冊資本罪與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4.破壞金融管理秩療罪

1. 偽造貨幣罪

2. 變造貨幣罪

3. 持有、使用假幣罪

4.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

5. 假幣問題的罪數問題

6.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7. 洗錢罪

8.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9. 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

10. 違法發放貸款罪

11.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

5.金融詐騙罪

1. 概述

2. 貸款詐騙罪

3. 保險詐騙罪

4. 集資詐騙罪

5. 信用卡詐騙罪

6.危害稅收征管罪

1. 逃稅罪

2. 抗稅罪

3. 騙取出口退稅罪

7.知識產權類犯罪

1. 假冒注冊商標罪

2. 侵犯著作權罪

3. 侵犯商業秘密罪

8.擾亂市場秩廳罪

1. 合同詐騙罪

2. 虛假廣告罪

3. 非法經營

4. 強迫交易罪

5.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6. 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23. 侵犯社會管理秩序犯罪

1.擾亂公共秩序罪

1. 妨害公務罪

2. 招搖撞騙罪

3. 針對公文、證件、印章類犯罪

4. 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

5. 考試作弊類相關犯罪

6. 聚眾斗毆

7. 尋釁滋事罪

8. 聚眾“打砸搶”

9.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10.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編造、故意船舶虛假信息罪

11. 賭博罪和開設賭場罪

12. 傳授犯罪方法罪

13. 侮辱國旗、國徽罪

14. 計算機、信息系統類犯罪

2.妨害司法罪

1. 偽證類犯罪

2. 虛假訴訟罪

3. 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

4. 打擊報復證人罪

5. 窩藏、包庇罪

6.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7.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8. 脫逃罪

9. 越獄罪

3.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1. 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

2. 運送他人偷越(邊)境罪

4.妨害文物管理罪

1. 倒賣文物罪

2. 盜掘古文化一直、古墓葬罪

3. 故意損毀文物罪、過失損毀文物罪

5.危害公共工生罪

1. 非法組織賣血罪:強迫賣血罪

2. 醫療事故罪

3. 非法行醫罪

6.環境資源

7.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1.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2. 非法持有毒品罪

3.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

4.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

5.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6. 毒品再犯制度

8.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浮罪

1. 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

2.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引誘幼女賣淫罪

3. 傳播性病罪

4. 窩藏、包庇罪(法律擬制)

9. 制作、販賣、傳播浮移物品罪

1. 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2. 船舶淫穢物品罪、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

24. 貪污賄賂類犯罪

1. 貪污罪

2. 挪用公款罪

3. 賄賂犯罪

1. 受賄罪、斡旋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2.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3. 行賄罪

4. 對影響力的人行賄罪

5. 賄賂類犯罪區分思路圖

6. 其他賄賂類犯罪

7.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8. 私分國有資產罪

25. 瀆職類犯罪

1. 瀆職類犯罪共性問題

1. 主體

2. 司法工作人員

2. 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

3. 司法瀆職犯罪

1.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2. 私放在押人員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

3.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

4.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5.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6. 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4. 其他讀職類犯罪

1. 食品監管瀆職罪

2.放縱走私罪

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

4. 環境監管失職罪

26.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

1. 間諜罪

2.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

3. 叛逃罪

4. 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

參考文獻

2020年蔣四金刑法班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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