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所謂真理有過一點熱枕,回過頭來還是用自己一雙眼看,一張嘴說,一點思維想想。
這真理不見得顯而易見,其局限倒是一直擺在那里。
人不論干什么,總脫離不了人的這一軀殼。
那好,索性就只說人這一軀殼里的事。
至于真理存在否,不敢不信,也不求知道。
畢竟眼見不一定為實,人感受他物,物無不著人之色彩。
又或者那真理是另一種高等邏輯,人要求得知,比如用加法計算乘法。
看網友辯論有感。數人爭辯,性劣者幾乎惡語相向,種種詞句光影背后,總仿佛有一個實體,你感覺其在,卻無法認識它。
較真言之,人總不能變成他物?沒有觀察者,何來真理呢。
回歸自我,做好人自己吧。
一個腦袋,雙手雙腳,眼耳口鼻等等,做好人自己,莫不是好好使用這些器官?涉及到好字,又脫離不了各執己見的倫理道德。
馬哲最重要的觀點,也許是實踐二字。這是對以往先哲的一次反叛。反者,道之動。
不去說那些先天后天的理念,是對是錯不做不曉得。
對了,一個人光榮無數人吃飽。錯了,一個人錯了無數人餓著。有些人一輩子就這么沒了。
歷史驚心動魄,后來人不堪其重,拿不起放不下,且行且迴。
問題出在這場戲的主角錯了,有些精彩戲碼,甚至于白搭。
嗚呼哀哉。活著就是真理。
真理為什么活著呢,其沒有自取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