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樂趣
產品數據:appstore評分4.2、音樂排名第41
評分數:5280個評分
產品slogan:發現好音樂
每日音樂推薦,讓你遠離歌荒
彈幕聽歌不孤單,喜歡它就說出來
有點酷的聽歌體驗,全屏+背景動效
體驗前想法:對于聽歌軟件來說,一直以來占據我們普通用戶的心智都是三大聽歌軟件,QQ音樂、網易云音樂、酷狗音樂。也是市場占有率最高的三款聽歌軟件。我自己本身而言PC時代用戶的是酷狗音樂,后來因為每次開啟都會有那句“hello,酷狗!”,加上覺得設計風格土土的,勸退了我;然后開始接觸了QQ音樂,之后PC時代一直都使用的是QQ音樂;再到了后面網易云音樂橫空出世,那時候網易云獨創的黑膠唱片播放動效一下子吸引了我,我那時候哪知道這么多,覺得好看就用了,那時候版權問題也不算現在這么重視,該聽的的歌各個平臺都能聽得到,網易云就一直用到了現在。到了近幾年,音樂市場開始注重版權問題,各個平臺爭相開始購買版權,但是網易云卻落下梯隊,版權少得可憐,不過網易云在產品設計上走出了自己獨特的一條路,推出歌單,運營好評論區、還有強大的歌曲推薦系統(我至今沒有轉換陣營是因為我覺得其他音樂平臺不懂我)。這是一個推薦系統是個有非常強的用戶粘性的產品,如果我換用了平臺,我還要花時間和精力重新調校平臺。
但是后來網易云慢慢越來越多歌聽不到了,我自己也有點動搖了,有些歌在網易云上聽不到,我只好去QQ音樂去聽,這個是硬傷,我開始意識到對于音樂平臺來說,核心競爭力是內容版權。核心體驗是“搜得到,能聽歌”這個才是作為工具的核心,如果沒有核心只能做社區,這個是遠遠不夠的。
直到現在,我的使用路徑是在網易聽推薦,然后如果市面上有歌手新歌發行,我在網易云先進行搜索,如果搜索不到的話就去QQ音樂搜索來聽,聽完了聽膩了再回到網易云聽推薦。那個時候我就在想,我聽網易云就是為了聽推薦,如果有一個產品專門做推薦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機會(雖然推薦系統是一個粘性很高的機制,但是如果很準的話,我不介意嘗試一下新產品,因為QQ音樂的推薦機制實在太不懂我了)。
aha momment:一進入產品,立刻播放了音樂,給用戶展示產品的價值,就是聽歌,這個跟拍照軟件一進入就默認打開前置攝像頭一樣。但這個場景有些不一樣的是,打開前置攝像頭是不會打擾到身邊的人,但是音樂軟件打開就播放的話會打擾到身邊的人。
UI:
1.頁面風格很迷幻,進入就是暗箱環境,有點像夜場。
交互:
1.整體頁面元素的風格都很像抖音,這樣有一個好處就是從抖音上這些國民級應用的的用戶,可以不用別人教都會使用上下滑動切換的操作邏輯。
2.前后拉動進度的交互值得學習,在我拉動進度條的時候,其實我的目標操作就是為了要調整播放時間,產品整個頁面就是為了我拉動時間而服務的。
新用戶引導:
1.進入頁面第一首歌是lemon,看著很多彈幕都在刷“第一首”,把所有用戶進來都放在同一首歌,會讓這首歌的彈幕區變得活躍,這樣可以讓新用戶一進來就能體驗到活躍的彈幕氛圍,幫助用戶感知產品價值。如果讓用戶散亂地推向其他歌曲的話,那么新用戶進來可能就感受不到彈幕的魅力了。
2.以動畫的收拾操作指導,是工具產品常用的引導標志。
3.不過讓我感到挺驚訝的是,樂趣的登陸沒有手機號碼登陸,也許他的目標用戶人群就是使用微信和QQ的人群,就是不想讓不用微信和QQ的用戶進來(也有可能是使用第三方授權登陸技術實現上會比較簡單)。
4.一開始需要我填寫音樂愛好,用于我的起始標簽。這個有點類似于資訊內容類的產品,填寫我喜歡的新聞類型,然后給我推送,但是一般都會跳過的。
5.主頁還有一個收集冷啟動的標簽,還特定做成了粉紅色標簽,當新用戶點擊了相似歌曲之后,用戶對這類型的歌曲感興趣。
5.因為存在彈幕,所以這個app一定不是工具產品這么簡單,一定是想做社區,所以在我的頁面登陸之后,小紅點的設置把我引導到這個頁面,社區新用戶引導一樣,平臺用客服包裝成用戶跟我產生第一次互動,能讓我感知到產品價值。這個頁面告知我這個產品是可以私聊的,有著音樂匹配度和社交屬性,可以支持分享喜歡的音樂,也是一種以歌會友的方式了。
6.小紅點的設計遍布了產品,都會引導我去一步步點擊。
創新功能:
1.樂趣音樂人計劃,樂趣鼓勵用戶翻唱改編歌曲,再上傳到平臺,然后樂趣通過推薦算法幫助這些一個個小眾音樂人分發作品,還可以自己培養自己平臺下的音樂人。小眾音樂作者的訴求是有人能欣賞自己的作品,并得到貨幣獎勵,音樂消費者的訴求是能聽到其他形形色色的好歌曲。樂趣就是這樣一個平臺,讓好音樂被挖掘,其實這個跟網易云的創造的推薦邏輯有點像。而且樂趣做得更加深入,還給小眾音樂人扶持以及音樂人推廣渠道,可以說是比較重線下的一款產品。
#如果我是樂趣的產品經理,我會接入秀動、大麥一些音樂現場的票務,導流給目標用戶。而且也很符合場景,用戶聽歌覺得這個人唱的還不錯,點進去資料發現他最近有現場演出,然后就去聽了。
2.音樂動態,以音樂為主體的朋友圈,寄情感寄托在音樂上。像微信朋友圈,就是各種內容形式的融合;像INS,就是以圖片為載體的內容分享平臺;但是一直以來都沒有以音樂為主體的平臺,強關系鏈化的。網易云的社區是以歌曲為核心的社區,關系鏈還是處于比較弱的階段。不過現在網易云也開始做社交了,思路跟樂趣差不多,以歌會友,讓志趣相投的人在一起。而且樂趣發送必須要連同歌曲一起,這樣保證了社區發內容的統一性。不過版權問題和內容庫稀缺始終是硬傷,本來在這個頁面理所應當需要有一個搜索功能的。這樣新用戶進入就會很尷尬,我帶著情緒過來,本來我應該很有目的性寫一條動態,配上特定的音樂的。
3.音樂視頻。本來這個不是什么創新功能,但是這個補全了剩下的內容形態。音樂形態分三種,音樂、音樂+文字(動態)、音樂+視頻(音樂視頻),這個是用戶自上傳的一個產品形態,從產品設計上看,樂趣的產品經理也沒有想好如何運營和新的玩法,暫時是搬了抖音的一套東西過來再冠以(音樂視頻)的名稱。
總結:
1.推薦系統就是為了解決音樂找人的需求,而且好的作品是需要有好的流量輸出,抖音充斥著其他形態的視頻,對于音樂內容創作者來說并不是一個好的平臺。服務于供應者是一個內容平臺的核心,有了優質內容就會有用戶。
2.服務于供應者必須是有線下的一套機制支持,當年的阿里巴巴做電商,單純的電商是沒有護城河的,所以阿里又做了支付寶,做了物流,物流和金融都是很重線下的機制。而相對應過來音樂平臺的就是一個獨立音樂人的流程化培養,運營推廣,宣傳。當平臺有了線下這樣一套機制支持,那這個音樂平臺會很有想象力和競爭力。
3.拋開其他所有東西來談,來談談彈幕聽歌的噱頭。我個人是不看好的,因為彈幕一開始起源于視頻,是用戶在觀看一個動態運行的東西,然后再介入一個動態運行的文字機制,后來又其他產品模仿,如同花順在股市的分時頁面有插入彈幕,因為分時頁面視覺上也是一個動態的產品。這樣兩種產品形態都是用戶主需求是需要看著動態的產品,而彈幕只是一個輔助的延展需求。而在聽歌的這個場景之下,我們平時聽歌都是帶著耳機,手機放在口袋這樣聽,很少說盯著屏幕,唯一盯著屏幕的場景就是練歌的場景。
也有可能樂趣的產品經理構想了這樣一個場景,有一些用戶聽歌會盯著某些東西發呆,那盯著某些東西的話會不會就延展出有彈幕的產品機會呢?我個人從我身邊的人聽歌的場景看這樣的產品目標人群應該不大。彈幕聽歌應該只是一個偽需求,滿足小眾音樂消費者。
而如果音樂消費者人群比較小的話,就難以吸引內容創作者來依靠推薦算法分發作品。因為創作者都想紅呀,想讓更多人知道他們呀。
至此,我個人不太看好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