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小便宜吃大虧”
有一報道,說一個市的房管局長的工作日記本在搬家時丟失,有一篇日記中,說了一個拆遷的利益分配比例,說了一個要求下屬把拆遷上訪戶當作敵對勢力來對待。
市場經濟是市場配置資源,拆遷開發是市場行為,中央一再強調,拆遷要按市場規律辦事,政府不要參與拆遷,公安不要參與拆遷。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仍熱衷于主導拆遷,指揮拆遷,動用公安拆遷,因拆遷而出現的“頂牛對立,打架傷害,抓捕關押,上訪告狀”的事時有發生。這樣的事為啥屢禁不止?原因在哪里?這位局長說了實話,一個字:錢!為了錢,啥事也敢干!
我至今忘不了前些年一位省級干部來邯鄲調研解剖疑難和久拖不決上訪案件時說的一段話。他說:“我們的政府,我們的執法部門,不要為了一點兒眼前利益,為了幾個小錢兒,把小事兒弄成大事,把簡單問題弄成復雜問題,好多不好解決的疑難案件就是我們自己造成的,就是我們自己給自己找的麻煩”。
開發商不傻,開發商不會白花一分錢。既為商,就為利;既為商,就時時、事事為追求利益最大化。你幫我拆遷,我不叫你白干;我給你的每一分費用,都會算入成本的。我不是印鈔機,不會造鈔票,一分一厘也要從房子上賺回來。
“占小便宜吃大虧”。看起來政府使了個小錢兒,干部拿了點兒獎金,但失去人心是大事,失去人民群眾的信任是大事。再也不要干這種“占小便宜吃大虧”的傻事了!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