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哲學范疇,價值是指在實踐基礎上形成的主體和客體之間的意義關系,是客體對個人、群體乃至整個社會的生活和活動所具有的積極意義。如政權組織形式能否體現人民意志并受到人民支持,信仰或信念能否給人精神支撐和精神引導,藝術作品能否給人美的享受等,都是主體和客體之間價值關系的表現形式。
在價值的本質問題上,存在著客觀主義價值論和主觀主義價值論的對立??陀^主義價值論認為價值是客體本身所固有的,而與主體無關。主觀主義價值論認為價值就是主體的欲望、情感和興趣,而與客體無關。這兩種觀點都只看到了矛盾的一面,而忽略了另一面,因而都是片面的。實際上,價值體現的是主體和客體之間的一種特定關系,表現為人與滿足其某種需要的客體之間的意義關系。價值離不開主體的需要,也離不開客體的特性,即客體的某種性質、結構和屬性。價值既具有主體性特征,又具有客觀基礎。
價值具有主體性、客觀性、多維性和社會歷史性四個基本特性,它們是價值本質的表現。第一,價值的主體性。價值的主體性是指價值直接同主體相聯系,始終以主體為中心。其一,價值關系的形成依賴于主體的存在。沒有主體,就不存在價值關系;同一客體可能對不同主體具有不同的價值。藥物的價值是治療疾病,它對病人有價值,對健康人則沒有價值。因此,在這個意義上,價值的主體性決定了價值的相對性,即價值是隨主體、客體以及主客體關系的變化而變化的。其二,價值關系的形成依賴于主體的創造,使客體潛在的價值轉化為現實的存在。沒有進入人們視野的客觀事物不會與人構成價值關系,對人也不具有現實的價值。隨著實踐和認識的發展,人們發現了更多的客體,掌握了它們的屬性,從而在主客體的相互作用中把客體的潛在價值轉化為現實的價值。因此,主客體之間的價值關系不是一種自然的現成關系,而是主體在實踐基礎上確立的同客體之間的一種創造性關系。第二,價值的客觀性。價值的客觀性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客體對于主體的意義不依賴于主體的主觀意識而存在。價值是一種客觀存在,獨立于人們對它的認識和評價。認識和評價可以反映價值,但不能創造也不能消滅價值。因此,價值的主體性依賴于價值的客觀性,或者說,價值的主體性是以價值的客觀性為前提的。因此,在這個意義上說,承認了價值的客觀性,就等于承認了價值的確定性。其一,主體的存在和需要是客觀的,而不是抽象的。不論是自然需要還是社會需要,物質需要還是精神需要,都由主體實際的生存狀態決定,同人的社會存在相聯系,不能脫離一定的社會條件空談人的需要。其二,客體的存在、屬性及作用是客觀的。客體能否滿足主體需要,并不由人的主觀愿望決定,而是由客體客觀存在的性質、屬性等決定。總之,作為價值形成基礎的主體的需要和客體的存在都是客觀的。第三,價值的多維性。價值的多維性是指每個主體的價值關系具有多樣性,同一客體相對于主體的不同需要會產生不同的價值。例如,一塊鉆石對于主體的不同需要來說,可能構成多維的價值關系,如愉悅的審美價值、經濟上的價值、科學研究的價值等。價值的多維性要求人們在創造或實現價值時,應對客體的價值作全面的考察和理性的選擇。第四,價值的社會歷史性。主體和客體的不斷變化決定了價值的社會歷史性特點。價值關系中的主體是在一定社會關系中從事實踐的具體的人,隨著實踐和歷史的發展,主體和客體以及主客體之間的關系發生變化,導致人們對客體價值的判斷也會發生改變。如雕塑《斷臂維納斯》在古希臘和文藝復興時期被認為是藝術杰作,而在中世紀則被視為女妖;如石油、核能、太陽能、潮汐發電、互聯網,從未被認識到被發現、發明和利用,都體現了價值的社會歷史性特點。人類社會歷史發展決定了價值的社會歷史性,因此,應該用社會的和歷史的眼光考察價值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