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邏輯來自于理智的自我反省。邏輯在中國先秦時代被稱為“名辯之學”(即辯名,指通過對日常語言的思維邏輯和內在意義的分析,企圖折服對方所進行的辯論);古印度被叫做“因明學”,“因明”是一門關于推理的學說,源自古印度的辯論術。古希臘也是邏輯學的誕生地之一,公元前6世紀到公元前5世紀200余年的發展后,公元前4世紀,亞里士多德總結創立了古典形式邏輯,著有六篇邏輯學著作,《范疇篇》《解釋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論辯篇》《辯謬篇》。
2.語言邏輯應該以事實邏輯為基礎,邏輯思維一直借助外在的載體,語言傳遞信息,思維形式與語言形式是相互對應的。。
3.邏輯和思維并不是兩個獨立的概念。
4.認識客觀事物的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通過感觀系統,直接接觸外界事物,在大腦中產生感覺、知覺和表象,為感性認知階段;第二階段:對綜合感覺的材料進行整理和改造,逐步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性,從而形成概念,構成判斷(命題)和推理,即理性認識階段,也被稱為思維的階段。
5.人們認識世界兩種方式,一、親知,借助自己的感官來感覺和體驗;二、推知,也就是思維,從已經獲得的知識來推論一些知識。
6.概念、判斷、推理不僅是理性認識的基本形式,而且是思維的基本形式。概念,反映事物本質屬性或特有屬性的思維形式,是組成思維結構的基本要素;判斷,即命題,對思維對象有所判定(肯定或否定)的思維形式,它主要由概念組成,同時又為推理提供了前提和結論;推理,由一個或幾個判斷推出一個新判斷的思維形式,是思維形式的主體。
7.而概念、判斷、推理和論證,又正好是邏輯所要研究的基本內容。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邏輯是一門關于思維的科學。
8.遵守一定的邏輯規則和規律,運用簡單的邏輯方法,能動地反映客觀現實的理性認識過程,才可以稱為邏輯思維,或理論思維。
9.求同本能主要有3種形式:傳統、害怕孤獨、習俗。
10.假如你已經充分了解事物的本質,那么就應該有能力將分解的時鐘零件組合起來,重新制造出一個完整的時鐘。
11.非黑即白的思考通常是錯的,它使我們忽略處境的復雜,并打消我們尋找其他解決方式的想法。假如你想成為理性的人,每當你聽到有人以非黑即白的方式解答問題時,記得問自己證據是什么?證明事物為真的證據是什么?怎樣確定證據是正確的?這類問題通常會暴露出問題的復雜性與解答的簡化性。它們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在采取有益的行動或避免無益的行動之前,有必要進一步地思考與理解問題。
12.如果要克服經驗對邏輯推理的困擾,我們應該充分認識到事物之間聯系的復雜性,并同時意識到自身經驗的有限性,更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進行推理判斷的時候要有嚴密的邏輯依據,切忌先入為主,被感覺經驗給忽悠了。
13.一廂情愿的思考會讓人覺得快樂、溫暖、愜意,但假如要在真實世界里付諸實踐,就免不了會遇到阻礙:輕者給你帶來不便,重者則會讓你有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