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是愛情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我卻不敢茍同。

剛剛看完了一篇小說。介紹讓我感覺不錯,開頭讓我感覺不錯,實質卻是十分讓人憤怒。就是因為這樣的憤怒,才會讓我寫下這篇文章,在深夜。

A失憶,忘記了以前的戀人B,并與C結了婚生了孩子。若說B因此與別人在一起,報復各種什么的,也算是合情合理。但為什么,作為一個出場高冷,眼神冷峻,心心念念全是以前的感情的癡情種,而且是在與A重逢并再次相戀之后,才做出了這一切。此時的A,雖然不知以前的事情,以為自己出軌,所以要求B忘了他。呵呵,于是B就真的決心忘了她,與D如膠似漆,打算安安穩穩的過下去。后來,A知道了以前的事情,而且受到了非常大的傷害,此時的B守著跟D的承諾,打算繼續遠離A。若是這樣就好了,總是出現一些意外。讓A最終還是與B走到了一起。

看到結局時,我不禁要罵一句:

全他媽的都是賤人。

對B來說,守不住就是守不住,抵擋不了誘惑就是抵擋不了誘惑。明明有了兩個人,非要裝的很高尚。A也是,明明已經痛苦難堪到這個地步了,竟然還要在別人面前晃啊晃的,早放手早解脫,非要讓自己看到一切。再說說D,費盡心思拆散兩個人,而且還毫無感覺,只認為自己是追求自己要的東西,天經地義。唉,少女,難道你不知道寬容善良兩個字。把A逼到這個絕路上,還覺得是別人活該。

反正,B和D就是做了最好的示范。遇到這樣的賤人,躲得遠遠的,最好再也不想見,如此便可不心煩。

說到此,談談愛情。整篇文章,作者簡直牽強,我從沒想過,愛情可以這么充滿奇葩。也許是我見識太短,不足以理解您的良苦用心。反正我覺得,遠離罪惡丑,遠離真善美,這就是生活啦。

愛情,對我來說,就是窗外灑進陽光,我將所愛之人鎖在墻上,然后她輕輕的吻我的眉梢和頸窩。這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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