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加爾各答的夜晚依舊燥熱,旅館房間里又悶又吵。
我走出來,坐在旅店門口旁看行人。
旅店隔壁是個居民樓,一個黑黑的年輕男孩走出來,坐在我旁邊抽煙。
我英語爛,不愛主動跟人搭話。
一起坐了幾分鐘,男孩開口了,照舊一頓亂問,從哪來到哪去,覺得印度怎么樣?
后來我說昨天去了加爾各答紅燈區,但沒找到具體位置,他不說話了。
沉默一會后,他告訴我,我妹妹在那里。
我心里覺著不應該呀,這個房子是男孩家的,雖不說好,但是在臨街有個兩樓的小房子,在印度應該家庭也不差,況且這個男孩還在郵局。
于是沒忍住,回了句WHY,你家看起來不差錢呀!
男孩維卡(大概音譯)說,
不是錢的問題,是神在懲罰人。
妹妹西瑪(大概音譯)14歲的時候,喜歡上一個混混的男生。
有天放學,男生被打。妹妹跑去男孩家想看看他。
男孩住在城郊的棚戶區,西瑪還沒走到男孩家,就被陌生的兩個男人強暴了。
當路人把妹妹送回家時,西瑪已經奄奄一息,在醫院痊愈回家后,西瑪就再也沒出過門。
鄰居的眼神、親戚的追問、學校流言四起的傳聞都壓得她喘不過氣來。
我問,為啥不報警?
維卡說,不可能,抓不到的,而且誰要一提這個事,妹妹的眼淚就開始掉,怎么還忍心叫她再去接受警察的盤問,再去受一遍別人針扎的目光。
一個月后,西瑪喜歡的男生來看她。
西瑪閉門不見,男孩子就連續每天守在門口,買來西瑪最喜歡的炸三角土豆。
有天西瑪開了門,還沒說話,兩個人就抱頭痛哭。
男孩說要娶西瑪,維卡一家也同意了,在印度,被強奸的女孩,很難再嫁出去了。
15歲的時候西瑪結婚了,一年后生了個孩子,男孩為了養家,去建筑工地干苦力,沒成想把腿摔斷了。
養家,全靠西瑪了。
西瑪沒日沒夜的洗衣,終究養不活全家,維卡的救濟也只是杯水車薪。
后來不知怎么的,西瑪周圍的鄰居也知道西瑪曾被強暴的事了,同情、理解、揣測、攻擊、鄙夷蔓行,西瑪的日子更難了。至于怎么被人知道的,我猜也許是強暴的人看見了西瑪,也許是父母家里的鄰居傳過去了。
有一天,有個鄰居找到西瑪,問她愿不愿意去賣淫,反正都不干凈了,反正都逃不過別人的眼神,不如掙點錢養家算了。
西瑪看著家里的破銅爛鐵,老公和孩子,答應了。
原本她一直瞞著父母,直到有天遇見來嫖娼的爹。
呵呵,真是嘲諷。從此西瑪被逐出家族,偶爾的救濟也斷了。
嫖娼的可以,賣淫的卻萬人所指。
西瑪再沒回父母家過,也搬了家,維卡從此再沒見過妹妹。
我磕磕絆絆聽完就愣了。
然后我說了句,我覺得你們做錯了!
維卡沒有回答我,丟下煙頭走了。
施暴者逍遙法外,受害者萬人所指。
嫖娼者被縱容,賣淫者受鄙視。
人如浮萍,終抵不過洪潮。
這哪是神的問題,神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