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英語100天計劃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怎樣提高詞匯量。
我一直認為,就是因為詞匯量不夠,才會聽不明白、不敢說也不會說、看不懂、寫不出來。但是,背單詞是一件苦差事,常常是拼命背單詞卻難以控制“一邊背一邊忘”的節奏:(
偶遇這本《1368個單詞就夠了》,「少即是多」的理念深得我心啊,要是掌握了這1368個單詞就夠了該多好呀!

讀完整本書,背完1368個單詞,不得不說,這1368個初中水平的單詞,根本不夠!
哦,這真是個令人沮喪的結論:(
不過,我所謂的「不夠」,是指不夠應付英語的聽、說、讀、寫。而書中前言的第一句話就說,「1368個單詞搞定英語口語」,也就是說,此書重在口語,作者認為1368個單詞足夠我們表達自己的意思,其他的他就沒考慮了。
首先,我們不可能只是用英語自說自話,說英語是為了交流,只懂這1368個單詞,對方說的單詞我們不認識,照樣聽不懂,自己會說什么都白搭。
閱讀就更別提了,人家不會只用這1368個單詞來寫作呀!
就按照作者說的,僅僅只看口語吧,拿書中常舉的那個例子,如果我們想說「小兒子繼承了她所有的財產」,說出口之前必定在自己的單詞庫里搜索「繼承」怎么說?「財產」怎么說?如果搜索不出來,是不是就會瞬間短路,大腦一片空白,不知道該怎么開口了?
所以,這本書最終要教的,只是一種英語思維,就是說英語時不要一直惦記著中文,只想著盡力表達出自己的意思,而不是找出對應中文詞語的英語單詞。
以上,并不代表我對這本書的全然否定。讀完書中的觀點闡述并背完這1368個單詞后,我至少有以下三點收獲:
一、培養了對單詞的分類意識
書中將1368個英語單詞按照詞性分成了五大類,每個大類又按照功能分成了若干小類,每個小類還會按照各種標準進一步細分。
按照這樣的分類,記憶起來非常直觀,很適合聯想記憶法。
書中還提到了「上意詞」「下意詞」的概念,只要掌握了上意詞,不懂下意詞怎么說也沒問題,用上意詞+形容詞來解釋,別人照樣能聽懂。這和我們中文很相似,只是以前學英文時,沒有往這方面總結,把一個個單詞都看成獨立的個體,背得死去活來。
這種框架,其實適用于所有單詞的分類。熟悉這種分類結構后,學到的新單詞都可以往這個框架中裝,以1368個單詞為基礎,慢慢擴充,建立自己的結構性單詞庫。
之前看過一個講座視頻,關于6個月學會任何一門外語。其中就說了,掌握了一定數量的名詞、動詞和形容詞,排列組合后,就可以說出幾何級數倍的句子。具體的數據不記得了,但確實很鼓舞人心。
有時候我會想,我們完全可以建立自己的單詞庫,就從日常生活開始,看到什么景物,或是什么動作,或是想形容什么狀態,就在腦中檢索,相應的英文單詞是否已經掌握?不知道就去查字典,增加到自家詞庫里,這樣肯定會記憶深刻,不會一邊背一邊忘。也即是「把英語用起來」的概念吧。
二、增強了英語口語的自信
前言中講到,美國西部農民一輩子只用700多個單詞,這1368個單詞,足夠表達所有我們想說的內容了,只是有的稍微麻煩一些,但完全不妨礙別人聽懂。
作者自信滿滿,我也仿佛被感染了,一邊背單詞一邊想——我都記住這1368個單詞了,適當地排列組合,總能說出我想要表達的意思。下次出國旅行,我要試試看!
很多人從國外回來都說,英語口語,最大的障礙是不敢說,敢說了,就成功了一半。齊爸英語口音非常重,我經常聽得很抓狂。但他去馬來西亞出差那兩個月,膽子練出來了,敢說,每次自助出國游都是他負責溝通,事情都搞定了,達到了溝通交流的效果,口音是否標準又有什么關系呢。
所以這種自信非常重要。熟記這1368個單詞,學會英語表達思維,接受作者的理念,對增強自信很有好處。
三、實踐了艾賓浩斯記憶法
其實,我覺得這1368個單詞并不適合用艾賓浩斯記憶法,因為字面意思太簡單了,更重要的還是要熟悉這些單詞的各種用法。
而艾賓浩斯記憶法適合記憶那種「只要記住意思就夠了」的單詞,比如GRE詞庫,N多專業詞匯那種。
但正因為用這1368個單詞嘗試了艾賓浩斯記憶法,摸索出了如何講艾賓浩斯記憶法用于實踐,為以后的背單詞之路探索出了大概方向,這也是此書頗大的功德呀。
總之呢,這本書就像一把小錐子,在英語世界厚重的大門上鉆了個小窟窿眼。僅靠這個想推開英語世界的大門幾乎不可能,但能透出一些光亮來。聊勝于無吧。
個人感受,僅供參考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