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20170325徐海波讀《正面管教》分享:
[玫瑰]原文摘錄:
當你認識到在你的孩子或學生的不良行為中你也有份時,你就能知道該怎樣改變你的行為,進而幫助孩子改變他的行為。
父母和老師都是成年人。既然我們要孩子學會控制自己的行為,我們就應該學會控制我們自己的行為。有了這種意識我們就能夠成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人,并且將我們的行為轉變成鼓勵孩子的行為改進,并且又不損傷孩子的自我價值感。我們就能夠自己先“暫停”以梳理一下自己的情緒,直到我們能夠深思熟慮而不是不假思考地對孩子做出反應的時候。我要建議的是,我們應該對不良行為承擔至少與孩子同等的責任,并且要學會使用鼓勵性的有長期效果的方法,因為這些方法符合第1章提到的“有效管教的四個標準”的所有要求。
[玫瑰]Booboo感悟:
1、 用一下排比:
父母是孩子的未來,
父母是孩子的希望,
父母是孩子的榜樣。
2、要想讓孩子改變,父母一定要先改變。同理可得,要想讓學生改變,老師一定要先改變。
3、 復習一下:
有效管教的4個標準:
(1)是否和善與堅定并行?(對孩子尊重和鼓勵)
(2)是否有助于孩子感受到歸屬感和重要性?(心靈紐帶)
(3)是否長期有效?(懲罰在短期有效,但有長期的負面效果)
(4)是否能教給孩子有價值的社會技能和生活技能,培養孩子的良好品格?(尊重他人、關心他人、善于解決問題、敢于承擔責任、樂于貢獻、愿意合作)
4、有效果比有道理更重要。穿越對錯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