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笑青姑娘就是我,我青春故事里那些人,我想寫的第二個人就是我自己,那就談談我自己吧!
窗邊,少婦撫摸著肚子思索,這個孩子留下嘛?留下,自己這一生都要帶著她了,恐怕這一生的理想要變了,不留下她,那是一條生命啊,那是自己身上的一塊肉啊,不能失去她啊。站了一下午,她決定留下這個孩子并給她一個完整的家,這個婚不離了,這輩子就這樣吧!
就這樣,我媽肚子里僅有三個月的我被我媽帶到了這個世界,二十年過去了,終于有了圖片中這樣的我,一個長得還說的過去的我。
三歲,我爸跟我媽吵架,我媽抱著我要走,我死活不走,我爸拉著我也要走,我也不走,只是告訴他們,你們都走把,我自己過。我爸媽都不說話了,我媽抱著我哭了。
五歲,入學,學前班過年發獎狀,老師說我成績太差,沒有發給我,于是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到高中畢業我的成績永遠處在班里前三名。
七歲,家里三個孩子,實在太窮了,窮到弟弟生病都要賣糧食借錢才能看得上病。晚上出去逛街,五毛錢的冰糕都要猶豫很久才給求了很久的弟弟買。我媽實在受不了了,把兩歲多的弟弟送進幼兒園,開始上班,上班又怎樣呢?沒日沒夜的工作也只能勉強維持日常生活。我爸媽太累了,七歲的我還沒有灶臺高,就開始做飯,洗衣服,帶著我弟弟上學。冬天,手凍得通紅,老師都心疼的問,你的手怎么了,為什么不去看看,我笑了笑,沒有說話。那時候的我很喜歡下雨,因為下雨我父母在家,我就可以只學習,不干活。
十歲,我就跟我媽講,我要上大學,我媽很支持,告訴我你要更努力啊,是的,我確實更加努力。我干農活也更賣勁了,收完麥子,傍晚腿抽筋了,我始終都沒有哭,我一直都活的很開心,因為我天生就是一個樂觀向上的人。
十一歲,我跟我媽講,如果我爸再打你,不要再熬日子了,跟他離婚把,沒意思。你可以更好的。不必擔心,還有我,我會把我姐跟我弟照顧好的。我媽終究是不舍。
十五歲,開始住宿生活,所有人都認為我家境很好,生活很快樂,其實不然啊,他們不了解,但也正是這樣的家境成就了我,把我變成了一個自立,我對我的家境很滿意。
十六歲,遇見男孩L,同學,他長得不夠帥氣,卻待人很好,為人踏實,也許他就是那種全世界都與他無關,卻把你看成他的世界把!然而,終究不是那個對的人,又或許是那時的自己太過驕傲,逃離,拼命地逃離那個地方,是那個時候的我最想做的事,所以不論那人有多好,愛情終究不會懵懂更不會發生。十八歲的時候高考畢業,他說在一起,結束了,你可以有你想要的生活了,笑青,我沒有笑,我知道這不是我要的生活,我們還是不合適,他去了魔都,帶著滿心的遺憾,他喝醉酒,抱著我,哭著說:“”我們不可能了,我就要錯過你了,我的姑娘啊,我的姑娘”。我任由他哭,然后推開他說,我從來沒有喜歡過你,然后離開了,他在背后大喊:“你就特么不能喜歡我一次啊,我那么愛你,我是真的愛你啊,笑青,我走了,我要走了,你回下頭,我就留下陪你,好不好?”,我始終沒有回頭,因為我知道,不可能,他太愛我,而我不能成為他的負擔,那個美好的男孩子值得更好的人生,哪怕之后很久的時光我都用來惦念那個美好的男孩,事實他做到了,之后很久我都沒能走出來,也沒能遇到一個和他一樣好的男孩子。我知道,他愛我勝過我愛他,我只是很感動他對我好,那不是愛情,這不公平。我不值得他對我這樣。
我知道現在的他很好,很好,有個很愛他的女朋友,他們兩很幸福,我很高興。
十九歲,步入大學,遇見那種人群中一眼就覺得與眾不同,就讓你覺得很熟悉,很喜歡的那種人,是怎樣的喜歡呢?就是顧城所說的,“我們站著不說話,就覺得很美好”,只要他在,你就覺得生活很美,然而終究不懂珍惜,就這樣分開了,終究是喜歡啊,真的不愿再錯過了,你會為了一個人去進入自己不怎么喜歡的組織,然后拼了命去擴充自己的資源,人脈,然后只是為了讓他看見,你很好,你很優秀,就是這樣,然后有一天哦,你發現,你變成更好的你了,他也看見了,而你們依舊僵著,你不知道該怎么去說,怎么去面對,然后你的肩上還扛著責任,
你告訴自己,沒關系啦,路還很長,繼續努力,結局一定很肥,你所經歷的即將經歷的都是上天寄予你的饋贈。
二十一歲,人生新的起點,大膽做你想做的事,走心,你會擁抱更美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