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曲尚菇涼
01.
我時常在想,喜歡一個人和愛一個人的區別。可能喜歡是想要占有,而愛是想要保護。
前些日子,米拉發了條朋友圈,她說:喜歡了你這么久,如今我終于要放手了,你會不會感到一絲心酸?
我評論了一句,心酸不心酸那又何妨,若是心酸,那或許只是感到可惜,因為他失去了一個那么喜歡他的人。
評論完之后,米拉給我私發了條消息。
“尚寶,你放棄過喜歡的人嗎?”
“剛放棄”
當你知道你的喜歡是別人的負擔,你的喜歡于他而言只是困擾,你的喜歡毫無意義時,你會不自覺的放手了,或者說,你會不再想去愛了。
尤其是,當你喜歡的人親手毀了你的名譽時,你會選擇忘記,不再想去提起他。你會覺得很難受,可也只是局限于他傷害了你,而你又是那么的喜歡他。
喜歡一個人很簡單,可能僅僅只是因為相遇的那天,他穿的襯衫你剛好很喜歡,可能是因為他剛好在你需要的時候給了你一個安慰,可能是陽關明媚,他笑容很暖。
而放棄一個人卻很難。你不知道到底要發生什么樣的事,到底要有多失望才能去放手,才能勇敢的和自己說聲:放下吧,別再愛了。
米拉說,她其實沒什么后悔的。
我問她怎么會不想再繼續喜歡了。
過了好久,她回了我一句:因為我不想再討厭自己了。
因為喜歡一個人,從而讓自己變成另一個人。這是愛情中最忌諱的,喜歡一個人時,你也依舊要做到保持自己最初的模樣,你不能因為一個人而成為另一個人。
愛人隨時都會離開,可你不能因為他的離開,你就放棄了你自己的生活。
沒有誰會喜歡一個和自己一樣的人,那樣的戀愛會很無趣。
02.
米拉和男朋友分開也半年了,其實這半年里,我也勸過她放手,然而她都沒將我的話放在心上。我也能理解,因為我曾也是。
可能人真的是不失望到極致是不會死心。
非得逼著自己,不給自己留退路。
放下他之后,好像做什么事都不用再去考慮他的感受,不用再去想,如果那天他知道了怎么辦,他會不會誤會我的意思。
好像一切都回到了原點。
你是你,我是我。橋歸橋,路歸路。
去逛街在路上看到好吃的,能夠不再想起再給你帶一個,看到好看的情侶衫也不再像以前那樣,拉著閨蜜在門口看好久,而是掃一眼過去,就當沒看到。
和朋友逛街,和家人吃飯時,也不用再時時刻刻盯著手機,生怕錯過消息,不能秒回。
在路上,看到別的情侶手牽著手時,你會在他們身后微微一笑,給他們拍張完美的照片,在心里默默說句你們要幸福。這時你的腦海中第一個閃過的念頭不再是他,而只是一個幸福的影子。
模糊不清。
某一時刻,你有著很開心或者很難過的事,換成以前,你的第一反應就是和他分享,和他說。而現在,你都是放在心里,開心也好,不開心也罷,都獨自去慢慢消化。
夜晚睡不著時,也不再玩手機玩到深夜,只為等一條沒指望的消息。如今累了就睡,困了就關機。毫無牽掛。
當朋友提起他時,你的心情依舊能波瀾不驚,再次遇見他時,臉上依舊能保持微笑,道句好久不見。
他不再能夠有能力去影響你的情緒,你的思緒不用再因為他而被擾亂,你的心情由著你自己決定,不再有關于他。他也不再是你的唯一,你做什么都不用再擔心他的看法。
03.
米拉放下了她那么喜歡的男孩子。
曲尚也放下了她那么喜歡的男孩子。
曾以為放手后,日子會不好過,會覺得無動力無支撐。然而事實并非如此,放手后,你有了更多的時間去對自己,將從前浪費的時間利用了起來。
你說,當自己忙碌起來時,竟確實會沒有那么想他。原來自己真的可以做到放下他。
你說,他終于不再是你的軟肋了,盡管他也不再是你盔甲。軟肋與盔甲,本是共同體,有前者必有后者。
你失去了一個很喜歡的人,你從起初凡事都做兩份成了習慣去說“一個就夠了,一份就好了”,一次次的落莫讓你漸漸習慣放手后的生活。
當一個人過得越來越好,不用再靠喜歡他來支撐自己的日子時。
你終于可以對自己說句:我放下你了,我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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