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個話題,愿意等一個人十年嗎?
如果在二字開頭的年歲里,也許會愿意等,那時候會覺得愛情是至死不渝的,就應該像童話故事里那樣一世一生一雙人,相思樹底說相思,定不負相思意。等到三字開頭的年歲里,我覺得那樣的想法太天真幼稚,因為要承擔的太多,責任也很多,無法再去義無反顧的做些事,做任何事都要三思而行。我的丈夫對我說過一個道理,人的身體每七年細胞會重新洗牌一次,進行一次徹底的新陳代謝,所以說為什么會有七年之癢的說法。七年前的心境和七年后的心境是不一樣的。
是啊,現在回頭看看以前的我,和現在的區別太大了,也許這就是前后的心境的變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