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么寫作(摘錄)

小說家喬治奧威爾在“我為什么寫作”一書中說,他的寫作有4個基本動機。

第一,純粹的利己主義。想讓自己看起來很聰明,想要滿足被人議論的欲望。

第二,審美熱情。他從遣詞造句中獲得樂趣。但如果不誠實,他就什么都不是。他必須得承認,還有更高的動機。

第三,“歷史沖動”,即對理解的渴望——想要看到事物的本來面目,以及找出真相的愿望。

第四,他的政治目的。就是他想把世界推向某個方向的愿望,以及改變人們應該努力建設何種社會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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