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所有者將一定數(shù)量的貨幣交與產業(yè)資本家執(zhí)行職能,這部分貨幣就變成了產業(yè)資本。對這一能使貨幣增殖的貨幣的讓渡行為,使貨幣所有者擁有了可以分割產業(yè)利潤的權利,這部分權利就用利息來進行表達。對于貨幣所有者來說,這一資本叫做生息資本。
本章內容提要
1.生息資本:作“餌”生錢的錢
2.利潤與利息:資本家借的錢由工人還
3.利息和企業(yè)主收入:資本增殖的要素分配
4.信用和虛擬資本:現(xiàn)代社會經(jīng)濟的潤滑劑
5.信用制度及其在資本生產中的作用:把矛盾推向頂峰的作用力
6.銀行資本的構成:現(xiàn)金與大量的虛擬泡沫
1 生息資本:作“餌”生錢的錢
生息資本無論對與貨幣資本家還是產業(yè)資本家來講,都是資本。
利息的產生
不論是作為產業(yè)資本投在生產領域內,還是作為商業(yè)資本投入到流通領域內,資本都會按照它的數(shù)量比例,得出相同的年平均利潤。在這里,貨幣被看做一個價值額的獨立表現(xiàn)。它會生產利潤,也就是使資本家能夠從工人那里搾出一定量的無酬勞動。這樣,貨幣除了作為貨幣本身而具有某種使用價值外,同時又取得了一種追加的使用價值,即作為資本來執(zhí)行職能的使用價值。作為生產利潤手段的這種屬性來說,它變成了商品,不過它是一種特別的商品。
我們可以假定,年平均利潤是20%。那么,一臺價值100鎊的機器,在平均條件下,平均的智力水平以及全乎目的的活動下被當做資本使用,它就能夠提供20鎊的利潤。因此,一個擁有100鎊貨幣的人,手中也就有了使100鎊變成120鎊,或能夠生產20鎊的利潤。因此,一個擁有100鎊貨幣的人,手中也就有了100鎊變成120鎊,或能夠生產出20鎊利潤的權力。這時,我們可以說,他的手中有100鎊可能的資本。如果這個人把這100鎊交給另一個人使用一年,讓后者把這100鎊當做實際資本來使用,他也就給了后者生產20鎊利潤即20鎊剩余價值的權力。而且,對后者來說這個剩余價值什么也沒有花費,因為他沒有為它支付任何等價物。后者如果在年終把比如說5鎊,即把他所生產的一部分利潤付給這100鎊的所有者,那么,他就是用這5鎊來支付這100鎊的使用價值,來支付這100鎊的資本職能即用它生產20鎊利潤的職能的使用價值。他支付給所有者的那一部分利潤,我們通常將其稱做利息。因此,利息其實就是一部分利潤的特別名稱、特別項目;執(zhí)行職能的資本不能把全部的利潤都裝進自己的腰包,而必須把它的這一部分支付給資本的所有者。
生息資本與商品資本、貨幣資本的區(qū)別
在商品資本與貨幣資本實際執(zhí)行職能在過程中實際發(fā)生作用時,商品資本只不過起商品的作用,貨幣資本只不過起貨幣的作用。無論在形態(tài)變化的哪一個要素上,單從其本身來看,資本家都不是把商品作為資本出售給買者(雖然對他來說這種商品代表資本),他當然也不是把貨幣作為資本讓渡給賣者。在這兩個場合,他把商品單純作為商品來出售;把貨幣單純作為貨幣,并且只是作為購買商品的手段來讓渡。
生息資本和它們不一樣。它所擁有的獨特性質也正在于此。要把自己的貨幣作為生息資本來增殖的那些貨幣所有者,把貨幣讓渡給第三者,把貨幣投入流通,使之成為一種作為資本的商品;不光對他自己來說是作為資本,而且對別人來說同樣是作為資本;它不光是對把它讓渡出去的人來說是資本,而且它一開始就是被當做資本交給第三者的,也就是說,是作為這樣一種價值,這種價值具有一種創(chuàng)造剩余價值、創(chuàng)造利潤的使用價值;它在整個運動中保存自己,并在執(zhí)行完其職能以后,又會流回到原來的支出者手中,其實,也就是重新流回到貨幣所有者手中;因此,它不過暫時離開貨幣所有者,不過暫時由它的所有者占有讓渡給執(zhí)行職能的資本家占有,這就是說,它不是被付出,更不是被賣出,而僅僅是被貸出;它不過是在在這樣的一種條件下被轉讓:第一,它在經(jīng)過一定時期后流回到它的起點;第二,它是作為已經(jīng)實現(xiàn)的資本流回,流回時,它的能夠生產剩余價值的那種使用價值已經(jīng)實現(xiàn)。
貨幣資本家讓渡生息資本的使用價值
貨幣資本家在借出期內讓渡給生產資本家即債務人的使用價值究竟又是什么呢?其實是由于貨幣下面這一點而取得的使用價值:它是能夠轉化為資本的,能夠作為資本來執(zhí)行職能,就這樣,在它的運動中,它除了會保存自己原有的價值量,還能夠生產出一定的剩余價值,生產平均利潤(在這里,任何與平均利潤的偏差都是偶然的現(xiàn)象)。對其余的商品來說,使用價值到最后總是要被消費掉,從而商品的實體和它的價值會一同消失。與之相反,資本商品有一種特殊屬性:隨著它的使用價值的消費,它的價值和它的使用價值不僅會很好地保存下來,而且會有所增加。
貨幣資本家在把信貸資本的使用權移交給產業(yè)資本家的這段時間內,就是把貨幣作為資本的這種特殊的使用價值——生產平均利潤的能力——讓渡給了產業(yè)資本家。
產業(yè)資本家歸還資本,支付利息
在貨幣的貸出者與借入者之間,不像在商品的買者與賣者之間那樣,價值的形式會發(fā)生變化,以致這個價值在這個時候會以貨幣形式存在,在另一個時候又會以商品形式存在。放出的價值與收回的價值的同一性,在這里是以一種完全不同的方式表現(xiàn)出來的。價值額,貨幣,是在沒有支付任何等價物的情況下付出去,經(jīng)過一定·時間以后再交回來。貸出者總是同一價值(形式都沒有變)的所有者,即使當這個價值已經(jīng)從他手中轉到借入者手中時,也是這樣。在簡單商品交換中,貨幣總是買者持有;但在貸放中,貨幣卻是由賣者持有。他把貨幣作為資本放出去一定時期,在這里,資本的買者澤吧資本作為商品接受下來。但是,只有當貨幣能夠作為資本執(zhí)行其職能,從而被預付時,它才是可能的。借入者只不過是把貨幣作為資本,作為能夠自行增殖的價值借來的。不過,跟任何處在起點上,處在預付那一瞬間上的資本一樣,這個貨幣只不過是一種可能的資本。它要通過使用才能夠自行增殖,才能夠作為資本來實現(xiàn)。但無論在什么情況下借入者都必須把它作為已經(jīng)實現(xiàn)的資本,即作為貨幣的價值加上其剩余價值(利息)來償還;而這些利息只能是他所實現(xiàn)的全部利潤的一部分。
貸出者與借入者雙方都是把同一貨幣額當做資本支出的。不過它只有在后者手中才執(zhí)行了真正資本的職能。同一貨幣額作為資本對兩個人來說得到了雙重的存在,不過這并不會使利潤增加一倍。它致所有能對雙方都作為資本執(zhí)行職能,僅僅是由于利潤的分割。其中歸貸出者的那部分我們將其叫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