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的多得到的確少,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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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女朋友給我抱怨工作不太順心。在這之前,我們一直沒太聊過工作,今天和她一聊天發現有點小問題,我特意復盤和整理了這個過程。

聽她給我說了一些,大體意思是:別人干活干的比較少,我干的多,甚至不屬于我的工作我也干了。但是年底匯報的時候我并沒有得到應該屬于我的那份,別人甚至比我拿的還多。

但是,領導在談了中委婉的說,你工作能力強嘛,那就多多擔待。

其實通過她給我描述我總結了以下幾點:

第一,做了不屬于自己的工作,這種情況下做好沒有功勞,做不好責任全是你的。就算做一定要讓領導知道這個工作是你做的,這種事情做之前要請示領導。

第二,自己做了很多也干了很多工作,但是領導不知道;在工作中我們做的事情千萬要讓領導知道你干啥,不要打黑工,盡可能的把自己的工作量去量化。在我們月底去匯報的時候要一條一條寫清楚我們這個月具體干了什么。

第三,在她工作長達兩年的過程中被領導給標簽話化了,而且是一些不太好的標簽_給好說話、沒有脾氣。所以長此以往就會被領導當成備胎,救火隊專門負責給別人做插屁股的活。

第四,同事之間互相幫忙是可以的,但不能影響你的工作效率,同時還有一個限度,不能沒有底線,大家都那么忙誰都有工作要做。就算幫忙了一定要讓他記住你做這件事情付出的成本。

舉一個我自己的例子:比如那天去公司填一下東西。本來填寫完我的我就可以走,但是還是幫了幫兩個同事填完才走的。在填寫過程中,我女朋友在樓下等我,等了30多分鐘。最后,我打車的司機也在等著我,同時還是在算錢的。

我描述這個事情,就是要讓他們知道,我幫你,你覺著是個小事情的事情我付出了自己成本。這種事情積累多了,當你給他們提要求的時候,他們也不好意思拒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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