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認識你自己,又怎配擁有好的感情?

1.

“他剛給我發信息說,到此為止,分手吧。”

小M在情人節這天中午,給我打電話哭訴。

“那你是怎么說的?”

“我問,這次是為什么?我難道又做錯什么了?”

“他說啥?”

“他要是說啥就好了。人家直接隱身。發微信不回。打電話不接。”

也許你要說,挑情人節這天分手,小M的那位還真戲劇。

我卻不覺得,他一向就是這樣,我已經見怪不怪了。

在過去的半年內,這對活寶分了合,合了分,更有甚者是復合的第二天,又立刻分。除了第一次分手是小M提出的外,其他全都是對方提出的,害的我有好幾次大半夜起來接小M的哭訴電話。哎,我勒個神!

以我的經驗,在這樣的時刻,我只能默默當一個聽眾,發表任何看法、提供任何意見基本都不起作用。

以我的經驗,也許在不久的幾天或幾周,他們還會復合,直到那個大哥徹底厭倦或真正找到他的MISS RIGHT。

你也許會問,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啊。

我還預感到,如果小M不有所改變,還是這個樣子,她也許找不到她的MR RIGHT了。

當然不排除天上掉餡餅的運氣,但這個運氣一萬年也不見得有一次,就算有,幾億人呢,也不見得就能砸在你頭上,你說是吧。

2.

你也許心里還在嘀咕。

好吧,我沒有可以預見未來的水晶球,也不懂什么占卜、星象和運程。

我是經驗主義者,我只會根據過去的經驗說話。

小M是個好姑娘,像我們大多數姑娘一樣溫柔可愛又善良。

她有點小胖,但戀愛后就很注意節食,控制的不錯。

她長得并不出色,但屬于那種很耐看的人。

可為什么好姑娘卻找不到好對象?

我和小M經常出去逛街。挑衣服時,她總是左右為難,最后瞪著大眼睛向我求助,幫我參考一下嘛,長款的好還是中長款的好?粉色的好還是淡紫色的好?立領好還是娃娃領好?

開始我會說都好,但后來我發現這樣下去,天黑我們誰都回不了家。于是,只能以自己的審美幫她選。但我心里感覺,這樣選出來的衣服,似乎和她的風格不太符合。可是我也不能違背我的審美嘛,不審美,毋寧死。

我們在外面吃飯也是,我問,你想吃中餐西餐?她說,都行。

我說,那就中餐吧。她說,行。

我問,你喜歡什么風格的?川菜,魯菜,還是粵菜?她說,我無所謂,都行。

好吧,那咱們就吃新開的那家川菜館好了。

后來我直接自己拿主意了,因為我發現,無論我說啥,她都說行。

3.

你也許會說,人家姑娘就不把心思花在吃喝玩樂上,好青年陳景潤也是這樣啊,一門心思研究數學,其他都無所謂。扎克伯格也這樣啊,一門心思搞Facebook,T恤始終不換個顏色。

但小M不是這種情況,她會悄悄問我,你上次穿的那條波點裙很漂亮,能把店鋪鏈接發給我嗎,我也想買,下次約會穿這個一定很美。

我當然發給她嘍。但是我覺得,波點裙是復古風格,復古可能是我的菜,但她卻不一定適合。

果然,后來她跟我說,我男朋友說,我穿這個太沉悶了。以后不穿了。

穿衣倒是其次。我們幾個朋友經常周末聚在一起海聊,有人講自己最近讀的書,有人聊最近走的路看的景,有人侃電影談音樂,還有人干脆就扯娛樂八卦,大家嘻嘻哈哈,其樂融融。

那天小M說,我看了《解憂雜貨店》。

我們一聽,來了興致,問,看完后你有啥想法?

小M說,最近大家都在熱議這本書,我很好奇就買來讀了。這本書確實很溫情,很勵志,挺好的。

然后,然后就沒有了。

我記得在《傲慢與偏見》里,伊麗莎白說過這樣一句話,大意是,一個人若去旅游,就要把所見所聞有趣的有意思的明明白白講出來才好,而不是只會說我去了哪兒,留下的只是一團模糊的印象。(原話忘了,剛翻書查,沒查到。你要是知道,一定告訴我。)

看到這句話時,我就深深地喜歡上了伊麗莎白這個妹子。她說得真好。

而伊麗莎白,就是有見識,有主意,有自我的人。

不要小看這些小事,一個人,對小事情沒有看法,對大事情也不會有什么看法。

怎樣才能形成自己獨到的看法呢?沒有別的路徑,只有認清你自己。

連自己都認不清,還怎么看世界吶!


4.

Know Thyself!(認識你自己!)

這是刻在希臘德菲爾神殿上的一句話。

認識你自己真的太重要了。

認識你自己,就會知道自己適合什么風格、什么色系的衣服。

認識你自己,就會知道自己是什么類型、什么氣質的人,若是保守的人,就不會因為別人的一句話而輕易嘗試金屬色浮夸風,若是清新甜妹子,也不會去搞什么哥特式復古風。

認識你自己,就會清醒地知道自己想要過什么樣的生活。

認識你自己,就會養成思考的習慣,逐漸形成自己的認識,自己的觀點,不會人云亦云,被別人牽著鼻子走。

認識你自己,也會在親密關系中幫到你,它會讓你清醒地知道,你要找什么樣的人。而不是當李嬸兒問你,閨女,你想找啥樣的對象?你茫然無措的說,差不多就行。

再不濟,也會在千鈞一發的關頭,幫你懸崖勒馬。我的一閨蜜,就是在擺婚宴前一周提出分手的,她并非愛作的姑娘,這完全是她沉著冷靜做出的判斷和行為。咱們不說她早干嘛去了,是人就有判斷失誤的時候。但我真的很佩服她,能在這樣的關頭作出這么冷靜的決定,她說,我最終確認,他不適合我。

這是最好的結果,總比結了婚又離婚強百倍,你說呢?

最后再說小M,我覺得,我也有點責任。以后逛街吃飯,我也不替她做決定了。

認識自己是一個緩慢而痛苦的過程,只有學會識己,才有可能識人啊。

BY THE WAY,今年的情人節,正逢“人日”。認識你自己,認識他人,享受人日,才能享受情人節嘛。

是巧合嗎?也許。

不過,我更愿意相信這是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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