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為搶救病人剪衣服反被索賠千元,醫院稱確有不到位之處
每日人物
2017-09-22 18:37
每日人物張家碩報道
9月11日下午,武漢一李姓男子在工作時突然昏迷,被同伴送往武漢大學中南醫院急救中心搶救。經過搶救,李某脫離生命危險。
事后,李姓男子的家人稱李某在搶救過程中衣褲被剪壞,褲兜內500元現金、身份證等物品遺失,并要求醫院賠償。現場監控顯示,急救醫生將李某衣物剪下后,將衣物放置在了搶救室靠墻的地面上。
中南醫院急救中心的夏主任告訴每日人物,經過警方調解,中南醫院于21日賠償李某1000元,目前李某父親已經寫下收條。
夏主任稱,之所以賠償,是因為醫院的確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賠償金額也是醫院和患者雙方協商的結果。
具有多年醫療糾紛訴訟經驗的律師馮立華告訴每日人物,醫院在搶救過程中的確有義務保管患者的隨身物品,目前院方和患者的調解協商也可以視為雙方自愿的結果。
但馮律師也表示,醫生在搶救中剪開患者衣物符合操作準則,是無可厚非的。同時根據誰控告誰舉證的原則,患者方面有義務證明自己遺失的衣物內確有存放財物,如果提出與事實不符的賠償要求,甚至不理性維權,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收條說明。
搶救要求“要在最快時間內把身上的衣物全部清理掉”
每日人物:當天患者因為什么來醫院搶救?
夏主任:當天是一個呼吸心跳停止的患者,被同伴送到咱們醫院急診科來,用體外膜肺ECMO (體外膜肺氧合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搶救,患者的生命體征就穩定了下來。現在經過一周左右的ECMO搶救,恢復的不錯,已經轉到普通病房,神經功能也沒有什么損失。
每日人物:患者在醫院搶救花費了多少?
夏主任:據我所知好像有十幾萬元,因為這個花費不止是ECMO的花費,還有體外介入,還有手術費用。ECMO搶救的成本很高,但是是目前相對最有效的搶救手段,拿這個患者來說如果沒有ECMO,用常規手段肯定是搶救不過來的。
每日人物:為什么在搶救過程中需要剪開患者衣物?
夏主任:我們在搶救過程中要進行心臟按壓和其他的處置,要在最快的時間之內把身上的衣物全部清理掉,越快速度清理,投入搶救的速度也就越快。對于患者來說,搶救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非常重要,心跳停止幾分鐘之后,腦損傷就開始了。當時我們可能沒有注意到他身上的衣物或者財物這些東西,就是放在旁邊,可能被護工當成垃圾處理掉了。
“我們在搶救過程中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
每日人物:醫院有責任保管患者物品嗎?
夏主任:按照正常程序,應該在搶救之后把患者的衣物交還到患者家屬手上。的確是我們在搶救過程中疏漏了這一點,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我們接下來也會改進。
每日人物:家屬為什么報警?
夏主任:因為涉及到民事糾紛,有東西丟失,這個還是交給警察處理比較好一點。護士長負責和家屬溝通,我們還是盡量站在患者的角度去安慰他們,盡量去協商。家屬情緒還好,沒有很激動,溝通還比較順暢,據我了解也沒有像傳聞中說的那樣帶人來醫院搜身。
每日人物:醫院為什么決定賠償1000元?
夏主任:首先我們的工作中還是有不到位的地方,然后這個賠償金額也是我們和患者雙方協商的結果,換位思考一下,我們也能夠理解。
作為醫護人員“就應該不惜一切代價搶救病人”
每日人物:此事有沒有對醫院的正常工作造成影響?
夏主任:因為是急診科,這樣的事情很多,我們處理的也比較迅速。現在我擔心的是因為此事報道的比較多,容易在醫患之間產生一些誤會。
每日人物:醫生會不會覺得很“委屈”?
夏主任:我們關注的點主要在病人的搶救過程上,能夠把患者搶救回來我們還是很高興的,現在病人腦干也沒有大的損傷,神經功能也很正常,我們還是很欣慰的。有些醫護人員覺得有點委屈,覺得我把你救活了你怎么還這樣,但是從醫護人員的職責來說,就應該不惜一切代價搶救病人。此事經過疏導,大家也都理解。
每日人物:此事對以后工作會不會有什么改變?
夏主任:搶救之后會及時清理,看一下患者有哪些隨身物品。但是在搶救過程之中,為了搶時間,這些都不考慮,還是把患者生命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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