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書桌前忙于我自己的事務,二歲半的小女兒晴晴坐在我的腳邊玩她自己的東西。
忽然,她停下來,捏住了我的腳趾,快樂地抬起頭來說:
“媽媽,我愛你的腳。”
“唔,什么?”
“媽媽,我愛你的腳。”
我驚訝地停下來,曾有人愛過我多年前十七歲的紅頰,曾有人贊美我低沉和悅的聲音,更多的人表示他們愛讀我的書。
但有誰能愛我多似那個小小的孩子呢?她愛我的腳一只因那是我的一部分,她竟愛那不但別人甚至我自己都不曾想到該去愛的部分。
耶穌在最后的筵席上洗門徒的腳,他教給了我們愛的意義:
愛一個人就要愛到比那人自己所能愛自己的更細致更深入的程度。
晴晴真是個愛的天才。
-張曉風書友會-
微信掃一掃!
?版權歸曉風先生所有
僅供學習交流 不做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