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必須死
在努爾哈赤來看,有關反抗的第一個原因是沒鹽吃。
后金缺鹽,但從用鹽下毒這件事說明,反抗和缺鹽并沒什么關系。
這邊還在為下毒頭疼,那邊又出現了新的問題:
發現了幾具女真人的尸體,不是被毒死的,而是被殺死的。
斗爭形勢更加嚴峻了,這說明了有一部分漢人已經從下毒反抗升級成了武裝反抗,今天可以殺一個,明天就可以殺十個,今天可以殺普通女真人,明天就可以對八旗士兵下手,今天還只是個例,明天就可能如洪水一樣涌現。
為了撲滅反抗,努爾哈赤下令禁止遼民擁有武器,限定在二十天內不論何人有以下武器者全部上繳,包括但不僅限于弓、箭、刀、槍、炮等兵械,如果“過時不交,私自藏留,被告發后,從重治罪”。
另一方面禁止漢人工匠出售武器,包括但不僅限于刀槍,如若發現私下交易買賣雙方皆治罪。
至于平常家用的農具菜刀這些,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才可買賣,而且對每家所擁有的數量也有著明確規定。
武器都沒了,反抗也應該結束了,這下總該舒口氣了吧,努爾哈赤是這樣想的,可事實并不是這樣。
既然不是鹽,既然武器也沒收了,那為什么還有反抗?百思不得其解的努爾哈赤又想出了一個原因:
“沒錯,一定就是這個!”
沒有女朋友,你可以自嘲自己是單身狗;沒有男朋友,每年親戚聚會就是你的“三堂會審”;又有多少男女青年大呼“單身無罪,自由萬歲”“我是單身我驕傲”的口號,有各種新奇的理論和三大姑八大姨唇槍舌劍,雙方說的是昏天黑地,甚至不少人因為單身問題而不愿回家。
挨上幾頓嘮叨就這個樣子,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在某個政權的某年,單身是有罪的。
不僅有罪,還是大罪。多大的罪?死罪。
某個政權就是后金,某年就是1625年后金的天命十年明朝的天啟五年。
但是不要害怕,同一事物在不同的時期有著不同的含義,比如這里的單身具體指的是光棍。
光棍不就是單身嘛,你可能會這樣說,但在努爾哈赤看來光棍和單身還是有區別的,具體的區別就表現在物質上,這個區別大概就是長得帥才叫暖男長得丑就叫備胎。
努爾哈赤規定:存量大于等于六板斗的家庭,據估算大約等于現在的170斤,然后負責的官員就會做登記,這些人被稱為“有谷之人”。
可是有的家庭差一點,距離170斤不是差很多,比如有140斤,但如果家里有牲畜,可以維持生計的,也會被劃到“有谷之人”。
如果糧食差很多,還沒有牲畜,那就會被劃入“無谷之人”。
乍得一看這就好像做調查,就跟平常調查家庭年收入人均收入什么的一樣,但結果是所有人都沒有想到的。
過了幾天后,后金官員又來調查一遍,這次調查的內容還是糧食,但標準降低了,家里有糧食110斤以上的,如果有牲畜,就是騾子也可以,通通標記為“有谷之人”,比早先的標準足足下降了百分之三十五。
為什么要第二次調查,原因很簡單,因為之前調查數據嚇了努爾哈赤一跳,“無谷之人”太多了,所以不得不降低標準再做調查,而調查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面子工程,不是為了一張張華麗卻沒有絲毫用處的數據表格。
從這點上來講,努爾哈赤是比現代某些領導要“務實”的多,但努爾哈赤的“務實”恐怕是我們每一個人都不想要的。
如果你是無谷之人,很抱歉,你會被拘留。(盡皆收捕)被拘留的都是些什么人?除了是糧食不足的“無谷之人”,還有沿街乞討的丐幫遼東分舵弟子,沒有穩定工作和住址的流動人口,不想工作不想種地每天亂跑的閑散人員。
正月二十七日,努爾哈赤下令屠殺從各地選送的“無谷之人”,他們的財富全部充公。
為什么會有反抗?因為沒有糧食。那把這些沒有糧食的會反抗的人統統殺掉,那也就沒有反抗了。
這是努爾哈赤的邏輯,同時也代表了后金統治集團絕大多數人的看法,事實也證明了他們做法的“正確”。
“反抗”沒有了,直接“造反”了。偷偷摸摸的下毒?在夜深人靜的巷子里打悶棍搞暗殺?不,占山為王落草為寇豎起大旗,正式跟后金鬧翻了,可以調和的人民內部矛盾終于演變成了你死我活的階級矛盾,不反都不行。
這一切的推手不是別人正是努爾哈赤以及后金統治集團自己。
鞍山、海州、金州、首山、蓋州、復州、清河、撫順當地的百姓“準備棍棒,約明發兵”,襲擊零散的后金士兵,派人與明軍主力聯絡。
在整個后金的轄境內,形成了十多股反抗后金統治的民兵武裝,其中極具代表性的有這么兩個:一個是大俠楊三為首的十三山義軍,這支隊伍人數最多,在努爾哈赤屠殺無谷之人的三年前就已成立,那時候已有三萬多人,經過不斷的發展,足有七八萬之眾,而且和附近的前寺山、查角山互成掎角之勢,依山據險,成為名氣最大人數最多的抗金勢力,連很多廟堂之上不知戰事的大臣都聽過,而十三山也與明軍互通消息。
雖然人最多名聲最大,但戰斗力最強的并不是他們,而是一群礦工。
第二個就是以遼東東部山區從事采礦行業的礦工群體,俗稱“東山礦徒”。因為遼東東部地區多礦,正所謂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靠礦自然吃礦,不過這里的礦不是煤礦,而是大多鐵礦和少量金銀礦,在軍隊中有專門負責開采的軍士稱為“炒鐵軍”;在民間也有大量私人開礦的現象。
隨著后金統治遼東,這些礦產成為了重要的戰略資源,鐵礦可以打造兵器和攻城器具,這對于對武器有著極高要求的后金十分重要;金銀礦則為后金匱乏的財政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補充。所以這些礦通通要收歸國有,這還不算,還要把礦徒的收入“全部上交給國家”。
這點上,東山礦徒的“覺悟”是比較低的,為什么交給國家?交了我們吃什么?再說你我們連明朝都不交,給你交?被窩子里伸腳丫子——你算第幾把手?
開礦的都是些什么人?流動人口、盜賊、非法盜礦者、罪犯,成分構成及其復雜,《明世宗實錄》對礦徒的成分有這樣的描述:遼東東南多金銀穴,口內流民誘亡命,在這幫人看來,天大地大掙錢最大,誰攔著老子掙錢就不行,后金怎么了?都是兩個脖子扛一個腦袋你后金難道就能一個打十個?
雖然人數相對十三山要少,但勝在個個膀大腰圓,年富力強,平常拿慣了鐵錘拿起刀槍就跟玩似的,完全不費勁,戰斗力甚至高于明朝一些常年不訓練的正規軍,有些時候敢于埋伏和襲擊后金的小股部隊,成了后金后方的一大禍患。
熊廷弼看到了東山礦徒的潛在價值,上書朝廷稱其“東山礦徒能結聚千人者,即署都司;五百人者,署守備。將一呼立應,而一二萬勁兵可立致也”。
如果收編東山礦徒的話,就立即可得一兩萬強勁的士兵。
十三山和東山礦徒為首的反金勢力是遼東大地反金浪潮的一個大高潮,這不僅說明了后金在遼東統治的岌岌可危,同時也為明朝的軍事行動提供了強有力的后備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