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李姿晴第十三次接到陳妙的電話后,終于妥協,答應了她一定會出席畢業十周年的同學聚會。
大學畢業十年,唯一能聯系上李姿晴的人就是當年的班長陳妙。畢業后,大部分同學都留在了本地,只有極少數去了外地,李姿晴就是其中一個。
每年的同學聚會,李姿晴總是缺席。在那個巴掌大的小城里,街頭巷尾走得勤快的一天可以打好幾次照面了,還有必要興師動眾地搞什么聚會嗎?李姿晴不明白為何這班同學對聚會這件事有如此之高的興致。
在一塊讀書的時候,也是三三兩兩隨興趣喜好扎堆湊對,為何這一畢業,大家倒志同道合起來,團結一心了?
你離開了這么多年,當真就不想念生你養你的這一片土地嗎?每年聚會大家都提起你,這一次十周年聚會可是本班長親自操刀策劃,大肚子的都得到場,你若再不出現,我們倆這二十多年的革命友誼可就一拍兩散了。
李姿晴說,你親自策劃?那危險指數豈不是要創歷史新高?你這么強烈要挾我參加,不會是挖了什么世紀大坑給我跳吧?
嘖,我在你心里就這么個形象啊?電話那頭的陳妙音量立刻提高八度,我說李姿晴,你好歹回來看我一眼行嗎?你好歹回來讓我看你一眼行嗎?你離開十年了。
不說還真沒在意。她離開這座小城,已經十年了。
? 2?
十周年聚會的地點,在陳妙的精心安排下,定在了大學食堂的西餐廳。那里的咖啡、牛排、水果拼盤,談不上口味多上乘,但對青蔥歲月的學生黨來說,絕對是一大頓的奢侈。
可這些,對離開白衣飄飄的那個年代的他們而言,絕對是一大頓的回憶。
桌子被拼成了長條,男女分坐在對面。李姿晴一襲黑色露肩長裙,略微卷曲的一頭長發披在肩上,鮮艷的紅唇襯得肌膚更為雪白,在人群中顯得格外耀眼。
班花就是班花,十年不見還是女神的模樣。對面男人堆里站起一個,毫不掩飾地夸贊。
你以為人人都像你一樣,中年發福,腦袋大脖子粗,肚子里肥油賽過豬啊。女人陣營里馬上有了回應,引起一番哄笑。
李姿晴端起手中的紅酒杯,緩緩舉起,讓那猩紅的液體流入口中。抿嘴一笑,這就是她不喜歡這種同學聚會的原因之一。這些同學,好多人已經拖家帶口,女的豐腴渾圓,男的粗腰厚膀,每個人的身材都比原來多了一個X。嘴里吐露的,不再是路口的奶茶店又出了新口味、當紅的小明星又換了新寵,話題總離不開房子車子票子娃子。這種氛圍,讓李姿晴顯得越發格格不入。
陳妙越過十幾條大腿來到她身邊,把頭靠在她光滑的肩頭緊挨著她坐下。是不是受不了這些有婦之夫和有夫之婦?
李姿晴笑而不語,只是垂下眼簾瞥了她一眼。
你這個踩著筋斗云的單身貴族肯定比我們這些埋進婚姻墳地的人來得瀟灑。陳妙一邊說著,一邊拍著自己鼓鼓囊囊的胸脯。這么多年了,還沒有追到你的愛情嗎?
嘴角一揚,李姿晴端起酒杯搖晃,忽然一轉頭問,這是不是就是你給我準備的極刑?
這就是極刑了?你還真是太小看我陳妙了。她伸手搶了李姿晴的酒杯,豪爽地將杯中酒一飲而盡,把嘴湊近李姿晴的耳邊,噴著酒氣說:現在給你上極刑。
李姿晴還來不及反應,只見陳妙蹦跶起身,對著餐廳門口招手大喊:謝凱杰,這里!
這個名字真的就宛如一根尖針,狠狠地在她心頭扎了一下。李姿晴沉沉地呼了一口氣,陳妙你好樣的。
3
李姿晴懂了為何男女對坐的坐席,唯獨自己對面的位置是空的。陳妙果然給她挖了一個很大的坑。
謝凱杰拉開椅子輕輕坐下,立刻被身邊的人搭上肩膀,接著便是湊過來的酒杯。無非是遲到罰酒的套路,卻也夾雜些許舊日同窗的問候。
李姿晴默默地看著對面的他,直到謝凱杰終于放下酒杯,抬起頭對上她的眼光。他的臉圓了一些,笑起來眼角的紋也重了一些,肩膀厚實了不少,幸而肚子還沒有圓滾起來。他,還是帥氣的,比起那時候穿著藍色襯衫的他,多了幾分成熟而已。
謝凱杰望著她,同樣在仔細地觀察她的變化。她,依然是好看的,比起那時候的清純靈秀,現在自然散發出來的女人味難掩她的風韻。
本想開口說一句“好久不見”,飯菜卻在這個時候端上了桌,一人一份,完全按照當年的配置。不少人忍不住嚷嚷,夸贊班長陳妙的煞費苦心。
李姿晴拿起一條砂糖,倒入隨餐的咖啡里,輕輕地用小匙攪拌了幾圈。謝凱杰把自己盤子里的玉米和番茄送到了她的盤子里。李姿晴先是一愣,隨即笑了笑,拿起兩條砂糖,倒入他的咖啡里,拿小匙攪拌了幾下。
兩個人再次四目相對,李姿晴揚起嘴角,謝凱杰也笑了。
應該久違的,竟然還如此熟悉。她喜歡的玉米番茄,他偏甜的咖啡口味,彼此為對方調配。這兩個小動作高頻發生的時候,他們正相愛。
4
好久不見了。謝凱杰先開了口。
嗯,好久不見。李姿晴說,你好嗎?
謝凱杰微微笑了一下,點點頭說,我挺好的。小公司,做點外貿。你呢?
我也挺好的,忙忙碌碌,充實。李姿晴說著,拿起刀叉慢慢地順著紋理切起牛排。
我,結婚了。謝凱杰說。
李姿晴聽著,點點頭,叉起一塊牛肉放進嘴里。醬汁的過分濃厚把牛排本身的味道吞噬了,過了火候的煎烤也讓牛肉在嘴里需要更費力的咀嚼。
她的無聲,讓兩個人之間的氣氛一下子冷了下來。謝凱杰還記得,從前,每次她低下頭沉默不語,不是生氣了就一定是傷心難過了。
你呢?謝凱杰小心翼翼地問。
我還是一個人,挺好的。李姿晴放下刀叉,抬起頭看著他。雖然對這個回答有點意外,但是謝凱杰看著她說這話時臉上的表情,那么從容坦然,竟然淡定得這么美好。
陳妙擠了過來,我說你們兩個,當初愛得那么驚天動地,沒想到分手那么不聲不響。要不是他婚禮上的新娘不是你,我們還都以為你們畢業之后私奔當神仙眷侶去了。
什么都在你盤算之內,那我的人生還有我什么事嗎?李姿晴撩了撩頭發,笑得眉眼紛飛。
我是替你們倆可惜。陳妙伸手戳了一下李姿晴的頭。
李姿晴看著有些局促的謝凱杰,笑著端起杯子,順著紅酒的流淌慢慢仰起頭,一口氣喝掉。
感情事從來就沒有天長地久的保證。想愛了,就愛了,不愛了,就散了,有什么可惜。
5
幾番觥籌交錯,幾番敘舊緬懷,就是酒不醉人,人也自醉了。一個個的手機都傳來了“怎么還不回家”的呼叫。這聚會,也是時候結束了。
謝凱杰陪著李姿晴慢慢地走,沒多久也走到了學校門口。
我還記得第一次遇到你的時候。停下腳步,謝凱杰指著不遠處的籃球場,十年前他的一記長傳失誤,球砸到了經過的她。
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李姿晴順著他指的方向望了一眼,笑著說。
沒有想到,今年的聚會,你會出現。謝凱杰低著頭說,連聲音地低沉了些許。
李姿晴一笑,說陳妙以死相逼,她到底盛情難卻。
晴晴,你……好像……變了。謝凱杰吞吐起來,深邃的眼直直望著她,連呼吸也漸漸沉重。
李姿晴抬起頭,認真地凝視他的眼睛。八年了,她離開他,八年了。這雙眼睛,這張臉,好幾次都沒辦法清晰地回憶起來了,現在這么近,讓她看得好清楚。李姿晴說,你早也變了,我總不能太落后吧。這么久了,再不想變的,也終究要變的。
不是嗎?
當初站在他身邊的人是她,現在變成了另一個人。當初他說要定她一輩子,可如今需要他擔負責任去愛護的女人,也變成了另一個人。
謝凱杰又一次按掉鈴聲響起的手機,抬起頭好像要說什么。李姿晴微微搖晃了一下身子,不給他開口的機會了。我走了,就這樣吧。
轉了身,李姿晴蹬著高跟鞋,在夜色中越行越遠。
謝凱杰望著她的背影,心里頭涌起的情緒還是有些波瀾。八年前她突然不告而別,可能也是如眼前這般的頭也不回吧。她真的變了。以前的她從不穿高跟鞋,她說穿了高跟鞋走不快,和他在一起跟不上他的步子。以前的她總是要抱一下他,才舍得轉身走開,她總是喜歡靜靜地陪在他身邊,哪兒也不愛去。
6
陳妙在電話里大吼大叫,拼了命地責怪李姿晴趁她忙著收拾殘局就不打招呼擅自離開。李姿晴說,我是放你一馬,你這個坑讓我摔得不輕,再看到你保不準會揍你一頓。
你果然還是想他吧?
李姿晴沉默了兩秒之后,按掉了電話。陳妙的一針見血,戳的她再也忍不住心痛。車窗外的路燈一個接一個快速地閃過,李姿晴坐在出租車的后座抽泣得渾身顫抖。
畢業的那兩年,她跟著他到處闖,追尋過了刺激,她也渴望安定。可他說,他就像水里的魚兒,一生不定。她刪掉所有聯系方式,賭氣出走,竟再也沒有得到他的消息。之后的時光,她逼自己學著他的樣子,四處飄,八方游,硬是把身上的恬靜安寧磨得干干凈凈,從此獨立瀟灑。可他呢,卻另娶佳人選擇了安穩。
謝凱杰,你不知道,你從來都不知道。
以前到現在,她愛他那么多那么久,他早已似定海神針一般牢牢扎根在她心田。他說她變了,她變了嗎?她多想他啊。想得每個深夜都自己蜷縮著苦苦懷念,連一夜好眠都不可得。路過相似的街頭,都仿佛看得見他牽著她走過的身影。這么多年來,她從不回來這座城,從不參加聚會,就是怕遇見了他。
她根本從來沒有忘記他啊。
可是又能怎么樣呢?他說她變了,怎么能不變?他也做了選擇,不是已經放棄她了嗎?她難道不該學會了舍得那些不舍得嗎?
謝凱杰,你不知道,你真的不會知道。
她再也不穿平底的白布鞋了,一個人的流浪已經讓她可以獨自披荊斬棘,哪怕是踮著腳。她再想抱一抱他,也可以克制自己忍著不伸出手了。因為她懂得,她和他之間,恐怕連問候都是一種打擾了。
李姿晴掏出手機,淚光模糊中給陳妙發了一條短信。謝謝你挖的坑。
很愛過一個人,大抵就是這種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