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但是,“在反省的海洋里,每一根浮木都是辯證的”, 受害者何嘗知道加害者的每一次反省都猶如在海上掙扎?加害者又怎敢要求被理解?
悖德之人僅剩的道德就是保持沉默,最大的體面也是保持沉默。我的任何一次試圖在你決心和她走下去之后的刻意出現和打擾,都使我更加的不道德和不自尊。
我連反省都是像一件曾經擁有的但已經不喜愛玩具被人拿去了一樣,自私到痛徹心扉。當你成了天真有邪的大人之后,你也學會了自保的“辦法”,你一眼看穿了我。
我亦看穿了自己。自私也有其限度,后來我不再反省。
不再反省,依舊自尊,自由,自信,仿佛它們在你面前從來沒有崩壞過那樣。
以前上佛經課,法師說緣分的形式有善有惡,帶來痛苦和傷害的即是惡。我們之間的緣分顯然可以定性。這條緣分的黑色繩子很快就要完全斷裂,我們不再有機會見面了。只不過在這徹底的、永久的告別之際,我又想起我已經很久不再反省的這些事情。
你知道我緣何又提起這一切?因為我希望你永遠不要忘記我的“惡”。你盡管厭惡我一生,像一塊擦不掉的心房內的淡淡灰色污漬,也算真正的生命交錯,即使出于我極端的自私。不愿從你生命里消失,沒有一絲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