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嬸是二叔買來的。二叔二十八歲還沒娶到媳婦,家里人替他操碎了心,托人說了好幾次媒,每次都是無疾而終,沒人看得上老實巴交的二叔。
家里人一合計,給二叔買個媳婦吧。因為我們那里少數民族比較多,那時經濟也不發達,金錢就顯露出了其本性。(說是買,其實是因為里面存在了莫大的交易成份。)爺爺賣了幾只羊,托村里一個販賣牲口的侄子幫忙,到二嬸家里提親并把她“接”了回來。
二嬸是壯族,以前我們那里歧視少數民族,方言稱呼人家為“沙人”。二嬸來了沒幾天,就生了我現在的堂妹,她一開始聽不懂我們說話,吃不慣我們那里的食物,一直想逃跑。她逃跑過好幾次,有一次都快跑回家了,還是被我叔帶村里的人追回來了,那時堂妹還小,她背著一個吃奶的小孩翻江越嶺(在她的老家和我們村之間有一條江,她回家走路的話要十來個小時)。
二嬸經常和二叔吵架。他們都是那種“地道”的農村人,經常會為了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得面紅耳赤。生下堂弟后,二嬸還喝過農藥,還好后來搶救及時。
二嬸和二叔都不喜歡干農活,每到冬天結冰的時候,他倆就經常到別人家去串門,把兩個孩子留在家里。家里實在太冷,兩個小孩只好跑到我家來。由于家里很少生火取暖,兩個孩子的手上腳上全是凍瘡,那種凍瘡又疼又癢,小孩經常疼得哇哇大叫。我媽看見心疼得不行,經常燒開水給她們泡腳(里面加些藥草)。
在我的記憶里我媽很少打我。在少數的幾次里,有一次是因為我欺負堂妹,不讓她到我家里來。那時候的我覺得很委屈,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我一直認為我沒錯。現在想想十分羞愧。
二叔和二嬸依舊幾乎每天吵架,只不過后來他們搬到城里打工去了。他們工作依然那么懶散,對他們而言,能維持吃喝就不錯了。偶爾有時間,還會去附近的廣場跳跳舞。
前年堂妹結婚,堂弟讀完小學輟學,二嬸還經常鬧著要跟二叔離婚。